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齡己滿十年但上次鑑的合同還不到期,能否現在申請單位與我籤

時間 2022-03-24 22:00:29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聯絡工作滿十年者,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定需要在合同期滿時簽訂,只要員工有這個要求,那麼單位就應該和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以要求該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企業不籤,是違法的,員工可以先向企業工會或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因此應該是可以的,可以重新簽定的。

具體可以到諮問法律人士。

勞動合同到期,但工齡滿十年,職工提出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是否必須簽訂?

3樓:微風

勞動合同到期,但工齡滿十年,職工提出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必須簽訂,如果企業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樓:

14條 「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是符合你的

5樓:2012廣州律師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滿十年工齡後是不是必須是勞動者提出申請才能籤無固定期限合同

6樓:

等前一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都願意續簽的,那麼單位應當主動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自己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達到法定條件後,從法律角度講,勞動者不需要提出申請,而是單位應當主動簽訂。從情理角度講,如果單位沒有主動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可以向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者雖然符合法定條件,但是如果前一份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那麼單位只需要支付勞動者2008.1.1後該單位工齡的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滿十年工齡要求籤定無固定期限合同

7樓:法邦網專家

如果公司願意與你續簽勞動合同你可以提出,用人單位應當與你簽訂無罪定期勞動合同。如果屆時不與你簽訂合同你可以6個月的工資性傷殘補償。

請問我能與單位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麼? 20

8樓:仗義書生

1、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的,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工作了9年,還沒有達到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標準。

單位今年可以不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只籤1年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違法。

2、若單位單方面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話,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你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你工作了9年應該支付給你9個月的。

我在單位工作10年有多還沒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但由於最後一次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合同怎麼賠償經濟補償金

9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這10年單位都給你辦理了正規就業手續,單位就應該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不同意,就到勞動仲裁告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14條。

2、如果你同意不續簽,單位只支付正常解除的經濟補償金,不因為你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而多支付補償。單位不續簽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還是到當地的勞動仲裁諮詢一下,因為各地的具體規定可能會不同,在青島,2023年以前的規定是國有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也支付經濟補償金,像你這種情況的國有企業職工可以拿到十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0樓:

是否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取決於你向單位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時間。在該單位連續工齡滿十年整以後最後一份勞動合同到期之前提出的,用人單位應當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該單位的連續工齡不滿十年整的,用人單位不需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雙方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最後一份勞動合同到期之時提出的,用人單位如果不願續簽勞動合同,那麼你不能強求單位繼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支付你從2008.1.1起的工齡的經濟補償金後雙方終止合同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在2023年年底到期的,單位應當支付你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在2023年初到期的,單位應當支付你3.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兩年一鑑的勞動合同,我連鑑了伍次,工作了十年,原用人單位不再聘用我了,合法嗎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提出續訂合同,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合同。按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第二款 一 項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已經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續訂合同,用人單位不得拒絕。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提出了續訂合同要求,用人單位終止合...

勞動法有否規定職工工齡滿三十年,五十的可以正常退休嗎

小雨手機使用者 1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2 從事井下 高空 高溫 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 以下稱特殊工種 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週歲 女年滿45週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我這個有十年了,但生氣不痛,有時心跳很快

凡十一髒取決於膽也 黃帝內經素問 心與小腸相表裡,心臟有病源於小腸,心臟為小腸運化工作提供能量,當小腸出現問題就會加重心臟負擔,久而久之就會產生心臟疾病。而小腸問題源於膽,凡十一髒取決於膽也,當膽出現問題,導致膽汁分泌排洩減少,食物便會在小腸內停留時間過久,小腸接收到感測神經傳遞的訊號,就會腸液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