分居滿2年,未辦離婚手續,女方父母首付,女方自己還貸

時間 2021-10-14 21:53:21

1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不論你是以何種方式取得的財產,只要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就是夫妻共有財產。這個不要心存僥倖。如果不想這樣,就應當起訴離婚。

如果暫時離不了,有急著買房,可以以父母的名義購買,然後待離了婚再過戶到自己頭上,不過這樣會多花兩三萬塊錢的契稅。除此別無他途。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2樓:唯有真情善美留人間

這個還是得去找懂法律的,現在別人給的意見未必正確

3樓:

你要找你的男人一起來養你的女兒 因為貸款一個人是貸不到的 要夫妻一起貸款 還要有車才能貸款 不能什麼都是一個人承擔 要找你的男人 問他還要不要孩子 如果還想著你的孩子就要出一半的錢養她 如果沒有想著孩子 以後你老了 我不會讓孩子來看你 也不會讓孩子來認你這個爸爸 你要這樣跟你男人說 作為一個女人要懂得怎麼跟自己的老公談 不能什麼都要你來承擔

4樓:lm可愛的小和尚

你自己的父母首付款。沒有什麼贈予關係。又是你自己還貸,房產應該是你自己的。

我問你那房產證。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你可以申請刪除他的名字。

辦理離婚手續要到法院,通過法院裁決更清晰。

5樓:鄉村買盤手

你可以把房子登記成孩子的名,你又帶孩子。要不就是公證,這個你老公恐怕不會同意。

6樓:剛榮

這可沒什麼辦法,因為在夫妻存續時間購買的房子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只不過你們既然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你所謂的淨身出戶自然也就不能算數,你可以和你丈夫協商達成協議用你不分割家庭其他財產,來達成房子是你一個人的目的,而且你倆既然已經分居兩年,到法院起訴的話,法院都會直接判離的,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你和你丈夫一定要達成書面協議,口頭協議如果一方反悔是不算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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