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出租屋墜亡,房東居然被判15萬,這事為啥怪房東

時間 2022-02-12 16:00:28

1樓:小真侃話

很明顯,秦女士能夠獲賠完全是因為喪子之痛,加上房東有一定的賠付能力,而且房東也只付了20%的責任,但是這個社會不應該出事兒了就隨便找人來背鍋,這是一個講人情世故的社會,所以可以獲賠,但是這樣的趨勢畢竟不是長久的,人最終還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而買單。

2樓:苦丁有點甜

因為房東沒有把房子的安全措施做好,把不安全的房子租給了租客,雖然房東不是主要責任,但是還是要賠付給租戶錢的。

3樓:小張遊戲快報

因為房東租出的房子存在安全隱患,所以房東承擔一部分責任也是無可厚非的。

4樓:小蘇打學姐

因為房東沒有安裝防盜網。如果裝了防盜網,孩子也不至於掉下樓。

5樓:魚小白又白

房東沒有提醒租客,房間裡有逃生窗,所以房東要承擔百分之二十的責任,父母承擔百分之八十的看管不利的責任。租房子的時候真的要認真檢查一下房間裡的設定。

6樓:小宇哥看娛樂

因為房東的房子並沒有達到標準的裝修條件,而且證明幼童在墜樓身亡的過程當中,和房東是有關係的。

7樓:小四喜丸子呀

因為房東在出租房子的時候沒有檢查安全隱患,會有一點連帶責任,我覺得這個判決結果是合理的。

8樓:匿名使用者

認為和房東沒有任何關係、房東可以出於人道主義。大家看看現在有多少交付的高樓陽臺有防護措施的

9樓:沙洲麗江

房子是按標準建的,窗的高度符合標準,防盜網本來就不是房子的標配,是房東為了更安全加裝的。如果沒有防盜網呢,誰負責?我認為房東沒有責任。

10樓:評說電影

因為作為房屋的出租人,房東有義務在房房屋內設定一些安全措施,以保證租住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此次幼童墜落正是由於窗戶上未安裝防護裝置,所以導致了這個事情的發生,因此房主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11樓:厭厭熊

我租出去房子的窗子根本就沒裝防護欄,看樣子我不能租給帶小小孩的租戶,太危險了。

12樓:小馬**空間

為啥?因為訛到就訛到了,訛不到又不損失什麼,所以訛一下試試沒毛病!這不成功了嗎?

13樓:欣子小姐姐

房東未給防盜網上鎖。幼童出租屋墜亡,父母把房東告上法院,房東被判因為未給防盜網上鎖,被判賠償15萬,家長負主要責任。

14樓:在黃鶴樓彈奏月光曲的山桃

不對,那個家長沒有問。

15樓:卿以晴

發生火災無處逃生又怎麼賠

16樓:雲韻

那房東沒裝防盜窗是不是要擔很大的責任?

如何看待幼童出租屋墜亡,房東被判賠償15萬一事?

17樓:取個名都好難

只能說房東確實有一點責任,在出租以前沒有檢查房屋的安全情況,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

18樓:御龍辰武

合理。房東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出租房就必然帶有一定的風險。

19樓:每天八卦一下

房東太倒黴了。幼童墜亡是家長沒有看護好,不應該全怪房東,畢竟世界上處處都有危險的時候。

20樓:茈女子

我覺得房東也是挺冤的,這麼小的小孩本身這個時期就是特別的調皮,對什麼事物都特別的新鮮,好奇。家長應該要隨時注意,看管好小孩,不然就不會造成這麼悲劇的一幕。

21樓:不一樣的社會喵

幼童是因為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導致慘劇發生,監護人應當負主要責任,而房東未盡到告知義務,負次要責任。

幼童出租屋墜亡,房東賠15萬,房東就是租個房為啥賠錢?

22樓:閒聊界的

法院認為房東的出租屋內的逃生窗沒有上鎖,所以需要承擔此次事件的20%的責任,因此法院才會判決房東需要支付家長的經濟損失費,還需要承擔一定的精神補償金,估計這房東以後再也不敢把房子租給帶孩子的母親了。

一、孩子從逃生窗墜亡家長看管不利承擔80%責任,房東並未提醒需承擔剩餘責任。2023年3月,廣西桂林發生了一起意外事件,2歲的男孩從四樓的逃生窗掉了下來,而後經搶救無效確認死亡,據瞭解男孩的家裡還有一個女孩,他們一家是從2023年8月份搬到這裡進行居住,從男孩的母親口中得知,兩個孩子當時在客廳裡看電視,因為想帶他們出去玩兒,就去房間那東西沒想到男孩就從窗戶上掉下去了。

從新聞的報道中可以看出,這個逃生窗在防盜窗上並不顯眼,一般人並不會注意到這個窗戶的存在,而且據她說,在租這個房子的時候房東並沒有告知這裡有一個逃生小門,如果她早就知道也就不會出現這種事兒了,而後法院審理這個案件,最終法院判決孩子母親承擔主要看管不利的責任,而房東需承擔次要責任。

二、0-14歲的孩子是出現意外的多發期,這段時間孩子絕對不能離開大人的視線。這幾年的新聞中關於孩子離開大人視線出事兒的太多了,孩子在蹣跚學步的時候去洗手間會被馬桶蓋磕到,給孩子洗澡也有可能會嗆水,窗戶、臺階一些稍微高一點兒的地方就有可能會導致孩子跌落,輕則受傷重則喪命,甚至桌子上的熱水在孩子的拉扯下也有可能會潑到孩子的身上造成燙傷……,總得來說任何有危險係數的東西都有可能成為孩子受傷的因素。

這次孩子墜樓的事件其實也是在提醒所有的孩子家長,在看管孩子的時候一定要細心再細心,不管是在自己家還是在外面租房都要非常瞭解自己居住的這個地方,那些能夠導致孩子受傷的因素也要盡力避免,否則真的出了事兒再後悔可就晚了。

最後:估計這家長的心都要痛死了,不管給多少錢她都不會稀罕,這畢竟是她十月懷胎生下的孩子啊!

23樓:答疑解惑周老師

房東也有一定的責任。比如在房子的構造上沒有安裝防護欄。沒***絕對的安全。不應該把沒有防護欄的房子租給帶有孩子的租客。

24樓:忘川河畔遇蘇顏

因為孩子的父母是以防盜窗有隱患起訴房東的,所以房東才賠了這麼多錢,我覺得小孩的父母有很大的責任,一點都不負責,讓照顧孩子就要發方便麵的照顧到,而且都住了這麼久了,難道不知道防盜窗有問題嗎?

2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房東租出去的房子有明顯的安全隱患,也正是因此導致了幼童的死亡。

26樓:菜醬電影小屋

房東在裝修房子的時候未考慮周全,導致存在一些安全隱患。所以從原理上來說是由房東負責,但是從公眾的角度來說更多還是家長和孩子自身問題。

桂林幼童出租屋墜亡房東賠償15萬,家長責任更大,怎麼處罰?

27樓:李貝貝

有一點需要注意一下,那就是所謂的幼童出租屋墜落房東賠15萬僅僅是一審的結果不是最終的結果,房東還可以上訴,所以這件事情究竟如何收場,現在還沒有辦法確認。

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次案件給所有房東都提了個醒,涉及安全隱患的問題一直要慎之又慎和租戶交接好,不然出了問題可就麻煩了。

01、事情的起因。  據相關**報道,在2023年年初,桂林的疊彩區青城苑小區發生了一起令人沉痛的慘劇,一名年齡僅僅只有兩歲的幼童從4樓的防盜窗逃生口爬出,然後墜落,當場失去生命,隨後孩子的家長將房東告上了法院。

2023年10月,該案的一審判決結果出來了,一審判定家長負主要責任,房東負次要責任,房東需要承擔15萬的賠償,由於跟案情比較離奇,所以在短時間內就上了熱搜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02、一審法官判案的依據。       其實一審法官的判案依據還是比較充分的,因為小孩子墜落的窗戶是防盜窗的逃生視窗,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法官認定房東有義務告知房客這個視窗的存在和它的用途。

不過因為房子的租客在這間房間裡面已經住了半年多了,不可能對這個窗戶沒有任何感知,所以雖然房東對這件事情有責任,但並不承擔主要責任,二是承擔次要責任。

該案件目前的進展是一審判決結束,房東對這個判決不滿可以上訴,所以結果如何或未可知,不過大家也不需要為這件事情爭論太多,因為這件事情所有人都是受害者,沒有必要同情一方罵一方。

03、爭議點非常的專業,讓專業人士去爭論吧。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法官的判案邏輯沒有問題,那個小窗戶確實是比較特殊的存在,目的也是為了在發生火災的時候逃生用,如果房東沒有跟租客說明這個窗的用途,那麼在發生火災的時候,防盜網就會成為阻攔租客生命的攔路虎,影響了租客的人身安全。

換一個方面講,如果房東一開始有跟租客描述過這個窗戶的存在,那麼租客一定會更加小心,可能這樣的悲劇就不會產生了。

但是這件事情雖然對孩子的生命造成了影響,可是對房東而言,他只不過是沒有跟租客說明這個窗戶的用途和存在,這樣罰又會不會太重了呢?用結果去推導責任又是否合理?這些需要反覆的討論,需要更加專業的法律知識參與其中,我們就不摻合了。

28樓:星星趣談娛樂

孩子父母怎麼處罰孩子因為過失死亡,如果是因為父母,那麼依然可以對父母提起公訴。過失死亡是需要判刑的,但是最讓人無力的是,在過失致人死亡這幾個字的中間還要再加上一個親字。父母過失殺死了自己的孩子,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以當庭釋放的。

陝西一位母親因為孩子不好好做作業,打死了孩子,判刑三年,緩刑三年,當庭釋放。而桂林墜亡幼童的父母呢?更是因為沒有直接傷害自己的孩子,只是看護不力導致孩子死亡罷了,從法理上來說更是無罪的。

對於這樣粗心大意的父母,是沒有任何辦法的。只能希望每一個有孩子的家庭,每一位父母都能夠明白一個道理,自己才是孩子的主要監護人,在孩子幼年的時候請保護好他們。

29樓:呂小鳴

家長承擔主要責任,房東承擔20%責任。這件事情時家長管理不當所發生,房東在房屋的設施方面有責任。

30樓:有常

家長不好處罰,家長只能為自己失去孩子痛苦一生以及愧疚,但是他們應該被批評,因為他們沒有盡到管理,保護孩子的責任。

31樓:不一樣的社會喵

作為家長未能盡到監護人責任,應該負主要責任,房東負次要責任。按《民法》規定,家長的責任則由自己承擔,法律一般情況下不會處罰。

32樓:乾煸新鮮事

這個時候應該對家長進行訓誡處理,畢竟家長也出有監管責任的。

33樓:我有一顆中國心

我認為在這起事故當中,還是家長負有主要的監管疏失的責任。因為幼兒畢竟是和父母一起在屋內生活,由於大人的疏忽大意導致了這起慘劇的發生。因此,公訴機關有可能會以監護人監管疏失為由起訴這對父母!

法院如果採納公訴機關的建議,有可能會判這對夫妻3到5年的監禁!

34樓:劉心安兒

桂林幼童出租屋墜亡房東賠償15萬,家長責任更大,家長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因為事發時父母沒有盡到看護責任。

幼童出租屋墜亡後判房東賠15萬,房子成凶宅難出租,小孩父母要負責嗎?

35樓:活見鬼侃活事兒

小孩的父母理應是要負責的,即需要賠償房東一部分損失,要是以死者為藉口而掩蓋自己要承擔的責任,這是不道德的。

36樓:鬱蔥蔥

當然也要負責。其實這孩子墜落的原因也是因為父母看管不得當,建議還是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的,但是這個責任要跟房東協商,看後續是給錢還是用其他的方式。

37樓:秋風體育

小孩父母要負責,因為父母沒有看好自己的孩子。

38樓:在翡翠谷抖腿的開心果

父母當然是有一定的責任的,畢竟小孩子出事也是大人看管不力造成的,當然父母也是悲痛不已,小女孩的父母和房東也不想出現這樣的事情,這個只能他們之間協商瞭解決

幼童出租屋墜亡房東賠償15萬,這樣的判決結果是否合理?

39樓:尤尤老師

應該是合理的,不過在一審判決房東賠償15萬之後,這並不是最終的判決結果,而房東其實還是可以繼續上訴的,而這件事情的最終結果,目前來說還是不知道的。對於房東來說,可能在看待這件事情的時候,認為自己沒有什麼錯的,但是在法律上來說,房東其實是要承擔大部分的責任的。

不過,對於小孩的身亡雖說很可惜的,但是死者的家長也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畢竟小孩子爬那麼高的時候,家長就應該將小孩子抱下來,而不是讓孩子出現了意外。

1、事件回顧根據**的報道,當時在年初的時候,小區裡發生一件讓人悲痛的事情,年僅兩歲的小孩子直接從四樓的防盜窗的逃生口爬了出去,後來造成了一個家庭的不幸。而孩子的家長則是直接將房東告上了法庭,等到法院通過一審判決之後,家長需要承擔主要的責任,而房東則是要負責次要的責任,並且還要賠償15萬。

2、法官判決的依據其實對於這件案子來說,家長雖說很傷心,但是在租房子的時候,作為房東的話,還是要將房子裡的所有設施都介紹一下,並且防盜窗的逃生口房東並沒有說明。如果房東當時說明的話,想必家長也會在小孩子玩鬧的時候,多加註意一下的。

也正是因為沒有注意到這個逃生口,所以才會導致悲劇的發生。不過,目前這個案件還只是一審判決,如果房東對這個案子不滿的話,其實是可以上訴的,而網上關於這件事情的爭論還是很大的。

3、個人想法關於這件案子的處理方式,其實法官的判決是沒有什麼問題的。畢竟小窗戶是導致小男孩死亡的原因,如果當時沒有小窗戶或者是房東當初告誡的話,那麼也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悲劇了。而且這個小窗戶原本就是火災發生後的逃生口,對於房東來說,原本就是要告訴房東的,所以房東在沒有告知後,因為小孩子的死亡,最終付出了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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