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月,到了談婚論嫁,彼此有點厭倦對方,沒吵架,半個月沒任何聯絡,是不是預設分手了還是怎麼樣

時間 2021-10-14 21:53:21

1樓:匿名使用者

半個月沒聯絡,說明已經不怕失去了。

就像熱戀期,一兩天不聯絡對方,肯定是會著急的,會想:ta怎麼兩天都不聯絡我,在做什麼?。

而現在,想的是:我們都半個月沒聯絡了,是不是預設分手了?。

現在你們已經不怕失去彼此,說明這14個月的戀愛,你們已經在越走越遠了,而沒有真正的走到一起。

2樓:榮榮和平

解答,14年多的戀愛,

到了談婚論嫁不容易呀,

有問題說問題,好好的溝通交流,

經營好你們的愛情才可以的,

不能這樣的散了。

3樓:馬特雷波迷

你能確認你們談了十四個月“戀愛”嗎?

為何談婚論嫁時,雙方彼此厭倦了?

半個月不聯絡的“戀人”極其反常,特別是在結婚之前。

你應該詢問一下,這婚還結不結了?

4樓:不再依戀

我感覺你們都在等對方先聯絡,結果誰也沒先聯絡誰,總覺得誰先聯絡對方了誰就輸了,其實並不是這樣,兩個人都要退讓一步,都戀愛那麼久,不可能說沒感情就沒感情,就算分手也要說的清楚明白,不過再分手之前自己好好想想,再認真確認一下,別真等到分手了又後悔當初的決定了

5樓:及三

這說明你們的感情出狀況了,熱戀中的情侶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你們這麼長時間沒聯絡就說明對方心理都有陰影,這樣的感情將來結婚後會給對方都會增加負擔,過壓力的,要慎重多考慮考慮吧!

6樓:軒爺丶三夏

都說三年之痛、五年之冷、七年之癢、十年之殤,其實如果感情到了一定階段都會出現一定問題,這不是因為一兩天的矛盾,而是長期雙方不會處理感情維護的結果,缺少話題感,沒有共同語言,沒有吸引到對方的任何一點,所以感情會冷卻,長久以後會變得更加平淡,這不是預設分手,而是因為你們彼此都在逃避現在如何改面對別人。

7樓:匿名使用者

三天沒聯絡就預設分手了吧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時候應該冷靜思考一下,是否互相是真的人生中真的另一半,如果是,就聯絡,因為這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反之,就算了

9樓:匿名使用者

這情況婚後能有激情麼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10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11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12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感情戀愛分手, 10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16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17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18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19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20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21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22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23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24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25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26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7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8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9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在談戀愛的時候,哪種理由分手的感情沒必要去挽回?

30樓:驚鴻壹面

談戀愛時,當男方說你們不合適,但是又具體說不出來**不合適的時候,沒有必要去挽回,因為挽回了他也不會愛你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對方說我愛上了別的女人,我們分手吧,這種分手就沒有必要去挽回了,因為對方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人,不可能成為自己的依靠。

32樓:小明追劇

以“我不愛你了,我愛上別人了,我越來越討厭你”這種藉口的時候,就不要再挽留了,因為就算你用自己的可憐打動了他,那也只是可憐,那不是愛的。

33樓:御龍辰武

出軌。既然愛著對方還去跟別人有染,對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對戀愛物件的不尊重,沒有必要挽回。

34樓:茈女子

我喜歡上別人了,分手吧!有這理由的說明心裡已經沒有你的存在了,不帶一點感情了,這樣趁早放手

35樓:小小女生的生活

就是女方因為經濟條件選擇分手,這個時候說明對方不夠愛你,如果是真心的,兩個人結婚以後可以共同創造財富,可以一起努力,所以同甘共苦很重要的。

3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每一段戀情都是值得挽回的。

比如:他或她愛上了別人。

愛上了別人的人,你越是苦苦挽留,他或她就會走的越堅決,你在對方眼裡,也就變得毫無留戀可言。遇到這種情況,請一定要保留住最後的尊嚴。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37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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