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種情況婚姻該怎麼辦,這種情況該怎麼辦算重婚嗎,該怎麼離婚?

時間 2022-03-28 06:40:14

1樓:匿名使用者

分了吧,三觀還有時間觀不合

2樓:

門當就是門道相當,掙錢的門道相當才能交往相處或落戶成親,婚姻或交往中的門第觀念,擇友擇妻倫理。有些人交友相親會考慮門當戶對等問題。指男女或雙方家庭的社會地位和經濟情況、職業或工作能力、生活習慣相當,很適合交往。

門當就是門道相當,掙錢的門道相當才能交往相處或落戶成親。指男女或雙方家庭的社會地位和經濟情況、職業相當,很適合交往或結親。否則夫妻不和,子女受罪,影響巨大。

古人說的「門當戶對」有其合理性。家庭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是在一個家族一代一代沿襲門當戶對不僅僅是指錢。門當戶對考察的是出身+教育+收入。

門當就是門道相當,掙錢的門道相當才能交往相處或落戶成親,婚姻或交往中的門第觀念,擇友擇妻倫理。有些人交友相親會考慮門當戶對等問題。指男女或雙方家庭的社會地位和經濟情況、職業或工作能力、生活習慣,雙方家庭的地位相當,很適合結。

門當就是門道相當,掙錢的門道相當才能交往相處或落戶成親。指男女或雙方家庭的社會地位和經濟情況、職業相當,很適合交往或結親。否則夫妻不和,子女受罪,影響巨大。

古人說的「門當戶對」有其合理性。家庭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是在一個家族一代一代沿襲或演化下來的,即便周圍的環境有變化也是不會輕易改變的。兩個家庭如果有相近的生活習慣,對現實事物的看法相近,生活中才會有更多的共同語言,才會有共同的快樂,才會保持更長久的彼此欣賞,也才會讓友誼或婚姻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門當戶對的婚姻觀念在一般情況下來說,道理上確實符合社會所處的現實環境,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門當戶對的世俗觀念反而會把真正的緣分永遠地天壤相隔開來。

3樓:春秋大道

說實話真沒什麼好辦法,因為你老公愛喝酒,愛熱鬧,你管他他平時都還聽話,但是一到了酒場,無論你怎麼說怎麼鬧他都是那個樣,他不會聽你的,他聽酒的話,說白了就是酒蒙子,跟這樣的人相處,就呆需要讓他戒酒,但是可能嗎,基本是不可能的。他給你帶來的困惑和苦惱一般人是體會不到的,他影響了你們的生活,影響了你們之間的夫妻關係,但並沒有影響你們的婚姻狀況,你想尋求解決的辦法,就需要平時多關心多溝通,多用感情去規勸,發動家裡的親屬,尤其是他的父母讓他勸自己兒子,喝酒的危害,酒駕等都轉告他父母,讓他父母多教育,你也應該多與他父母溝通,告訴他你是多麼的愛他們的兒子,看到他整夜不回家你心裡很擔心,很難過,甚至是失眠等,已經醒響了你們的生活。這對於你來說可能感覺不太好意思,或者說有點低三下四,但是你應該做一下式式,讓他感覺你是真心對他好,有時候關鍵時刻小哭一下,撒撒嬌對一個男人來說都是一個非常好的辦法,應以柔刻剛,近量避免正面發生爭吵,謾罵等。

婚姻來之不易,不到萬不得已不應動搖。努努力,試試吧!祝你好運!

4樓:陳小嫿

開誠佈公的談談 好好溝通 結婚不容易 別輕易放棄

5樓:大明

你們的具體情況表明不好講,從法律上來講,離婚問題關鍵要看你們夫妻雙方感情是不是因此造成破裂,如果沒有破裂,建議你們雙方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好好談談,本著相互理解信任包容的態度,針對問題採取措施,解決這些問題,促進婚姻家庭生活和諧。

6樓:愛笑的陽光玲瓏

你閉嘴少說兩句就可以,你也說了是你先鬧,而且是每次。嘴上說關心他身體,其實是擔心自己地位吧,真關心就幫忙找代駕了。男人遇事偶爾和兄弟喝酒痛快一下,為了這點事,家裡還雞犬不寧。

又不是每天狐朋狗友,胡吃海塞,離吧,對他好,對你也好。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過好自己的生活,該關心還是關心,但是在內心深處要把這個事情給放下,別揪著,畢竟還有很多其他的東西值得關注,慢慢也許他會被感化。

8樓:

跟他好好談談,不是啥大事

新婚姻法實施了嗎?如果沒有什麼時候實施啊?像我們這種情況按照新舊婚姻法,各應該怎麼處理?

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婚姻法解釋三還在徵求意見中,生效時間待定,按照你的情況肯定會等到生效了,如果離婚不能分到一半,只能對你所支付的款項進行補償,房子是對方的個人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有你們兩個的名字你們就都是房子的所有權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房證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就是共同的財產

12樓:浩海鑲桃

個人覺得司法解釋三中的關於婚前買房歸個人的問題不會通過的,不用擔心。

這種情況該怎麼辦算重婚嗎,該怎麼離婚?

13樓:華律網

重婚者仍然有權提出離婚,可以和對方協議離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只是如果對方掌握了重婚的證據,可能對重婚者不利,判離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財產,對方還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14樓:愛喝粥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15樓:瞪附吃屹

重婚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應該先中止離婚訴訟,等重婚的案子審完了再繼續

16樓:1036318835問

可以和對方協商 離婚,也可以通過法院申請離婚。結婚證是真的就是有效婚姻,如果有一方欺騙拿到的結婚證可以通過法院起訴為無效婚姻,但不能自己解除

17樓:微問

如果當事一方是拿偽造戶籍辦理結婚那麼就是無效婚姻。這樣具體微詳細幫你分析制定解決方案

18樓:匿名使用者

怕什麼,你們兩個性質是一樣的。

如果法院判定重婚罪,那麼你們兩個都是,一起進監獄,蹲同樣的時間,再一起出來。你看,其實沒有什麼變化。

19樓:潘增飛

偽造事實登記結婚是違法婚姻,不是婚姻法裡面的無效婚姻,問題裡以後實際情況與登記資訊不符,會找不到當事人

我的情況在新婚姻法裡該怎麼樣解決?謝謝

2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和司法解釋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女方。

法律保護實際出資人,也就是真正的出資者。在物權法中,確實以房產證名下的戶主為實際房屋所有者,這是為了保證市場經濟交易的秩序。但婚姻中,由於融入了感情因素,物權法的一些條款會因婚姻關係,處於次要地位。

因為離婚案件中,首要解決的是婚姻中的身份問題,次要解決的是財產問題。司法解釋三的宗旨十分明確,保護實際財產出資者,所以法官會以這個為標杆來坐裁決。但你說的署名問題,目前,婚姻法或司法解釋沒有明確的對這個問題做排除性規定,實際當中被部分人利用,部分地區法官機械的按照物權法的思路,不考慮實際情況,沒有充分的調查,判決給戶名下的戶主的情況是有的。

但這樣的現象今後會背糾正,所以,你暫時不要擔心這個,等你離婚時,可能已經不是問題。祝你婚姻幸福。

21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你們雙方財產,,,,因為你們沒有簽訂婚前協議,, 法院只看證據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 共同擁有的! 離婚的話,男方分一半。趕緊把房子過給出錢的父母 ,然後讓父母轉贈給自己的女兒

2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

我不是衝你的分數來的,是覺得一段感情很不容易,如果真心相愛,彼此就要永不放棄。看了你的情況,我想說 暫時先把訂婚的事情放一邊吧。畢竟你還是個學生,定了婚又怎樣呢?往後的日子還長著。另外問一句 她現在也還是學生嗎?如果是,就好辦多了。都是學生的話,就先這樣處著吧。畢竟讀書的時候她家裡不會逼著她結婚吧!...

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啊,這種情況我應該怎麼辦?

以平常的口氣問問唄,你怎麼會知道我的生日啊之類的,簡單的聊聊,這應該不難吧,別緊張兮兮的,那樣你和對方都尷尬。你發春了 恭喜啊 人家就發個訊息給你,至於想那麼多嗎。一回生二回熟,朋友不就是這麼多起來的嗎。與其在這裡猜測人家的想法,不如鼓起勇氣去追她,反正你暗戀人家呢。因為你們是同學,而且是同班同學,...

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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