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爺爺於三年前去世,其名下有一出房產,生前未做任何遺囑。只是口頭說讓我繼承房產

時間 2022-03-01 12:05:22

1樓:法學方方

需要做公證,最好把房屋過戶到你名下。

2樓:呂艾

你這是口頭遺囑。根據《繼承法》:

第16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立遺囑,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你的這幾位姑姑,還有其他幾位大人,可以作為你爺爺口頭遺囑的見證人。

要書寫遺囑見證書,寫上年月日,簽上自己的名字,摁上紅指印,作為證據使用。

根據《 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

第二條規定,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根據上述規定,只有公證遺囑,房地產管理部門才給辦理遺產過戶手續。

只有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才真正完成了遺產繼承。

3樓:匿名使用者

1、你爺爺的遺產,如果沒有書面遺囑的話,應當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如果你父親還健在的話,應當由你父親與他的兄弟姐妹共同繼承。如果你父親不在了,你可以代位繼承你父親的一份。

2、你要直接繼承爺爺的遺產,必須要有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書面材料。具體需要什麼材料,要不要公證,你可以先去房產管理部門問清楚,再依照他們的要求辦好手續,才能去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你的名字。

3、如果你現在不想過戶,應當請你爺爺的所有合法繼承人出具書面的放棄繼承的依據,這樣時間長了其他繼承人就不能反恢了,將來才不會造成矛盾。

4樓:風吹一臉

籤協議沒用,只要房產一天沒有過戶的,隨時可以反悔的,必須要公證,公證完最好去過戶,記住:法律只承認登記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權,為了免除麻煩最好還是去過戶。

需要到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所有繼承人必須到場達成一致的分配方式。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你奶奶)、父母(估計不在世了吧)、子女(你爺爺的所有子女)。第二順位繼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第二順位繼承人不繼承。

實際上你是不在法定繼承人之列的。第二順位繼承人也沒有孫子一輩的。

不知道你父親是否在世,如果仍在世,你沒有法定繼承權,可能不能公證,如果你父親已去世,並且先於你爺爺去世的,你才有代位繼承的法定繼承權。(非惡意,只是陳述而已)

過戶費其實不高,關鍵是公證和評估費用高,但是不公證的話,簽了協議等於沒簽,沒有效力的。

如果不能公證,只有通過向法院起訴了,否則無法繼承,建議儘快辦理完繼承,否則日後會有很多很多麻煩。

5樓:高密聖亞

必須辦理公證繼承,讓你爺爺的法定繼承人出面,帶著身份證明(協議公證處提供固定格式協議、聞訊筆錄等)到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書~之後你到房管部門變更後才可以過戶交易!

6樓:第40號元素

如果他們意見都一致的話。

可以到公證處進行遺產公證,然後辦理過戶。

或者簽訂一個贈與協議,不過也得去公證。

7樓:董律師在北京

最好去過戶, 如果不過戶最好籤個你的幾位大大姑姑放棄繼承的協議並拿去公證,以防後患希望對你有幫助。

8樓:韓克欣律師

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按你的陳述你爺爺立的口頭遺囑並不具備生效要件。

如果你爺爺的全部繼承人均同意將房屋更到你的名下,最好由全部繼承人簽訂協議,放棄繼承權利並同意房屋變更至你名下,對配合房屋所以權人變更登記行為進行約束,可以對上述協議進行公證。

9樓:匿名使用者

過戶或公證。能過戶則過戶,不能過戶要求將之公證,否則出現糾紛會說不清楚

10樓:瑪勒個彼得

需要公證才能保證權益,過戶費用也肯定要繳納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致,你可以去公證處做公證,然後辦理過戶!

我爺爺前幾年去世,名下有一套房產,沒有立遺囑之類的。現在這套房產我奶奶想讓我大伯繼承,我爸爸也同意

12樓:陳金華

1、爺爺去世遺留有一套房產,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想讓大伯單獨繼承該房產,則要奶奶、爸爸、姑姑都同時放棄繼承。而且房產過戶,需經過公證機關辦理遺產公證。因為爺爺去世繼承即開始,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則按法定進行辦理,故房產由奶奶、爸爸、大伯、姑姑四人繼承。

在房產處理前,按法奶奶和爸爸可以放棄繼承。在奶奶、爸爸放棄繼承後,姑姑不肯放棄繼承的情況下,則由姑姑和大伯二人繼承,兩人所繼承的份額是均等的。

2、《繼承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13樓:求採納小王子

只要你奶奶讓誰繼承,不同意也不行,因為你爺爺過世以後你奶奶有決定權!沒必要在乎其他人的意見!望採納謝謝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必須你姑姑同意才可以!因為房產有她的一部分

15樓:來自月亮湖粉腮紅潤的墨西哥狼

子女有同等的繼承權。

16樓:最小

嫁出去的女子沒有爭的份

我爺爺前幾年去世,名下有一套房產,沒有立遺囑之類的。現在這套房產是歸我奶奶所有,還是奶奶和他們的子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bai中華人民共和國du繼承法》規定:zhi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dao平等。

第十專條 遺產按照下屬

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因此,爺爺去世時父母已經去世的,遺產由其配偶和子女繼承,即房產由其配偶和子女繼承。

1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繼承人是奶奶,第二繼承人才是子女,子女又是平等繼承

19樓:姊詮釋優傷

房產的一半歸奶奶,另一半是奶奶和子女共有。

20樓:挑逗蒼天

共有,但是奶奶佔大份

爺爺去世了,去世之前沒有立遺囑,他名下的房產怎麼分,具體情況如下 30

2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平分與每個1次代的家庭!孫子就別想了!

22樓:商標註冊

沒有遺來

囑按照法定繼自

承辦理,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關規定:

《繼承法》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我奶奶有一子一女,爺爺還健在。名下在湖南常德有一處房產。生前有立下遺囑將房產給我爸爸。但是遺囑未做

23樓:匿名使用者

手書的遺囑是可以的。沒公證也有效。只不過房子過戶的時候要拿遺囑去公證。

但是房子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遺囑則一般是一個人的,所以你姑姑總是有份的。你姑姑放棄繼承的證明需要有她的醫生開的證明,要有醫院的章。房子拆遷不論分房還是分錢,最後面臨的問題是一樣的,比現在這樣子也麻煩不到哪兒去。

24樓:柏山

你姑姑,必須到,你能證明,你有遺囑嗎

請問一下,我爺爺已經去世,在他生前有立一份遺囑,並且到公證處公證過,家裡房子有兩上兩下。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產證可以區分各自產權比例。也就是說爺爺的產權明確。而且遺囑沒有排除姑姑的權利。

那麼,對於爺爺名下的財產。奶奶和你爸,姑姑是第一序位繼承人。你是第二序位繼承人。。。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奶奶在世 房子當然是你奶奶的。現在還輪不到你姑姑來爭

奶奶爺爺均去世,去世前將其名下房產交於我父母管理,有證明,但沒立房產所有權的遺囑。去世後全家都沒就 10

27樓:zjc**座

這事情你們缺理。 「去世前將其名下房產交於我父母管理」這並不是指定讓你們是唯一的繼承人。只是負責『管理』。

也就是對你們放心,怕有人獨佔,你們管理,他們放心;現在你們管理此房產的分配問題。

按道理,沒有特殊的遺囑,應該每人一份。

你們無權利報警。因為這並不是你們自己的私有財產。在某種意義上,你家大爺,屬於第一繼承人。你們應該在後面。

鑑於此種情況,你們還是應該請個律師仔細進行諮詢才對。

28樓:血羽晨曦

那個大爺是你家的親戚嗎?

老人去世,去世前未留下任何遺囑和公正,房產證上至今依然是老人的姓名,現在老伴(原配)想立遺囑怎麼辦

29樓:匿名使用者

看2樓寫恁多,本來想給個贊同的,一看,沒寫明白,補充一下啊!

1、如果託人做一個老爺子生前的公正書,公正房子到老太太名下,事後大女兒打官司,有沒有什麼問題?

答:問題很大,涉嫌造假、詐騙。

2、是遺產分割的問題。

老房子了,應該是祖上留下來的,肯定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老爺子去世,生前未留下任何遺囑和公正。遺產第一次分割,老爺子、老太太各佔50%。老太太的50%自由處置,想給誰就給誰。

老爺子的50%進行第二次分割,去世老人有3個子女,加上老伴,共有4位繼承人,每人繼承去世老人房產的4分之一。

也就是說老太太擁有房產總價值的50%+12.5%=62.5%

大女兒繼承老爺子的12.5%

小女兒繼承老爺子的12.5%

兒子繼承老爺子的12.5%

老太太的62.5%想怎麼立遺囑都可以,也就是說,個人處置個人的,誰也別總想占人家的光,也不能隨便當別人的家。就好處理了。

3、同意樓上的觀點。家務事,以和為貴。小的要尊重老人家。老的也要兼顧一下小輩。

好了!給分吧!哈哈~~

30樓:

這個要先進行法定繼承 然後在通過遺囑方式處理吧

31樓:毓玉澤

生前立遺囑即可,房主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收益,處分,轉讓的權利。遺產繼承只是在沒有立遺囑的財產上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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