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3年,有一女,但是沒有結婚證,雙方分手女方會得到什麼賠償嗎

時間 2022-03-16 19:55:16

1樓:歐陽瓔珞

有女兒的話

內個月會給孩子撫養費

其他的沒有

所以說沒結婚千萬別同居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法律規定的賠償。

女方足夠強悍的話,可以「協商」要求男方補償。

3樓:鹽水好鹹

女兒給母親,父親逍遙快活去

4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事實婚姻,一切按照正常婚姻離婚對待,按法律規定凡她應該得到的都應給她,一分都不能少。

5樓:

現在好象已經沒有所謂的事實婚姻了 ,新婚姻法裡好像不在保護事實婚姻。

沒有領取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你們的孩子受到法律的保護。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情況叫事實婚姻,在新婚姻法裡面取消了對事實婚姻的法律保護,起訴上法庭只有獲得小孩的撫養費(不撫養方向小孩撫養方支付,不論男方女方),沒有其他任何補償,

新法同時也明確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就說勉強結婚後離婚,也不能取得更多的補償。

7樓:小百大人

存在事實婚姻,補償和離婚一樣。

可以申請法律保護。

8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 只要能提供孩子是你們雙方的親生的證明的話,那麼 撫養孩子的一方 可以得到孩子的撫養費用 其它的什麼也得不到。 如果想要得到的更多,就得雙方協調,用道德和感情做工具來索取利益。

9樓:

你這個叫事實婚姻,誰撫養孩子對方付撫養費就是了,賠償夠嗆,期間的財產可以算作共同財產

10樓:佚名問

好像沒有啊,有了結婚證就是法律承認的,法律就會保護你,但是沒有結婚證,法律就不承認,不是法律保護啊,所以未婚先居很危險

11樓:濟南雙子科技

因為你們沒有領取結婚證,因此雙方沒有夫妻間的權利義務,兩個人的孩子,雙方都有義務撫養,一方撫養的話,另一方須支付撫養費。

12樓:皮兒皮兒蝦

不會 沒有結婚就沒有法律保護 同居也是女方自願 只能雙方協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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