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有益的有力證據

時間 2021-10-14 23:40:56

1樓:匿名使用者

1.方便,快捷

2.資訊量大

3.聯絡順暢

4.可以學習知識

玩電腦遊戲可以放鬆心情

放慢緊張的生活節奏

可以打發無聊時間

不至於無聊到去想七想八

玩電腦遊戲可以活躍思維

提高對於時間搭配的能力

玩電腦遊戲可以培養微操技術....

2樓:

是呀要看你怎麼"玩"電腦不只是玩,對人類有很多幫助,你現在就是藉助電腦到網際網路來提問了!玩 只是寓教於樂!有大家長就會放任小孩子玩,可是前題就是做完所用作業,這樣就會促進小孩子對學習的積極性!

就像一種交易,讓他記住學習好就有的玩,何樂而不為!

3樓:九折臂

小孩玩電腦有益還是無益

這個論題本身就不利於有益一方,它把電腦當成了玩具:電腦可以玩的遊戲與多**、聊天等,對小孩子現有的判斷力來說這些沒一樣是好的。

「計算機要從娃娃抓起!」指的是學與用。

如果改為學電腦還有得一拼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怎麼個玩法,就好比吃東西,吃好還是不吃好。吃多好還是吃少好,吃對好還是吃錯好。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發財,比如比爾蓋茨

婚姻中發現對方出軌什麼樣的證據才算是有利的證據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首先要拿到證據。將

來離婚分財產,都有保障。

建議你在電腦內裡安裝監控軟體,把證容據儲存下來。這種軟體很便宜的。網上隨便可以買到。

如果你不知道去**購買這種軟體,我告訴你一個專業的監控軟體,叫「網神藍安」,是專門用來監控對方電腦拿證據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雙方非法同居的相關的證據材料。

縱橫法律網 曾金峰律師

8樓:手機使用者

那得看你要這些證據準備做什麼用?

錄音與**在法律上是否可以作為有力證據

9樓:戚廣利

音證據效力的相關因素:

1.提交錄音證據應當出示錄音的原始載體,錄音筆、手機等,有些人將錄音內容導至電腦以錄音檔案的形式存檔,向法院出示的僅為燒錄後的光碟,這已經不屬於證據原件了,證據沒有原件會要命的。

2.錄音應當完整。如果錄音掐頭去尾,剩下的內容僅是對自己有利的乾貨,這樣的證據是不會被採納的。

3.錄音證據不會單獨作為定案的依據,因為錄音本身的侷限性決定其無法證明全部的法律關係及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它更多地是證明案件的部分事實和某些細節,故錄音證據與其他書證、物證等證據一同使用為佳。

勞動仲裁如何收集有效證據?哪些證據才是強有力的?

10樓:如之人兮

證據是指證明

主體提供的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證據經查證屬實的,才能作為仲裁庭認定事實的根據。所謂查證屬實是指證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經當事人出示、對方質證和仲裁庭認證,認為證據具有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真實性要求,客觀存在的材料,證據必須是真實可靠的,而不是任何人主觀臆造的產物,否則以它為根據認定的案件事實就不可能是客觀真實的。

關聯性要求,證據必須與案件事實有內在的聯絡。這種內在的聯絡表現在,證據應當能夠證明本案的部分或全部事實。缺乏關聯性的證據,不是本案的證據,對本案沒有證明力。

合法性要求.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具有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爭議仲裁涉及的證據種類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

(一)書證。書證是用文字、符號、圖案等所表達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書信、檔案、合同書、遺囑、票據等。相對於其他證據種類,書證具有較強的證明力。

在勞動爭議仲裁中具有重要價值。在勞動爭議仲裁中,勞動合同文字是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最有力的證據。

(二)物證。物證是以物品的外形、結構、質量、數量等物理屬性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物證和書證在形式上都表現為一定的物質實體,但二者有質的區別。物

證與書證的區別在於,物證是以物品的物理屬性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而書證是以物品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在某些情況下,某些證據可能既是書證,又是物證。

例如。手寫的勞動合同書,如果用來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則是書證;如果用來證明書寫者的書寫習慣,則是物證。

(三)視聽資料。視聽資料是指用錄音、錄影、計算機儲存等方法記錄下來的有關案件事實的音像、資料資料。例如錄音帶、錄影帶等。

視聽資料與書證都是以記錄的內容證明案件事實,但書證是以文字、符號等來再現案件事實,而視聽資料則以直觀的聲音、影象等來再現案件事實。

(四)證人證言。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瞭解的案件事實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向仲裁庭所作的陳述。證人只能就其直接感知的客觀事實如實陳述,證人主觀的推測、評價,以及道聽途說的事實,不具有證據效力。

例如申請人同廠職工所作的申請人曾在該工廠工作的證言。

(五)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就案件事實向仲裁庭所作的敘述和說明。由於當事人最瞭解案件事實。

因此當事人陳述是查清案件事實的重要線索。同時,也由於當事人與案件事實之間具有直接利害關係。

因此當事人陳述難免帶有很強的傾向性、片面性甚至虛假性。因此當事人陳述只有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六)鑑定結論。鑑定結論是指鑑定主體根據仲裁庭或者當事人的申請,在對鑑定材料進行觀察、比較、檢驗、鑑別等的基礎上,對案件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後作出的結論。

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經常涉及的鑑定結論包括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職業病鑑定結論等。

(七)勘驗筆錄。勘驗筆錄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勘驗人對案件發生的現場或者不便移動的物證採取勘察、檢驗、繪圖、拍照等措施時所形成的實況記錄。

勘驗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和雙方當事人的見證下進行的,能夠比較真實地反映現場或者物證的客觀情況,具有較強的證明力。製作勘驗筆錄是保全原始證據的重要手段。

擴充套件資料

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2)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3)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4)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影印件、複製品;

(5)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只有本人陳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關證據的,其主張不予支援。但對方當事人認可的除外。

1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部分證據由用人單位保管的,由用人單位負有舉證義務,這叫舉證責任倒置。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12樓:毛巾小律師

1、可以未繳納社會保險,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等理由。

2、可以獲得雙倍工資,還有經濟補償金,補交社保也可以,不過你們是在**啊?社保基數那麼低。

3、錄音可以,但需要有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工資是打卡還是發現金?公司的員工守則等都可以作為證據。 北京王律師

13樓:夢海隨緣

離職以不交保險,不簽訂合同為由

可以要求近一年內的雙倍工資,補交保險,付加班等

應該要證明加班記錄,考勤等。

14樓:加侖v炎龍

已從進來到現在還沒簽勞動合同,我提過兩次籤勞動合同的事,但他說我們這行業人員流動性太大,不適合籤勞動合同,兩次都這麼說把我打發了為由.

怎樣把電腦桌面設的對眼睛有益

可以設定為綠色的呀,因為綠色對眼睛有保護的作用,不過電腦用久了最好還是看看外面的景色這樣才對眼睛有益哦。設定為綠色的方法 第一步,在桌面上點選滑鼠右鍵,依次點選 屬性 外觀 高階 按鈕。第二步,在開啟的 高階 對話方塊中,在 專案 下拉選單裡選擇 視窗 第三步,再開啟右邊對應的 顏色 列表,選擇其中...

有力氣的成語,有力氣的四字成語

身體力行 全力以赴 心力衰竭 力挽狂瀾 心力交瘁 群策群力 鏗鏘有力 力不從心 不遺餘力 心有餘而力不足 筋疲力盡 戮力同心 怪力亂神 無能為力 精疲力盡 力透紙背 自力更生 齊心協力 力能扛鼎 孔武有力 精疲力竭 竭盡全力 力爭上游 竭盡全力 ji j n qu n l 生詞本 基本釋義 竭盡 用...

開卷有益的,開卷有益的資料

我認為開卷有益。高爾基說過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多讀書,就會增長知識。愛迪生不就是一個例子嗎?他讀了很多書,從中得到了啟發,又進行了大量的實踐,才發明出來電燈。世界名人培根說過 史鑑使人明智,詩歌使人巧慧,數學使人精細,博物使人深沉,倫理之學使人莊重。這諸多意思,可一言以蔽之 開卷有益。如果我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