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妻子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走了好幾年,這樣他們的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應!在這幾年中男方與她人又

時間 2022-03-22 16:36:04

1樓:匿名使用者

是重婚。其實只要出走兩年,男方可以先到法院申請宣告妻子失蹤,然後男方再婚就不算重婚了。

2樓:金科玉篆

婚姻不經法定解除(民政部門自願離、法院調解、判決情況下),夫妻關係一直存在。男方與她人在未解除婚姻的情況下又與別人結婚登記構成重婚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第一個婚姻沒有依法解除,再婚就是重婚。

看這個吧。

4樓:雨後天晴

有配偶男人再次與其他女人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

5樓:酒鬼不戒酒

如果男方妻子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走了好幾年,這樣他們的婚姻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在這幾年中男方與她人又領結婚證就是重婚罪。

6樓:

婚姻仍有效! 婚姻法規定,在婚姻有效的情況下,這幾年中男方與她人又領結婚證是重婚。

7樓:明月高樓

前妻的行為只能說明是分居,後妻的行為說明男方是重婚。

8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出走,但婚姻關係仍然存續。對方涉嫌重婚罪。

縱橫法律網-咸陽市西蘭法律服務所-陳超律師

9樓:

如果妻子是失蹤的,一直無法聯絡的話,而男方又想離婚的,一般失蹤滿4年,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妻子死亡。在未成功宣告妻子死亡的期間,男方和他的妻子仍然是合法的夫妻關係,若在此期間和其他女子結婚的,則構成重婚罪。

10樓:唐黑妹

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看是否進行了婚姻登記,就是有沒有領結婚證,如果已經與之前的妻子領取了結婚證,理論上來講,是不可以重新領取結婚證的,但在現實中因為種種原因會出現重複領證的情況,根據刑法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是構成重婚罪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不要那麼多如果,請律師處理離婚案件就是了。

縱橫法律網-福建佐佑律師事務所-王常青律師

12樓:汪濱

分居三年後的,結婚不算重婚

13樓:野人族族長

男方有沒有先去過民政局?

男方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與另一女子同居是不是重婚罪

14樓:火山飄雪雪

現在法律已經不存在事實婚姻了.所以不是重婚罪.沒有法律定義

15樓:匿名使用者

是重婚罪 不過要蒐集好男人重婚的證據法院才會採納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重婚罪,這樣頂多是道德倫理上的錯誤,重婚是指已有婚姻的情況下又與另一女子登記結婚。

17樓:趙狗旦兒

如果男方與另一女子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且周圍鄰居都認為二人是夫妻的,即使未辦結婚證,也構成了事實重婚。

18樓:54小海

不是重婚罪,男子在未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與另一女子辦理了結婚登記才是重婚罪。

男方不願意離婚,該怎麼走法律程式?

19樓:洛書少年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起訴離婚的程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2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並非一定要雙方同意才能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離婚或不準離婚都是依照《婚姻法》規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界限的。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發生糾紛的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並不取決於一方同意與否。

《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1樓:河北林紅波律師

一、先和男方協商,如果能夠協商達成離婚協議,去夫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協議離婚;

二 、 協商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2樓:han庸人自擾

去法院起訴。一般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法定離婚事由,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6個月以後再次起訴,法院會判決離婚

我的妻子同他人共同生活十年之久,他們在法律上是否是合法夫妻

23樓:王司徒與趙司馬

一、概念及其構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由於我國對事實婚採取的是限制承認主義,即有條件地承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實婚具有法律效力時,才能成立事實重婚罪。2023年11月21口最高人甩法院頒佈的《關於審理未辦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第一,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以前,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第二,2023年3月15日《結婚登記辦法》施行以後,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同居的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現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公佈施行,由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以時間為界限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採取了限制承認主義。

因此,《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所有的事實婚都將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不存在「重婚」的問題。據此,事實婚只有被承認有法律效力時,才被確認為一種婚姻關係,也才談得上與其它婚姻關係的重合,從而構成重婚罪。若事實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則當事人所謂的「夫妻關係」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確認,反而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謂「重婚」也就無從談起了。

  事實上,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

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二、認定  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重婚是封建主義婚姻制度的產物,是剝削階級腐化享樂思想在婚姻關係上的表現。在社會主義社會裡,重婚是不允許的。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與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觀念很嚴重。

所謂「大款」養「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現象,在處理重婚案件時,罪與非罪的界限往往難以區分。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區分重婚罪與非罪的界限。

  1、要區分重婚罪與有配偶的婦女被拐賣而重婚的界限。近幾年來,拐騙、販賣婦女的犯罪相當嚴重。有的婦女已經結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騙、販賣後被迫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被拐賣的婦女在客觀上儘管有重婚行為,但其主觀上並無重婚的故意,與他人重婚是違背其意願的、是他人欺騙或強迫的結果。

  2、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月27日在《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覆》中指出:

「如兩人雖然同居,

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男方不讓女方回家觸犯法律嗎?

你好,你是指阻止你到原本的房子里居住嗎?夫妻之間有相互照顧 相互扶持的義務。如果房子原本就是登記在你名下或雙方名下的,你作為房子的所有權登記人,對房子享有居住的權利。如果房子是登記在男方名下的,男方作為房子的所有權登記人,可以對你有排他的權利。可能只能從道德的角度譴責他,但不能作為起訴 立案的理由。...

夫妻沒有離婚的情況下,丈夫能住在妻子婚前買的房子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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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喜歡人沒有錯,在什麼情況下喜歡一個人沒有錯?

任何情況下都是對的。這個沒有什麼對於錯,就算別人已經有了伴侶,但是喜歡上了也一樣無罪。即便是前去競爭,那樣也是沒有錯的。倘若競爭贏了,那麼說明他們原本感情就有問題,說明以前他們並不真那麼合適,倘若競爭輸了,那麼競爭對手也應感謝你,因為你考驗了他們的感情,給予他們堅決牽手走下去更大的勇氣和毅力!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