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處一年了的女朋友,非要讓我房子車子名字都寫她的名字,不然就分手,而且她有家暴,有次還打破我耳膜

時間 2021-10-20 03:31:22

1樓:匿名使用者

從表述可以看出,這是一個不值得信任的人。我認為還是小心一點。如果你的東西全寫她的名字 , 如果她分手了,你一分錢都得不到。

我覺得這款人太有心計了。天下女人那麼多,單身一輩子也不要這樣的人。如果你落魄了 她就不要你了。。

親愛的,你在她心裡的位置可能就只是提款機的位置。自己不能掙錢,還有家暴,為什麼讓自己這麼委屈了?我相信你一定有個好的選擇。

2樓:luwei超

我靠你是男人的恥辱這樣還還賬還喜歡被打,吃得死死,讓她滾蛋

3樓:暖_我想靠近你

希望你可以冷靜下來,認真考慮一下你是否要按他的話去做。房子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我覺得這個是最公平的。你可以跟他再好好商量一下,如果他表示出的是一種堅決的否定,我覺得他的想法會有些自私。

畢竟他們完全的你也會沒有安全感的,他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感受。這是牽扯到兩個家庭的事情,不能你一味的讓步,我覺得這是可以通過商量解決的。如果不能解決或者他不同意的話,這些都是存在的問題,就算現在不面對以後還是要面對。

4樓:匿名使用者

題主是m嗎?受虐成性啊!這樣只把你當提款機的女人多危險啊!結婚以後缺錢了會不會偷偷給你買意外險?能分趕快分了吧!世界上好女人有的是!

5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物質主義者你還敢要嗎?我勸你還是‘’別了,司徒雷登‘’。

6樓:叫我富哥哥吧

還是早早的分手吧,結婚之前都這樣,結婚那不是更厲害嗎。現在是對你這樣,要是結婚了對家裡人也這樣,那樣豈不是很難受。

7樓:

如果彼此相愛,也不會這麼鬧的,與此戀愛不幸福,婚姻就不會幸福。能過好平凡的日子,彼此尊重,互相理解,孝順父母,才能真正走到一起,望你三思而後行。

僅供參考!做好自己!

我女朋友要求我婚前全款買房只寫她名字,不然就分手,該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要求說實話確實是太過分了。假如你足夠有錢,可以輕鬆全款買下一套房,可以。但如果不行的話,這不是存心在為難你嗎,而且你的家人也不會同意,看起來也不是真的多想要嫁給你。

9樓:

你們在一起多久了?你確定她是愛你的?我是女的,我都覺得她太自私太物質了,你全款買的房為啥只寫她的名字?

寫上你們兩個的名字我都覺得你虧了何況只寫她的名字,如果你愛她就商量能否寫上你們兩個的名字,若她執意只寫她的名字那就分了吧。

10樓:丟丟不再丟丟

她這個要求有一些不合理。我覺得如果你很愛他的話,就跟他商量吧,這件事情都需要雙方的溝通理解和讓步。他如果真心和你在一起的話,是會跟你商量這件事情的。

堅決只認房子的話那就有點太不明事理了。

11樓:夜紫俠

這種要求的確有點過分,難道他是用這種方式逼你分手嗎?

12樓:wsm小草青青

這樣的女朋友不要也罷。

1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分手 這樣的女人要不得!

14樓:洗乾淨你的西瓜

?????我尋思你有這個經濟條件還糾結這個問題幹嘛。當然是全款買房只寫自己名字。關女朋友屁事

女朋友說房子要寫她名字,不然不結婚,問題她沒有出過一分房子錢,女朋友比我小5歲,重新找應該可以找到

15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不夠愛她,明細房子比愛人在你心中的分量重,不結婚是明智之舉。

1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說名字要是寫她的,你就覺得分手是吧,那是因為你覺得她沒有出一分錢,如果說房子你是全款付清,她沒出錢,那麼不寫她名字,我覺得很正常,但是如果你只是付了首付,然後沒有她名字,並且和她結婚,那麼你有想過嗎,結婚以後,別人找的錢跟你過生活,就要一起還房貸,這又是為何,她一點也沒有,心裡肯定覺得不公平,那麼不寫名字,最好寫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就是說以後如果離婚,那麼共同償還房貸的那一部分歸還女方,這樣就公平,如果現在你選擇分手,重新找一個,你能確定找一個比他更好的,或者不現實,不要你家房子,一起還房貸的女孩子嘛,想清楚

17樓:瘋人院長

我個人認為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的話是可以接受的,單寫她的名字的話堅決不答應,就算她條件再好,如果是一個優秀的女人不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18樓:承諾只為承諾

不能寫她名字,寫了你就被動了,分手就人財兩空了。有房子不怕找不到。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貿然下結論,好好和她談談,找到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法子。如果實在不行那就該怎麼就怎麼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女人就是太勢力了!為什麼非要寫她的名字呢?兩個人在一起不是更好 麼?

21樓:zy唯一

雖然我也是女人~但不要寫~為你著想

22樓:匿名使用者

要房要錢女一堆,何必在乎這個,離了她你還能找到更好的

23樓:嘻嘻哈哈呀呀

堅決不要她,在你身邊早晚是禍害

要是你女朋友要求買房子寫她名字,一般男人願意不?

24樓:平淡自強不息

個人建議,寫她一個人可以啊。那她要在你們領證前把房子全款付清。不然就你們倆名字都寫上。

別聽她的什麼不夠愛就不這麼做。一定要寫兩個人,不能妥協,還有就是你未必說寫你女朋友名字是你不同意呀,你可以說同意呀,但是是你父母不同意呀,父母不同意好像是人之常情吧,在說寫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對他一樣有安全感呀,一樣會幸福呀,和他說,家是兩個人的,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除了經營感情以為,還需要雙方奔著同一個目標將將來的生活過的更好,哥們,千萬要堅持,別寫他自己的名字,但是需要你用方法解決。

2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這現實的社會還是要留點心眼的,畢竟誰多不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事情,如果你們買房子的錢多是你女朋友出的,她要求寫她的名字這一點無可厚非,但是如果買房子的錢是你們兩人共同出的,那就先結婚吧,再在房產證上寫上你們倆的名字,這樣對誰多好,就算你同意房子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相信你家裡人也不會同意的,因為你家裡人會比你想的更多更遠。

26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不願意的啊,你的女朋友人品應該是有點問題的,她要是願意和你在一起不寫她的名字她也是不會離開你的,如果她的人品有問題的話就算你寫了她的名字以後她的事情還是很多,就看你能堅持多久了,這種過於物質的女人早晚會去跟第二個比你有錢的男的的。一般的男人是不會願意的,你再好好想想吧。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女朋友要求買的房子寫她的名字,一般來說,既使男人同意,男方的家長也不會願意。首先,寫了女朋友的名字,就算你們結姻後,萬一又離婚了,這房子就與你說"拜拜了",所以作為一個女人不應該這樣提這種要求,一個男人要把寫不寫女朋友的名字想好了再去買房子。

28樓:一曲醉風流

不願意,不能寫!擺明了佔你便宜,又不是你老婆,幹嘛寫她名。我話糙理不糙,萬一你們沒結婚,錢沒了,房沒了,人也沒了。

答應她,你就是傻,結婚後再買房不遲,房產證絕對不能只有她一個人的名,否則你們就是結婚了,以後你也落不著好。

29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這樣的女朋友太傻了,如果你和男朋友真正相愛,註定是一輩子的事情,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因為你們這個年齡都是父母的血汗錢給你們買的結婚房,這房就應該寫父母的名字。我認為一般男人願意,因為他愛她女朋友,要是自己掙錢買的房,那這個男人更願意寫女朋友的名字了,只要兩個人相愛,寫誰的名字都一樣。

30樓:傻

一般男人是不願意的。

原因:1.也許買房的錢是男方父母一輩子的積蓄,但買來的房子卻只寫了女方的名字,而這個女方還不是妻子的前提下,男人是不會願意的。

2.如果女方愛男方的情況下不是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嗎?為什麼要在婚前寫一個人的名字,難道是她出錢買的?

3.如果雙方感情很好,在婚前這事應該男方主動提出,而不是女方提醒對方並做要求的說出,會使男方心裡接受不了,而導致這份情的變味。

4.婚姻是一輩子的,過日子是過人,不是過錢,過物,如果在沒有能力的前提下,也要本著與對方共商共量的基礎上來解決問題,而不是要挾。

最後,本人推崇薛兆豐教授的說法:

他說:“結婚就是辦企業,辦的是家庭企業,籤的是終身批發的**合同。但男女雙方給出的資源包是不太一樣的,有身體,有生育能力,有容顏,有家庭關係,有自己未來的增長潛力,每個人給出來的資源不一樣,他們發揮作用的時間點也不一樣。

傳統上通常是女性早一點付出,生育、撫養家庭、照顧家庭,男性大器晚成,三四十歲以後他的作用才起來,這個時候就會發生一個問題,後面的那個人就比較容易敲前面付出的那個人的竹槓。所以女方如果要問男方做一點抵押,表示一下,為未來萬一出了問題的婚姻做一點保護,這是沒錯的。”

31樓:8方百萬

個人看法,愛與不愛一個人不以物質來衡量,更不以一套房來衡量,如果錢多得燒都燒不完無所謂。大家戀愛結婚,一起買房,一起奮鬥,一起寫名字理所當然,但如果硬要寫你一個人的名字,換位思考一下,你的想法又是怎麼樣的呢?不單單寫女朋友的名字就是不好,不夠愛了,那你提出這樣的要求時,是不是也代表你自己不夠信任,不夠愛對方呢?

大家都是相互的作為男人這樣想,並不是不夠大方,大家要的都是無比的信任,無比的忠誠的愛,你偏要拿個房子的歸屬來做考驗,那不是傷了彼此的感情?所以有句話說得好,不要拿一個人的底線去考驗別人,得到的結果肯定是你不想看到的。

32樓:北京劉輝律師

雙方可以協商,只要男方同意先登記,房子可以寫兩人名字。

3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會願意的,畢竟談女朋友的期間根本不確定,以後兩個人會不會結婚?如果是結婚以後寫她的名字沒有問題,但是沒結婚的時候儘量不要寫他的名字,因為會給以後帶來很大的隱患,萬一你們兩個人分手了,這就是很大的麻煩

34樓:西貝馥香

那要看買房的錢是誰出的,是全款還是貸款。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那女生確實不該只寫她的名字。

如果是貸款,那結婚後,是雙方共同還貸款的,所以應該加上女生的名字,但這是結婚後再說的事兒了。

可以先領結婚證,然後再寫上兩個人的名字,一起還貸款。

35樓:匿名使用者

誰出錢?感情怎麼樣

女方出錢,那隨意,他想寫誰寫誰。

男方出錢,那男方隨意,那看感情,至死不渝,寫誰都行,只寫女方也行;感情深,就寫兩個人;一般就只寫男方

雙方還貸,毫無疑問,兩個人

3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也出了錢是雙方共同的財產就算不結婚房產證上也可以寫兩個人名字,男方願不願意只寫女方名字要看他個人是否願意,估計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寫兩個人名字畢竟沒結婚都想給自己一個保障。

37樓:

我覺得如果女朋友真心愛你真的決定和你共度一生,這種情況下如果房子寫上你倆的名字這是能接受也能理解的,因為一個女孩子把一生的幸福都給賭在你身上,給女孩子一點保障也是能理解的,就看這個女孩子真正的想法了

38樓:度牛俠

一般男人是不願意的,願意的都是傻瓜。因為戀愛是自由的,充滿著不確定因素。而房子的房產證,是有法律效力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當然也有特殊情況,如果這個男的願意把這房子送給他女朋友,他並不在乎他女朋友會不會和他結婚,他當然會同意寫他女朋友的名字。

一般女孩提出這樣的要求,往往是試探男朋友,這種試探是一把雙刃劍,答應和不答應都是傷,所以不建議這樣試探。

39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一般男人都不願意寫,我想是男人都不願意些。因為這些事只是在談戀愛,有沒有確定到結婚的程度,寫上女朋友的名字,要是坦白了房子沒了,人也沒了雞飛蛋打。如果要結婚了,寫上你老婆的名字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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