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離婚,我父母幫忙買的房子為什麼也要分給女方一辦

時間 2022-03-30 07:40:24

1樓:深圳張勇律師

1,要分清房子的性質。

婚後父母買房的問題:

1,父母出錢一方要保留好當時出錢的證據,(如銀行轉帳記錄,合同等)來證明是父母贈與你一個,且登記在你一個人的名下,就是你的婚後個人財產。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樓:白飯的筷子

第一,房子是不動產。不動產交付是以登記為標準,這是個原則問題。夫妻婚前婚後財產見法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第一款:一方的婚前財產;

根據此條,婚前財產是夫妻一方的財產,是不分割的。

也就是說,婚前婚後買房是有本質區別的:

結婚前購房:產權人始終為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除非婚後做產權人的增補。

結婚後購房:無論房產證登記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第二,男女雙方結婚以後擁有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如果你的房子是在婚後買的。則房子屬於你們夫妻共有,如果房子是你們結婚之前買的,而且房產登記的名字不是你老婆的。那就談不上分房子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第三,你們既然沒有孩子,那麼如果協調不成由法院調解的話就不用考慮孩子的問題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具體下來看看婚姻法

3樓:八三老人

如果是婚後,一方父母全款購買,明確贈與一方個人的,切房產登記在一個名下,應視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如果結婚之前買的屬於婚前財產,做房產公證沒?還有房子的戶主是誰?你父母的名字還是你自己的名字?還有你們結婚多久了?請說清楚點。

5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如果沒有女方名字就不用非給她

6樓:

你還是找個專業律師質詢。房子可不是小事

女方提出離婚,明知現在的房子是我父母出錢買的(登記在我名下),還是要求分一半給她,我都跟她說了婚姻

7樓:奮鬥的

估計你這種情況協商離婚估計不可能了,就去法院訴訟離婚吧,整理好證據就可以了

8樓:

你絕不能心軟,不能用父母的心血來滿足狼的慾望!以後你只用律師與她談話

9樓:home他走了

先叫他了解下法律知識!

婚後我父母贊助大部分買的房子,女方要離婚要求房子一人一半,我父母要求分到一部分補償可以麼

10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你父母借錢給你或者你們兩個買房,他們可以要求你或者你們兩個人償還借款。

2、如果你父母在你們婚後出錢給你們買房,那是贈與你或者你們二人,那他們就不能再要求償還或者補償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自家商量吧 這個也擺出來?

父母婚前給買的房子。全款假如女方要求離婚那麼房子分給她嗎

13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鑑: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神馬都是浮雲,問問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傷不起

14樓:匿名使用者

看父母當時如何承諾的,如果是承諾是作為婚房贈給你們倆的,女方就有權獲得.否則就不能.關健著雙方提供的證據.

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鑑於您說明的情況,如果婚姻雙方對上述不動產沒有約定,根據婚姻法上述規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且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轉化為共同財產。 但如果您沒有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司法實踐通常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應該注意的是我國婚姻法還有其它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能證明那個房子是男方獨自買的就行啊,但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小兩口的名字的話就麻煩了,恐怕得分女方一半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所有權主要看房產證啊~

如果房屋登記是婚前做的,且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應該沒什麼問題。

如果房屋登記是婚後的,那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婚後男方父母給買的房子,離婚女方能不能分到

17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按房子的產權來判定財產如何分割,可是如果都是人家父母出的話,我覺得有必要協商解決,還看因為誰的原因離婚

18樓:匿名使用者

新的婚姻法解釋,不可以,處分你證明這房產不是他父母給買的,是你們夫妻的公有財產,否則你沒有權利分房產

19樓:有償律師服務網

你可能分不到來。

附:1、婚姻法源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0樓:清晨大海的家

看房子上寫的誰的名字就可以啦,如果是你物件的名字 ,應該就不可以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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