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月也從來都沒有養過我們,而且還偷我婚前財產7萬多,之後不久,如果離婚,能告他坐牢嗎

時間 2022-03-21 04:15:25

1樓:

把你發現財產發生變動的日期寫下來,並拿出你婚前名下財產的證明。並寫出他以哪種方式竊取了你的婚前財產?...

孩子出生15個月,你們如何生活的,他為何不管你們母子,把原因寫出來。

離婚,大概要起訴他幾種罪名。一個結婚後從來不關心家人。一個從來不負責照顧妻子和孩子。一個就是竊取你婚前財產若干。

最主要的就是要把事情的矛盾點寫出來,這個是原因、也是重點。他為何從來不管你們母子?是家庭不和還是他有第三者?...

具體問題要分析,如果你是佔理的一方,那法律一定會對他從重處理!...

2樓:花弄月

既然你們結婚就是夫妻,只要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他拿你錢就不算偷,如果你婚前做過財產公證,而且你能婚提供不出來你婚前有七萬財產離婚是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追回你的財產的,但是這並不能夠讓他坐牢。

3樓:裴裴律師

偷婚前財產7萬多是否有相關證據和線索呢?如果有證據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構成盜竊罪,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4樓:青沐情感

坐牢不一定,但應該可以判令他退還給你,你的婚前財產

5樓:瓣影零落

如果盜竊罪成立是能夠坐牢的,關鍵是你們是夫妻怎麼證明是盜竊呢?離婚可以分夫妻共同財產是真的。

6樓:好心的路人呀

可以起訴他歸回你全部財產。

7樓:潭靈波

虎毒不食子,好好和他多次溝通一下吧,實在不行去當地公安分局報一下警,讓公安民警找他談談吧,也許能解決這個問題。

8樓:群眾路線

孩子才15個月大怎麼養你?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離婚我能分嗎?

9樓:華律網

離婚時房子怎麼分?這要分情況進行考量。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離婚時就屬於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

相反地,如果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應依據以下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的照顧。(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房子時,儘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10樓:木木木子丶李

不能,屬於個人財產。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物權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1樓:婚姻律師信金國

房子有我的份兒嗎?">老公婚前的房子有我的份兒嗎?

如今房子已經是

新婚夫妻的標配了,但是很多家庭為了自己的孩子考慮,婚前就買下房產。

很多人認為婚前購買房產,是屬於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就算離婚的時候也不用和另一半分配。

可是現實生活中,真的是這樣嗎?

到底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的時候可以進行分割嗎?

婚前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現實中普遍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是一方在結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子;

二是由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

三是一方在結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

下面將詳細介紹這三種情形:

(一)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

(三)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

對於這種情況,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的房產歸屬認定後,對於如何分割也是人們時常關注的問題。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應該考慮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的照顧。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房子時,儘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

上文僅是按照法律規定,對婚前房產分割的一些情況進行了簡單的解釋。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又有著各種各樣複雜的情況,可能一個看似普通的情況會決定婚前房產歸誰,所以,還是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2樓:影歌

1.依據《婚姻法》、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法院裁判實踐情況,「老公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是否作為夫妻共有財產,是以該房屋產權證書所載登記時間為劃分界點的,如在婚姻期間則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女方有權主張分割。但如在婚前男方已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則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那麼女方無權主張分割,但按照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女方是可以主張分割自婚姻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生效之日止這段期間的婚後月供還貸部分財產。

2.婚後房產增值收益是否有權主張分割,目前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定,且法院判例也各有不同,但可以主張。

3.婚後所購家電、房屋裝修等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有權主張分割,但需要舉證或者雙方認可。婚前所購電器等動產歸男方個人所有。

法律有規定孩子不滿一歲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沒有工作,孩子會判給誰?

13樓:特特拉姆咯哦

孩子的撫養權只要不符合下列情況就歸女方。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結婚時收的禮金,那不是你們夫妻倆的財產,是你父母的。當然如果要細分,給你出禮的,那應該是你的,當然這部分是你們夫妻倆的共同財產,如果是給你父母出禮的,那是你父母的。同樣的,男方收的禮金,也應該有一部分是你們夫妻倆的共同財產。

你的嫁妝中,屬於你的個人生活用品的,那是你的個人財產,本來就是你自己的。其他陪嫁品,是父母的贈與,如果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你個人的,那是夫妻共同財產;結婚以後,你們夫妻倆的所有合法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有你一半的份。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14樓:淮安浙江人

一、你現在沒工作,不等於沒有工作能力,只是小孩小,暫時不宜出去工作而已。

二、司法解釋有一個原則性的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但是如果綜合條件衡量下來,男方撫養更加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話,也有可能判給男方。因此,你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要儘量把有利於你的方面說出來嘛!比如前述的第一點所說,現在沒工作,不等於沒有工作能力,只是小孩小,暫時不宜出去工作而已。

法律依據: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三、婚前花的錢,那是對你的饋贈,不需要返還;

四、就是彩禮,你們已經結婚,而且有了小孩,根本不需要返還。

結婚時收的禮金,原則上,那不是你們夫妻倆的財產,是你父母的。當然如果要細分,給你出禮的,那應該是你的,當然這部分是你們夫妻倆的共同財產,如果是給你父母出禮的,那是你父母的。同樣的,男方收的禮金,也應該有一部分是你們夫妻倆的共同財產。

五、你的嫁妝中,屬於你的個人生活用品的,那是你的個人財產,本來就是你自己的。

六、其他陪嫁品,是父母的贈與,如果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你個人的,那是夫妻共同財產;

七、結婚以後,你們夫妻倆的所有合法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有你一半的份。

八、其他的財產,如房產等,如果是婚後購買的,不管是登記在你丈夫名下,還是夫妻倆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也有你的一半。如果是在公婆名下的,那就與你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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