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減刑假釋規定有哪些,最新職務犯罪減刑假釋規定有哪些

時間 2022-01-15 10:20:13

1樓:華律網

可以減刑,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會從嚴重掌握。針對刑期不同對符合減刑條件的職務犯罪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罪犯,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六條從嚴掌握,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一年以上。對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職務犯罪罪犯,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六條從嚴掌握,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一年六個月以上。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職務犯罪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罪犯,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三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八條從嚴掌握,減刑後的刑期最低不得少於二十年有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再減刑時,減刑幅度比照本規定第六條從嚴掌握,一次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二年以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 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 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 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五) 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 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假釋制度是根據我國刑法第81條第1款的規定,假釋是指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以後,因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因而附條件地將其提前釋放的制度。假釋是附條件的提前釋放的一種刑罰制度,假釋犯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一定的條件。否則,就要撤銷假釋,收監執行。

根據我國刑法第86條的規定,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再犯新罪或者發現其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分別依照刑法第71條、第70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判了2年 監獄如何減刑

3樓:匿名使用者

判刑兩年可以減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之規定: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一)阻止他人實施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三)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五)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貢獻的。

第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一)阻止他人實施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六)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別突出表現的;

(七)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4樓:華律網

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只要符合減刑的相關規定,當然也是可以減刑的。我國《刑法》明確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減刑。另外,減刑依法進行,對於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

非經法定程式不得減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職務犯罪包括哪幾種犯罪

2023年最高司法監獄減刑規定

職務犯罪限制減刑的條件有哪些

5樓:華律網

可以減刑,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會從嚴重掌握。針對刑期不同對符合減刑條件的職務犯罪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罪犯,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六條從嚴掌握,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一年以上。對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職務犯罪罪犯,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六條從嚴掌握,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一年六個月以上。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職務犯罪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罪犯,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三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八條從嚴掌握,減刑後的刑期最低不得少於二十年有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再減刑時,減刑幅度比照本規定第六條從嚴掌握,一次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二年以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 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 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 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五) 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 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6樓:野馬幫何莫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

新刑法規定職務犯罪被判五年刑期,可先辦假釋還是減刑?

7樓:匿名使用者

入監以後才有可能減刑,但最低服刑期為二年六個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六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減刑起始時間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一年以上方可減刑;

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一年六個月以上方可減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有期徒刑減刑的起始時間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8樓:蘇源刑事辯護

1、入監以後才有可能減刑,但最低服刑期為二年六個月。

2、法律規定: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執行一年六個月以上方可減刑;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

3、無論是假釋還是減刑必須經當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4、保外就醫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9樓:鬆心絃津

先減刑後才有假釋是,保外就醫不在些例,

職務犯罪不予減刑嗎

可以減刑,但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 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 會從嚴重掌握。針對刑期不同對符合減刑條件的職務犯罪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罪犯,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六條從嚴掌握,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

職務犯罪是否交清贓款才能減刑

華律網 可以減刑,但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 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 會從嚴重掌握。針對刑期不同對符合減刑條件的職務犯罪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罪犯,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六條從嚴掌握,一次減刑不超過一...

什麼是職務犯罪,交警職務犯罪特點是什麼

金沙江核敬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 國有公司 企業事業單位 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賄賂 徇私舞弊 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 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職務犯罪主要表現是 賄賂 挪用 等經濟犯罪和瀆職侵權犯罪,是腐敗現象最突出的表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