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調崗降薪合法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時間 2022-02-24 10:00:18

1樓:玄韶

那要看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了,如果有試用期的相關規章制度,且合同中也有相關條款,就合法。

因為是試用期,還沒定崗

2樓:康老師**解答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籤合同了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未經同意調崗降薪,可以申請仲裁嗎?該怎麼辦?

4樓:律兜諮詢1號

可以的,申請勞動仲裁的步驟是: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5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規章制度不合法,因該規章制度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你可通知單位後解除勞動關係。

2、有權要求補齊工資差額,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投訴不能解決問題的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應能勝訴。

3、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調崗降薪能否申請勞動仲裁?

6樓:權盛機械鑄造廠

調崗降薪屬於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屬於勞動仲裁範圍,如果不屬於前述情形的,但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的,都是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這也意味著,在勞動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調整崗位作為合同變更的重要內容,須滿足兩個基本前提:

1、雙方協商一致;

2、採取書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單位若沒有經過協商一致而單方調崗,員工有權拒絕。勞動合同應當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但勞動部辦公廳曾在《關於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爭議等有關問題的覆函》對此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的規定,因工資發生爭議的屬於勞動爭議,如果員工申請勞動仲裁,那麼勞動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調崗降薪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望採納~

7樓:舞璇瀅

調崗降薪屬於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屬於勞動仲裁範圍,如果不屬於前述情形的,但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的,都是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這也意味著,在勞動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調整崗位作為合同變更的重要內容,須滿足兩個基本前提:雙方協商一致;採取書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單位若沒有經過協商一致而單方調崗,員工有權拒絕。勞動合同應當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但勞動部辦公廳曾在《關於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爭議等有關問題的覆函》對此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的規定,因工資發生爭議的屬於勞動爭議,如果員工申請勞動仲裁,那麼勞動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擴充套件資料

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所需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有委託**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協議書,以及**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試用期內遭辭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8樓:仙女說仙話

試用期被辭退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方法如下: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調崗降薪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9樓:一哥說法

如果調崗不是因為單位原工作崗位取消或經考核不能勝任的話屬於單方改變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調整崗位降薪 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嗎?

10樓:律師說理

若原簽署的《勞動合同》中對於工作崗位約定明確,公司單方面無故調崗是不合法的。公司要調崗,應有合法理由,要跟員工協商達成一致,否則員工可以不去新崗位。員工也可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條件為由提出離職,如果員工離職,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惡意調崗降薪想逼我辭職從而避免經濟補償,怎麼進行勞動仲裁申請?

11樓:無名小卒

1、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

2、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現行向你所在的企業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你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於你說的需要什麼手續,我國新頒佈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有明文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試用期不給工資合法嗎,試用期3天辭退,不給工資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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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半年已工作月公司要求調崗我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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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強制調崗,同崗不同酬原本在電銷部門,工資是底薪加績效加獎金(提成1800加

1,單位有不合理的地方,我認為算不得違法。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定勞動合同中對工作條件或崗位職責或薪酬待遇等有明確約定的,應遵守該約定。若發生了勞動條件的變更,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的下,用人單位是可以調整勞動者的崗位薪酬的的。你上述的情況是屬於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