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半年多想離婚,結婚一年多,現在想離婚

時間 2022-04-07 20:40:27

1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男尊女卑思想在他那裡已經根深蒂固,這可不是什麼能改變的。在這種思想下,你付多少,在他看來都是理所當然的。而在這種環境下,你的工資竟然比 他高,這可是他自尊心裡的一根刺。

(關於這點你可以單獨提問,如果老婆比老公收入高會怎樣)他今天在你的父母面前告狀,明天就可以在你朋友面前說三道四。到時一點隱私都沒有。車費家務說明他自私,借錢大擺酒席說明他虛榮,有句話叫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別指望他會改變。

如果你離婚,他定會後悔,說好話求你,你父母也會勸你。我猜你多半會心軟。不管你信不信宗教你都明白:

人只有一輩子。要麼對不起別人,要麼對不起自己。別管什麼道德什麼傳統,先問自己快樂不快樂,自己對得起自己嗎?

憑什麼為了讓別人快樂,跟一個讓自己不開心的人妥協?趁還沒有小孩,早點做決定,一旦決定就別讓人動搖,那可是一輩子的事情。,而你只有一個一輩子有人問你原因,你直說兩個字:

不快樂。

其他話題:我是崇尚不結婚的愛情。沒有婚姻一樣可以生活,試著和不同的人生活,你才知道誰適合你。如果真的要結婚,那也要先同居,經過了解再做決定。

2樓:福星照精靈

可以看出你老公真的有點大男子主義,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那就趁著現在還沒有小孩離婚吧,不然照你們這樣相處下去遲早會離的,如果你不想離婚那你就要做好萬分的準備繼續忍受的他的脾氣以及缺點,自己想清楚吧,畢竟自己沒有多少青春能浪費的。

3樓:

結婚離婚都是人生大事,需要慎重。人都有不少缺點,不生活在一起是不會知道的。剛結婚夫妻吵架是常事,雙方的觀念想法不一樣,生活習慣、文化背景、家庭教育、個人修養都不一樣的,有時候需要吵架進行協調。

吵架的時候要保持一份清醒,不要罵出太難聽、太傷人的話,不吵破的話,也許吵吵更健康。

和諧的婚姻靠兩個人盡心經營和呵護出來的。婚姻無非就是愛、性、責任。夫妻相處之道和社會關係朋友關係之道沒有什麼不同,寬容、理解、溝通。

建議對照上述的關鍵因素,看看矛盾的根源在什麼地方,只有找到根源並溝通解決,婚姻才會和諧。

4樓:啃書的書荒

離吧,趁現在還沒孩子,趕緊離,這種男人不值得你這樣,而且你工資比你男人多,你又不比他差,憑什麼你就要受他的氣啊

5樓:紅玫瑰

找個時間你們一起好好談談,都要包容和理解對方才行。從你的描述長,我感覺你們認識的時間不長啊。

6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什麼事情最好是相互溝通,不要什麼事都吵,吵架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建議平時多溝通

7樓:

關鍵是你自己打算怎麼辦,你如果還愛他就別抱怨,你如果不愛他了,就離婚。別人說是不管用地

8樓:幽陽易經

現在好想離婚,怎麼辦?——可以從命理的角度幫你分析一下,告訴你的出生 年月日時。

9樓:佰度一夏

真羨慕你們那彩禮啊!

結婚一年多,現在想離婚...

10樓:最近胖了四斤

我也結婚一年,現在也有想離婚的衝動。如果不和一個人生活在一起,就很難了解他的真實面目,但是和他生活在一起了又覺得這個人太可怕,不是我想要的,對吧?也許婚姻就是這樣的吧。

結婚是為了什麼?就是為了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比一個人生活要幸福,如果毫無幸福可言,那又何必硬拉在一起呢?

所以,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就離吧,趁年輕趁沒有孩子拖累的時候,好聚好散。如果現在強求在一起,不敢保證10年8年後離婚的念頭不再冒出來。如果那時再離,對自己對家庭對孩子都是一個很大傷害。

我結婚後一直沒有要小孩,就是因為我還沒有下定決心要和他過一輩子,離婚的念頭隔三岔五地就冒出來了。

11樓:哀濃水愜

個人感覺你們的感情還沒有到無法挽留的地步,不知道你是否嘗試過解決你們之間的芥蒂和問題,有些時候女人心中有想法但是都埋藏到心底不肯說出來,我想你可以嘗試著問出她心中的想法對你們的感情以及對你有什麼不滿之處或者其他問題,要求你賠償10多萬的精神損失費有些過分,假如你們覺得真的無法再繼續下去,你也可以想想他對你有沒有什麼過分之處(包括性生活等都可以成為你的說詞),離婚這種事還是冷靜一段時間考慮清楚,太過盲目了再想後悔都來不及,還是希望你們好好談談;以上想法只是個人立場,望採納。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是因為什麼原因想要離婚呢?剛結婚,兩個人在一起生活肯定會有摩擦,需要一頓時間的磨合,不要因為一點小矛盾就輕言離婚!!

1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你和我的感覺一樣的,這也許就是結婚後的危險期吧,但想想當初結婚的感覺,就不多想了,讓生活、工作沖淡一些。兩個人,在一起久了,就會有感情了,即使沒有感情,也有一種親情的,不相信,你以後慢慢感覺體會吧!

14樓:沒事兒來遛遛

有孩子沒?沒孩子就趕緊離,有孩子就好好想想。

嗯,,,,,看你補充的這些,明白了,你讓一個披羊皮的狼給矇蔽了。趁年輕,離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大部分婚姻都是這樣的,畢竟我們在中 國,很大程度要受世俗的約束,能過就湊合過吧,再找一個也未必能過的好

16樓:心裡總是暖暖的

慎重! 能不離就不離!

要不你該後悔了!

17樓:狼王

為什麼呀

結婚才一年多

就想離婚

沒感情了,感覺在一起不合適......

剛結婚半年想離婚怎麼辦

18樓:潭採夢

補充: 剛結婚半年 還要分割財產? 按我自己的財產平均分嗎?

補充: 不是聽說結婚三年以後 才會涉及財產分割嗎? 我剛結婚就離婚了 還要財產分割?

那女人就太幸福了 多嫁幾次 嫁個幾天一離婚 不就都能拿到不少錢嘛` 那我看女人以後都什麼事情也不用去做了 直接光結婚離婚 結婚離婚 多賺錢 補充: 這我知道 查過婚姻法 哺乳期男方無權提離婚 除非女方提出 法院也會判孩子歸女方`` 難道就沒別的辦法了嗎? 感情都破裂了 還在一起幹什麼?

我想離婚 也想要孩子 或者給她少數補償``就想離婚 怎麼辦? 補充: 反正婚是一定要離的 我現在想知道雖然法律規定目前男方不能提離婚 但是又沒有別的好一點的辦法可以讓我儘快離婚 感情破裂 沒有挽救餘地 法律還要管啊?

還有一點是我想要孩子 補充: 有沒有跟我一樣經歷的?你門怎麼解決的?

補充: 本來就是因為有孩子了 歲數也大了 才勉強結婚的 補充: 感情的事沒有誰對誰錯 當愛情結束時.就放手吧.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唯有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會有真正得自由. 長痛不如短痛 現在不離婚 等女人歲數大了 傷的更深

結婚一年多就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19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算了,那是屬於你婚前的私有財產,不過你要出示有力的證據在法庭上,比如房產證上是你一個人的名字,還有購房的票據之類的。不過夫妻一場能夠挽回還是盡力量挽回,畢竟成家也不容易,要真走到那一步了還是協議離更好。

21樓:易書科技

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予准許。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對單方負擔全部撫育費的請求,不予准許。

子女撫養歸屬的變更。父母離婚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予以變更。撫養歸屬的變更,有兩種形式:

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變更。凡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有多少人是結婚第一年就想離婚的呢

22樓:正商觀察者

第一,提問者提到的數字無法準確獲知,但是其必須清楚法律保護公民的離婚自由權,這與雙方結婚多長時間沒有關係。

第二,提問者必須清楚,雖然《婚姻法》保障公民的離婚自由,但並不是對離婚自由沒有限制,不是說離就離,准予離婚是有原則的,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道德規範。

也就是說,家庭關係的處理要靠當事人的智慧去解決,不要隨便就上升到離婚的高度。雙方應該考慮孩子和家庭利益。

23樓:戰火l紛飛

婚姻!是一種責任、是一種擔當、是一種奉獻、是一種快樂、是一種幸福、是人生中的一件好事、大事,是兩個人互相理解、互相支援、互相尊重、同心同德、同甘共苦、攜手並肩、共創幸福、白頭偕老的生命歷程,其中的重大意義和奧祕是一般人難以理解和體味的。

日常生活中,在一般人眼裡,婚姻,就是兩個人的結合,互相打夥過日子,過過兩性生活,生兒育女。殊不知,他們大錯特錯,連婚姻的重大意義、生活祕密、極端奧祕、快樂和幸福都沒有真正理解和品嚐,就一切煙消雲散。

而人人都在說的,婚姻是人生的墳墓,這跟你提的問題一模一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局,你想過嗎?發生問題,你分析過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嗎?出現問題,你採取過有效措施解決過嗎?

不到絕路,請莫輕言放棄。

必竟一日夫妻百日恩,過於草率,將會導致後悔莫及,只要有一線希望,都必須盡最大努力修復。

結婚一年想離婚,有沒有結婚一年多沒懷孕想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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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年多,離婚彩禮錢要還給男方嗎,沒有結婚證就是走了個形式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的規定,...

結婚一年多,孩子現在一歲多,婆婆公公他們待,我跟老公上班,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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