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男方不遷走戶口,派出所不給分戶,法官讓我去起訴,我去法院不受理,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10-24 09:03:16

1樓:淡淡的輕吟

先看看派出所戶籍室不給分戶的理由是什麼,有的地方,由於棚戶區改造,戶口是鎖死的不讓動,這是一種情況,還有法院駁回上訴,理由又是什麼,一般法院這個是沒辦法的,他們總能找到法律法規來解釋或出具意見,這些先弄清楚,然後你只有去信訪部門反應了,本人親自去的話,直接先去區或縣級信訪部門反應,本人不想去的話,我國有網上信訪系統,直接手機簡訊或者網上投訴,直接在網上投訴到國家信訪局,成功的話,國家信訪局會一層一層轉交到你們本地信訪辦的,但是走信訪,會比較慢,兩個月之內必須出具處理意見書,看看能不能給你解決掉,走信訪渠道的時候,反應的問題,來龍去脈寫詳細一點,我覺得也只有這個辦法了,或者你找個律師,去法院起訴,本地法院不判,就起訴到中級,一層層往上走,不過如果夫妻關係還有和好的可能,建議還是不要離婚的好,你也可以問問其他網友。

2樓:一隻小小羊

找當地派出所,找派出所領導。說明情況,你和他以沒有關係。他的戶口和你無關。再搞不定的話,去託關係。

3樓:光頭人蔘

先問一下,你前夫有自己的房產麼?

男女雙方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如果房子已經分給或判給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戶口遷移出來。

如在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親屬,應將戶口遷到固定住所或直系親屬處。如果沒有,則可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將戶口掛靠在街道集體戶。二、離婚後如何分戶去派出所辦理離婚分戶、遷戶手續時需要帶以下材料:

1、本人離婚分戶申請書;2、單位(村居、小區)證明;3、結婚證、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離婚後戶口的處理辦法 法律如何規定的

4樓:愛穿拖鞋

離婚後、關於戶口分立、遷轉,(一)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版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權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二)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法律上有沒有規定男方離婚後戶口回遷的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和《戶口登記條例》上都沒有這樣的規定,也就是說結婚或或者離婚戶口在那都不是必要要件,結婚時公民可以按照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自主進行戶口婚遷,相反離婚後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遷移,但這需要戶主的同意,也就是離婚男女雙方約定才行,法律上不作強制規定,但實際生活中卻不是這麼回事,因為你以後要再婚,對方也亦如此,所以如果一方的戶口還在對方的家庭裡,這給自已和對方都會產生不小的麻煩。不難想象戶口本是一個人身份的絕物件徵,日常生活中戶口本在一定的意義上是身份證的載體,不誇張地說比身份證的作用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離婚了今後小孩上學,購買房屋等等都需要戶口本,甚至重新辦理身份證都需要拿戶口本辦理,所以不難想象如果戶口不遷移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多大的不便。

6樓:民生為本

沒有法律規定

但男女離婚後

就沒有關係了,戶口在一起很不方便

建議離婚後

即時遷移戶口

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7樓:

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

男方或者女方離婚後

戶口往**遷的問題。

戶口遷移的政策,

有子女投奔父母,

男方的父母在什麼地方,

男方離婚後一個人

可以把戶口遷到

父母的戶口上。

8樓:微笑淚傾城

這個還真沒有。戶口遷入、遷回隨個人意願,沒有強求的法律法規。

離婚後女方戶口新規

9樓:在水一方

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想要遷出戶口的,若是協議離婚的,女方可以憑藉離婚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若雙方是訴訟離婚的,女方可以憑藉判決書或者法院出具的調解書向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

按照有關規章規定,離婚後的夫妻可以分戶,即把原來的戶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後的夫妻各自新辦一本戶口本,或一方遷出另辦一本戶口本。

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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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離婚了,他沒有理由不給你遷走的,不過關鍵是你要拿到戶口本,唉!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男人總是會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走向未來 遷戶口不需要他同意的。你自己拿身份證去當地派出所問一下就行,自己就能籤。 他不給戶口本。你讓區委開你所在地區證明就好了!離婚後,女方想把戶口從男方家遷出來,但是男方不給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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