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朱棣的瑣事或者小故事,每一件事不用很長,最好有意思點

時間 2022-01-16 23:40:29

1樓:溫朗然

我愛朱棣,朱棣是亙古一帝!

樓上兩位,請自重!

什麼叫永樂大帝死了也要禍害人啊?殉葬是永樂立下的嗎?古已有之好不好?憑什麼就該指責永樂?(當然,我也是不支援殉葬的)

下面我分享一下棣哥的一些業餘小事情吧,不談那些政治了。

1. 朱棣大哥好像很重視端午節,明史裡記載:「凡立春、元宵、四月八日、端午、重陽、臘八日,永樂間,俱於奉天門賜百官宴,用樂。

立春日賜春餅,元宵日圓子,四月八日不落莢,……端午日涼糕,重陽日糕,臘八日面,俱設午門外,以官品序坐」。《明史·志二十九.禮七·嘉禮一》

《大明會典》裡有一段關於端午節宴會的記載:「永樂間,上桌,按酒五般。果子、小饅頭、湯三品、糕一碟、粽子一碟、菜四色、酒五鍾。

中桌,按酒四般。果子、小饅頭、湯三品、糕一碟、粽子一碟、菜四色、酒五鍾。教坊司樂人、按酒一般、湯飯、酒一鍾。

(《大明會典.筵宴》)

(連奏樂的教坊司樂人都有東西吃~~~不一般啦…… )

由於朱棣常常征戰在外,好幾次端午節是在外面過的,比如「永樂二十年五月,辛酉,端午節,駐蹕獨石,賜從徵文武宴。」(《明通鑑》)

(即使出門在外,還是要請客吃飯……,因此棣哥應該是很重視端午的)

2. 端午節除了吃吃喝喝啊,還有運動!(不是龍舟,人家的運動是很高雅的)那就是——擊球(打馬球),射柳。

端午射箭之戲歷史悠久,《金史·禮志》:"金因遼俗,重五日插柳去地約數寸,削其皮而白之。先以一人馳馬前導,後馳馬以無羽橫簇箭射之。

既斷柳,又以手接而弛去者為上。斷而不能接去者次之。每射必發鼓以助其氣。

馬球,顧名思義,就是騎在馬上,持棍打球,古稱擊鞠。《續文獻通考·樂考》記載棣王曾數次往東苑擊球、射柳,看來,還不只限於端午節,平時他也運動運動。明《宣宗行樂圖》長卷中繪有宣宗賞馬球之場面。

當時的**王直寫的端午日觀打球的詩:「玉勒千金馬,雕文七寶球。鞚飛驚電掣,伏奮覺星流。

炎頁過成三捷,歡傳第一籌。慶雲隨逸足,繚繞殿東頭。」

於是從永樂開始,這兩項運動成為端午節的慣例,於每年端午節和重陽節舉行擊球、射柳活動。

《明史·禮志》裡這樣記載:永樂「十一年五月五日,幸東苑擊球、射柳,聽文武群臣、四夷朝史,及在京耆老聚觀。……自皇太孫而下諸王大臣以次擊射」。

《萬曆野獲編》寫得更有趣:「永樂十一年五月午節,車駕幸東苑,觀擊球射柳,聽文武群臣、四夷朝使,及在京耆老聚觀。先是命行在禮部議,分擊球官為兩朋。

是日天清日朗,風埃不作,命駙馬都尉廣平侯袁容領左朋,寧陽侯陳懋領右朋,自皇太孫而下,諸王大臣以次擊射,皇太孫擊射,連發皆中。上大喜,射畢,進皇太孫嘉勞之。因曰:

「今日華夷畢集,朕有一言。爾當思對之,曰:萬方玉帛風雲會」。

皇太孫即叩頭對曰:「一統山河日月明。」上喜甚,賜名馬錦綺羅紗及番國布,因命儒臣賦詩,賜群臣宴。

」3. 再有就是端午節插艾草的緣由了:

「端午節門前插艾的原因,民間傳說有多個版本。一種版本與明成祖朱棣有關。朱棣是朱元璋的第四個兒子,但朱元璋懷疑朱棣不是他的親生兒子,想直接殺了他又感到不妥,於是就想出「借刀殺人」之計,命令朱棣帶著一支由老弱病殘的士兵組成的隊伍,向佔據北方的強敵進軍,欲借強敵之手將他除掉。

朱棣當然心知肚明,他感到很不是滋味,但又無可奈何。行軍途中,朱棣見一村婦懷抱著一個大孩子、手拉著一個小孩子落荒而逃。朱棣感到奇怪,就問她為何抱大領小。

村婦說,長子為前房所生,小兒是自己所養,長子死則無後,幼棄尚能再生。朱棣聽後深受感動,從路旁拔起一棵艾蒿,交代村婦回家掛在門旁,並命令士兵見門上插艾蒿者不得入內。村婦將這個訊息告訴村人,於是家家戶戶門上插艾,全村人皆平安無事。

後來人們也將艾蒿稱為艾子,即「愛子」之意,並保留了門上插艾的習俗。」

從今往後,我一定好好地,更好地過端午節,因為棣哥!

現在,過端午節,除了會想起屈原和粽子, 還應想到我們偉大的成祖——朱棣!

2樓:匿名使用者

朱棣因權妃之死大肆殺害宮女和嬪妃。

3樓:非凡講故事

民間傳說故事:老樑說燕王朱棣

有意義的小故事

4樓:禰賢姚羅

約翰的鬍子以及英若誠的遊戲

約翰留鬍子已有多

,忽然他準備把鬍子剃掉,可是又有點猶豫:朋友、同事會怎麼想,他們會不會取笑?我經過數天的深思熟慮,他終於下決心只留下小鬍子。

第二天上班時,他已有足夠的的心理準備來應付最糟的狀況。結果出乎意料,沒有人對他的改變有任何評價,大家匆匆忙忙來到辦公室,緊緊張張的做著各自的事情。事實上,一直到中午休息時沒有一個人說過一個字。

最後他忍不住先問別人:「你覺的我這樣子如何?」

對方一楞:「什麼樣子?」

「你沒注意到我今天有點不一樣嗎?」

同事這才開始從頭到腳打量他,最後終於有人嚷出:「噢!你留了八字鬍。「

著名表演藝術家英若誠也講過一個類似的故事。他出生成長在一個大家庭中,每次吃飯都是幾十口人坐在大餐廳中。有一次他突發奇想,決定跟大家開個玩笑。

吃飯前,他把自己藏在飯廳的一個不被人注意的櫃子中,想等大家遍尋不到他的時候再跳出來。

令英若誠尷尬的是,大家絲毫沒有注意到他的缺席。酒足飯飽,大家離去,他這才焉焉的走出來吃殘溏剩菜。

自那以後,他就告戒自己:永遠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否則會大失所望。

不要以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每天對著鏡子琢磨半小時決定用哪種口紅,哪條領帶,你的苦心也許根本沒有人注意。大家都在做自己的事情,你也把注意力放在事上吧,不要總惦記著別人怎麼評價你。

最後一段就是道理了

5樓:陳夏彤盧博

一個美國人,一個法國人還有一箇中國人走在大沙漠中,走著走著看到一個瓶子,開啟瓶塞後飄出來一個人來,那個人說:「我是神仙,我能滿足你們每個人三個願望!」

美國人第一個搶著說:「我第一個願望是要很多的錢。」神仙說:

「這個簡單,滿足你!說說第二個願望吧。」美國人說:

「我還要很多的錢!」神仙滿足他的願望後,美國人又說了他的第三個願望:「把我弄回家。

」神仙說:「沒問題。」於是美國人帶著很多的錢回了美國。

神仙又問法國人.法國人說:「我要美女!

」神仙給了他美女。法國人又說:「我還要美女!

」神仙也滿足了他,給了他美女。法國人最後說到:「把我送回法國。

」神仙把法國人送回國後問中國人要什麼。

中國人說:「先來瓶二鍋頭吧。」神仙給了他。

問他第二個願望是什麼。中國人說:「再來一瓶二鍋頭!

」神仙問他第三個願望是什麼。中國人說:「我挺想法國人和美國人的,你把他們都弄回來吧。

」法國人和美國人氣的不得了,但又無可奈何,三個人只好繼續走。

走著走著又看見一個瓶子,開啟塞子後又冒出一個人來,那個人說:「我是剛才那個神仙的弟弟,法力沒他高強,所以只能滿足你們每個人兩個願望。」

法國人和美國人合計合計認為先讓中國人說為好,免得一會又被他弄回來。於是中國人說:「那就先來瓶二鍋頭吧。

」神仙滿足了他的願望。法國人和美國人催促中國人趕快把第二個願望說出來。中國人喝完二鍋頭後不緊不慢地對神仙說:

「行了,沒事了,你丫走吧。」

一個美國人、一個日本人、一箇中國人在叢林探險。結果全被吃人部落抓去了。可部落酋長說:"我今天心情好,不吃你們,但你們都得挨一百板子,但在挨板子前你們可以有一個願望實現。」

先挨板子的是美國人。他說:"挨板子前,先給我屁股墊上1個坐墊。」墊罷,板子雨點般落下;先前70板還湊合,70板之後坐墊被打爛,然後就是闆闆見血……打完,美國老摸著屁股走了。

日本人見狀後,要求10個床墊。1、2、3…100打完,日本人起身,拍拍屁股,沒事;然後張著臭嘴對自己的模仿能力和再創造能力吹噓一番,並想坐一邊看中國人的好戲。

6樓:英念巧庫翔

活著的意義

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

為了尋找那種被世人所定義著的幸福,我在通往夢想的旅途中尋尋覓覓,錯過了無數美麗的風景與停泊的驛站。但始終堅信只要能擁有一次轟轟烈烈、舉世無雙的成功,所有的一切都是值得的。直到身心俱疲,直到驀然發現人性也有醜惡的一面,直到忽然明白我所追求的東西並非是我向往的,我才真正開始去思考—人活著,究竟是為了什麼?

僅僅是為了工作、生活、責任、義務、親情之類的嗎?我陷入了一度的迷茫和絕望之中。

直到我品讀了餘華的大作《活著》,居然產生了一種「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快感,我才意識到我開始明白活著的真諦了。

《活著》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悲慘的故事:一位叫福貴的富家少爺,先是把家產賭光淪為一無所有的窮人,父親氣恨而亡;接著他不幸被國民黨捉壯丁歷經死難而倖免於世,但母親卻因病去世;在接著兒子有慶被抽血至幹而死,女兒鳳霞產後的敗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軟骨病最終病死;繼而女婿二喜工傷而亡,外孫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撐死了;最後,只剩得老了的福貴伴隨著一頭老牛在陽光下回憶……

當生命中異常珍貴的溫情隨時間的流淌被死亡一點點撕得粉碎,福貴自始至終選擇堅持與忍受。雖然他無力拒絕生活賜給他的每一個苦難,但他能夠把他們看成檢驗靈魂深度的考驗,他能夠憑藉自己生命的韌性和頑強去堅持努力地活著。這讓我想起了美國民歌《老黑奴》中的老黑奴,他一樣也承受著家人都先離他而去的巨大悲痛,但他依舊讓自己的生命站立著,沒有倒下。

人生在世難免會有或大或小的挫折與苦難,選擇勇敢面對才能體現一個人的真正價值。畢竟,活著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或著。

餘華在書中告訴我們,生命其實是沒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靜靜地活著,為了活著而活著。的確,工作、生活、責任、義務、親情等都是因為「活著」才能像花兒一樣綻放。人也只有活著才有意義,才有希望,才能創造奇蹟與輝煌。

行走在生命的消逝中,我不再迷茫,也不再絕望。即使這片土地上不曾留下一絲我的痕跡,但這又何妨?重要的是我已經走過。

7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上中班了,給她買了卷筆刀。 星期六一上午她就把家裡的筷子全卷尖了。小兒子淘氣,飯桌上要他好好吃魚:

「多吃點兒,吃魚聰明。」他來一句:「才不是,被抓到的魚都是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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