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不在,反對父親找老伴,父親把財產不給我,我有權繼承母親的遺產嗎

時間 2022-03-18 10:45:17

1樓:愛遠山的映山紅

父母在他們自己的財產上面,法律規定是有自主權利的。不給你你是沒有權利繼承的,法律賦予個人財產的給予誰的權利的.....

正常情況-------------

《繼承法》有關繼承父母遺產的具體內容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遺產繼承的順序: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7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此外,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2樓:巫默

法律許可你,法庭判給你

母親去世、父親還在,子女能繼承母親的遺產嗎?

3樓:木木木子丶李

可以繼承,沒有

遺囑的話遺產一半歸你父親所有,剩下的一半由你、你父親、和你母親的父母(沒有去世的情況下)共同繼承分配。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擴充套件資料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相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兩個條件的,才能在遺產分配時給予適當照顧。所謂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繼承人相比生活質量比較差。

這裡的適當照顧是指分割遺產時,一般以該繼承人分得遺產能滿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繼承人遺留下的遺產特別多,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就可以足額保證有特殊苦難的繼承人的生活,就沒有必要加以照顧。

經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之間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分割遺產,在達成一致意見的前提下,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也可以進行不均等分配,這是繼承人自主自願的行使其繼承權的結果,法律對此不加以干預。

4樓:四哥有法說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的法定繼承順序,你奶奶、嬸嬸、弟弟都有權力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理論上是可以的,未分配前遺產有繼承人共同共有,不能由你父親直接處分。

5樓:

不知道你的母親是否留下什麼遺囑,把她自己的一半房產留給子女。如果有,那就能繼承。沒有什麼時間上的限制,如果沒有立下遺囑,那子女繼承的就不是房子的一半。

這一半的房產要和你們的父親平均分配,從按照繼承人順序看,你們的父親是第一繼承人,子女是第二繼承人,所以,父親可以先得到房子的一半,那另一半你們母親的就是由子女和父親按人頭平均分配。

6樓:匿名使用者

能繼承如果母親留有遺囑,並且是處分的自己財產(婚前財產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按遺囑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繼承,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協商各自的遺產份額,相對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要求多分遺產,對有能力卻不盡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不分遺產

婚後取得但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也屬於共同財產,繼承人也可以分割屬於遺產的份額

7樓:匿名使用者

有遺囑的,尊遺囑,無遺囑的,在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進行平均分配。

如幫到了您,請採納。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除非本人留了遺囑。

父親去世20年後,母親有權拒絕女兒繼承父親遺產嗎?

9樓:律兜諮詢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同時《繼承法》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繼承是公民法定的權利,受國家法律的保護,母親無權拒絕子女繼承。

請問一下我母親去世後,我父親找了個老伴,她有一子已成家,以後我父親去世了有繼承權嗎 20

10樓:白羊

第十條bai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du繼承:

第一順序zhi:配偶、子女、父母。dao

第二順序:兄弟專姐妹、祖父母、屬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11樓:嚴效禹

這個兒子與你父親未形成繼父子關係,對父親的遺產無繼承權的。但對其母親的遺產有無可辯駁的法定繼承權。

12樓:蘑菇頭

沒有的,因為她不是法定繼承人

母親去世父親再找老伴登記,怎麼把父親的全部遺產留給我,我是獨生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去公證處立遺囑

按上面的說法就行

14樓:樹陰下的羊

立遺囑,做公正。

其實兩人有緣,一起過日子就得了。不要登記最好。

15樓:林花

只是同居關係?這麼痴心的女人多嗎??

16樓:人性薄涼

如果該老伴已經和老頭進行了婚姻登記,其合法的權利受法律保護,老婆婆是有權分得老頭遺產的。由老頭的子女和老婆婆共同繼承,可以平均,也可以不平均。如果雙方沒有進行婚姻登記,只是同居關係,且房產是老頭的,老婆婆無權分得老頭的遺產。

母親去世了,父親找了個老伴。如果父親去世了。繼母能分到多少的財產?

17樓:王元頁

1,父親的遺產包括其個人婚前財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2,如果父親留有遺囑,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3,如果父親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法定第一順序繼承:父母、配偶、子女,繼母可以做為配偶繼承遺產

4,所有繼承人之間可以平分遺產,也可以協商遺產分配的份額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跟你母親的房子現在應該屬於你爸爸的個人財產,如果你父親留下了遺囑指明瞭將遺產分給誰,當然是按遺囑執行;如果沒有,可能屬於你跟你繼母共同的遺產,她也將有權利繼承,具體分多少,可能要看法院的裁決了

19樓:蔡思斌律師

父母再婚後過世,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根據我國繼承法有關規定,作為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當然享有你父親財產的繼承權,但是應該注意的是,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也就是說,你父親再婚前的房子和再婚後財產的一半才屬於遺產的範圍,用於繼承人之間的分割。一般情況下,在你和你繼母之間平均分割,你繼母還擁有他們婚後財產的另一半,你繼母的孩子與你父親之間沒有扶養關係,不參與遺產分割。

20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之間,最可貴的是親情,是孝敬心。如果只有錢和利,沒有情義和道義,家庭則不成為家庭,許多不幸福和災難也正是從此而起。

父親現在生病了,一個有孝心的兒子,應念念想到怎樣去照顧父親,怎樣讓父親的身體快點好起來。應心心念念讓父親安心和寬慰。父親尚在世間,你已經動起父親過世和遺產分割的念頭,你的孝心和天良何在呢?

須知世界上最可貴的是親情,是孝敬。孝敬才是最大的福分。父母就是我們的根,根不紮實,枝葉不可能繁茂,人生的幸福圓滿願望不可能成就。

父親不在了,母親可以把與父親共同的財產給我同母異父的弟弟麼

網球寶貝 你父親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由,其遺產應當按照 繼承法 的規定由配偶 父母 子女繼承,原則上應當平均分割。所以,你母親未徵得全部繼承人的同意,無權將全部遺產交付他人。 一笙淒涼一笙毀 可以,法定來說你弟弟還是她兒子。 張恆張欽洋 不可以,他想的美,他又不是你親弟弟 莫莫麼麼莫莫 財產是夫妻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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