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訴訟債務人還錢,法院是如何收取費用的

時間 2022-03-22 04:40:19

1樓:wewffd闖天涯

這個費用是根據法律條款規定收取。裡面包含的案件,物品價值計算的。所有單價和值計算得來,如果有律師或者別的角色都有規定比例的收費標準,如下是法庭的收費單據標準。

新訴訟費繳納標準速算 新訴訟費繳納標準速算

(一)財產案件收費標準:

一萬以內          50元每件

一萬到十萬         2.5%減去200元

十萬到二十萬        2%加上300元

二十萬到五十萬       1.5%加上1300元

五十萬到一百萬       1%加上3800元

一百萬到二百萬       0.9%加上4800元

二百萬到五百萬       0.8%加上6800元

五百萬到一千萬       0.7%加上11800元

一千萬到兩千萬       0.6%加上21800元

二千萬以上         0.5%加上41800元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新《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全文

2樓:修理泵車斗漏漿

這個好像是根據錢的多少百分比你的錢是多少啊!

要是到法院起訴了,欠款人不到庭,不理會不還錢怎麼辦啊?

3樓:先生軒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若法院已經判決欠款人須立即還錢,那麼就會有一個執行期,一般是1-3個月,之後法院就可以強制執行。

二: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拓展資料: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4樓:蓋辜苟

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三條途徑追計欠款。

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途徑是,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

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第三條途徑是,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法定義務:

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義務轉移: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給第三人。

5樓:許昕講情感

去法院起訴,對方拒不出庭怎麼辦?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6樓:鄒其

要是到法院起訴了欠款人不到庭,

仍然會做出缺席判決。

7樓:

起訴必須要有明確的被告人,即使欠款人不在當地,只要能掌握其準確地址也可以,法院可以處理。缺席審判或者留置送達法律文書都是合法的。

8樓:

廣東胡律師:

那就找對方的財產,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樓:

是否有有效借據。私人借款或者拖欠一般麼申請仲裁,不行麼起訴,一般中國法庭掏錢都超級慢,人家要真沒錢你也沒辦法,不會送他去坐牢的。人家要是有房產或者其他有價資產的,法庭可以判變賣(拍賣)。

老實說吧,這種私人借款,金額不大的,你在中國這個地界上基本上是討不到了。不要灰心,借錢小心點。

10樓:興語桖

對於債務人不明原因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追討欠款。

第一種方法是債權人可以在訴訟期限內直接向債務人的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償債務。

在起訴的情況下,應持有證據,如貸款證明,以證明是否存在貸款關係。法庭將立案。由於債務人的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傳喚債務人以通知的方式對案件作出反應。

通知期滿時,債務人不起訴時,法院在審理債務人與債務人明確關係的情況下,應當作出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債務人的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通過債權人的申請,對債務人的房屋或者財產進行拍賣。

第二種方式是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失蹤,然後以代管方式從失蹤人的財產支付貸款。《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的下落不明兩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報失蹤人的利益。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其他近親屬、朋友管理。

失蹤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債務和其他費用,由遺失物代管。

第三種方式是,擔保人或擔保人可以直接請求另一方代替支付

請問法院判決生效後欠款人還是不還錢怎麼辦?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判決書生效後,對方不還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檔案和證件: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寫明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申請執行的請求事項、申請執行的事實、理由情況;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一審判決書一般是送達之後15日內不提起上訴就會生效。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公安機關的身份證明等;

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5、其他應當提交的檔案或證件。被執行人不還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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