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拿刀吧人臉砍傷要不要坐牢,未成年犯罪,父母要不要代替坐牢啊?

時間 2022-03-17 16:20:16

1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如果構成重傷應該坐牢。

2樓:洛陽玉湖

夠成輕傷以上,要追究刑事責任!

要是先被人用刀砍傷,然後在拿自己帶得刀把對方砍傷,自己有沒責任,會不會自己也坐牢,這算不算正當防衛

3樓:匿名使用者

好律師網這就是正當防衛和互毆的區別:

正當防衛,公安機關在認定的時間一般會以追打做為正當防衛的開始,就是說,兩個人打架時,必須有一方先用逃跑的方式來引起正當防衛的預備,另一方繼續追打,另一方在被追到被打的情況下還手,才會認定為你是正當防衛。在互毆的情況下,不問誰是誰非,先認定你們同時動手,如果能明確一方先動手的情況下,可以認定這一方有過失,在民事賠償上可以要求其多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公安不會因為誰先動的手就對另一方認定為正當防衛,因為另一方還有一個逃跑的避險方法,如果當事人沒有使用,而是直接動手,那麼就認定為這是互毆。

正當防衛的條件: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樓:戚廣利

先被人用刀砍傷,然後你再拿刀把對方砍傷,不是正當防衛,你自己應當按照造成的傷害結果承擔責任。

如果致人輕微傷不構成犯罪,一般行政拘留15天以下;致人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樓:匿名使用者

正當防衛的限制條件非常嚴格——必須是合法權益正在遭受非法侵害。打架鬥毆或者無理取鬧,不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

6樓:瞪附吃屹

正當防衛,砍成重傷或死亡就是防衛過當了,一般是看當時情況來判的,比如對方想把你置於死地然後你防衛過當致使對方重傷或死亡,法庭一般是不會判處正當防衛的人死刑的

7樓:無聊答答題

這個「然後」是什麼時候呢?要是當時就予以反擊,可以認定正當防衛。要是事情過後再「報仇」,那不是正當防衛,是故意傷害。其實,事後你應當報警,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8樓:敏而

打架鬥毆是不可以主張正當防衛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述情況,依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該情形不具有正當防衛性質。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0樓:水上一哲

這個的結合具體情形,你的表述太過簡單了

砍人要坐牢嗎?那個人被我砍了幾刀,是不是賠點錢就不用坐牢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這要看對方是否報警!報警了的話 還要通過受傷程度的鑑定的! 如果沒有報警的話 建議私聊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要看情況的 如果他們家屬同意私了最好 前提你必須有很多錢 沒有的話 那就逃命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你們怎麼跟你砍的那家人說了 你現在是未成年 還是成年來定的 私聊的話 就賠錢就可以了 如果私聊不行那隻要上法院了

14樓:滴血的月輪

要根據損害結果來判斷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故意傷害,造成他人輕傷以上,涉嫌故意傷害罪。賠償不能免除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         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       照規定。

15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看後果了! 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分以下不同情況承擔行政和刑事責任:

1、 致人輕微傷的,處治安拘留和罰款;

2、 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供參考。滿意請採納!

未成年犯罪,父母要不要代替坐牢啊?

16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人犯罪父母不能代替。

我國《刑法》的原則之一就是罪責自負原則,基本含義是:誰犯了罪,就應當由誰承當刑事責任;刑罰只及於犯罪者本人,而不能連累無辜。

罪責自負原則的基本要求:

①犯罪的主體只能是實施了犯罪行為的人,對於沒有實施犯罪行為的人不能對其定罪;

②刑罰的物件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對於僅與犯罪者有親屬、朋友、鄰里等關係而沒有參與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17樓:經年亦辰

但根據刑法來看,監護人是否犯有過失犯罪。未成年人對社會造成危害之前,而監護人沒有對未成年人做到約束或是管教,應當已經預見未成年人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但卻輕信能夠避免或是避而不見,是否認為監護人預見了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是過失犯罪。

18樓:社會小遊俠

不會的,我國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是不實行刑事處罰的,常見的是對於民事部分的賠償,一般情況下父母由於對孩子有監護權而需要承擔民事這部分,但是如果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確實嚴重的國家是可以進行教養的,此時針對的是未成年人而不是他的父母。

19樓:辯護律師吳銳鋒

刑事責任,罪責自負,但是共同犯罪、妨害司法的除外。只要父母沒有參與到共同犯罪之中、事發之後沒有窩藏、包庇、妨害作證等妨害司法的行為,就不會出現代替坐牢的問題。

20樓:輕鬆去來

法律只對當事人,如果父母沒有與孩子一起違法,就沒必要代替孩子受罰。

21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犯罪,不需要父母坐牢。

22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坐牢不成了就社會的連坐制了嗎

被別人打了後回去拿刀把對方無名指砍傷了會不會坐牢

23樓:正商觀察者

當事人在被打後應該選擇報警,而不應該採取個人的方式進行報復。同時,當事人是否能夠坐牢,應該由公安機關根據受害者者的傷情進行判斷。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同時,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4樓:四哥有法說

如果鑑定為輕傷的,則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有可能坐牢。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被害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15歲打工要不要叫人一起,15歲打工要不要叫一個人一起?

15歲如果單獨出去打工的話,是應該叫一個人陪你一起去的,這樣兩個人有個伴兒,還好一些。15歲的年紀你應該去學校上學,掙錢的機會還很多。知識是可以改變命運的,如果你真的要出外打工。還是要叫一個人或者是親戚比較好。雙方有個照應,父母也會放心。我認為既然15歲了,你要去打工的話,還是要叫一個人一起的,或者...

27歲了要不要辭職去讀研,27歲了要不要辭職去讀研

夕陽居士 如果你自費考,不要父母父擔,應該考,凡是總有兩面性,有利有憋,但我認為文憑重要,但考出來後不一定每月有8萬好拿,也說不定更多,但你是機會,浪費可惜,父母60年齡不算大,你30歲也正好是立業的 時期,何去何從還是你自己決定,我們只是提個參考建議 陽光的朱仙 我目前想買一臺新電腦,顯示卡cup...

猶豫要不要學吉他啊給個建議吧

初學吉他用不著那樣好的吉他,買個五百以內的就行了,你還是高中生吧,畫畫也是想考個好大學吧!那就先把高考應付過去再說,再說上大學時間多的是,想幹什麼都行,不急,我是學 的,學樂器,就是靠練,你現在哪還有時間啊,你可以先自學點樂理,對你以後想學吉他有幫助,我也練過吉他,每天要彈三個小時以上,重要的就是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