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罪有哪些構成要件,濫用職權罪構成要件包含哪些,濫用職權罪的處罰是什麼

時間 2022-02-11 22:32:36

1樓:熱詞團小知

濫用職權罪的構成要件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

【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濫用職權案(第397條):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

3、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4、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濫用職權罪構成要件包含哪些,濫用職權罪的處罰是什麼

2樓:華律網

根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據《刑法》規定,濫用職權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一般認為,濫用職權是結果犯,而危害結果是說明犯罪客觀方面的事實情況,是犯罪客觀方面的選擇要件。

「重大損失」是濫用職權罪的客觀要件之一,也是區分濫用職權罪與非罪的重要標準,而如何認定刑法意義上的重大損失也成為辦理瀆職犯罪的關鍵問題所在。在量刑方面,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樓:aa微湖來客

濫用職權屬於職務犯罪,構成犯罪一般要求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而要定罪免處,一般來說造成的損失應在構成犯罪的臨界點左右,並能有效彌補損失。如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自己掏錢上交,用於彌補給國家造成的損失。

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法釋〔2012〕18號 2023年12月7日公佈自2023年1月9日起施行)

第一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的「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

(二)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濫用職權罪有哪些構成要件 濫用職權罪最多能

4樓:愛喝粥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202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九次會議通過)

(一)濫用職權案(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濫用職權是什麼罪

華律網 根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 處理其無權決定 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 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據 刑法 規定,濫用職權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 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一般認為...

濫用職權違紀行為,什麼叫濫用職權罪

華律網 根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 處理其無權決定 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 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據 刑法 規定,濫用職權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 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一般認為...

國家侵權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根據 國家賠償法 的規定,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項 侵權行為主體要件。根據 國家賠償法 規定侵權行為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以及法律 法規授權的組織。侵權行為要件。侵權行為的存在是構成國家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即國家侵權行為的主體的哪些行為可以引起國家賠償責任。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