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前生的倆孩子離婚了母親能帶走嗎

時間 2022-03-15 22:45:33

1樓:奇農嘉嘉普

當事人雙方離婚時,需要本著孩子最大利益出發,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

如雙方當事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2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也就是說,雙方雖然離婚,但是作為孩子的合法監護人,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權力和義務,如果雙方就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不能協商解決的,那麼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撫養會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依照《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判決。

沒領結婚證但是辦了酒席生了孩子,沒領結婚證 但是辦了酒席 生了2個孩子

拿要看誰是過錯方了 要是是你的話那對就不利了 藍色星雲 哈!我一個朋友和你說的那人一樣!他媽又不能和他過一輩子! 怎麼會走的今天這地步呢?如果走司法程式,法院也是以調節矛盾為主導,清官難斷家務事嘛。這時候搬法律書本那是瞎掰,因為法院最怕受理這類的案件 這件事當中,唯一對你有利的是 你們有事實婚姻,結...

領結婚證的吉日,領結婚證的吉日

09年結婚吉日10月份 2009年10月02日 農曆 八月十四 星期五 衝狗2009年10月04日 農曆 八月十六 星期天 衝鼠2009年10月06日 農曆 八月十八 星期二 衝虎 好日子2009年10月08日 農曆 八月 廿 星期四 衝龍2009年10月15日 農曆 八月廿七 星期四 衝豬2009...

請教領結婚證的問題,請教領結婚證問題。

一 結婚登記條件 1 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自主把握 2 結婚年齡 男年滿22週歲 女年滿20週歲。3 雙方均無配偶 未婚 離婚 喪偶 4 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自主提示 二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 本人常住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2 本人無配偶。3 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