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中這樣規定是否有效,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是否有法律效應?

時間 2022-04-15 11:05:07

1樓:濟南高律師

你好,這樣的協議時完全有效的。

因為在民法中,我們遵循一個原則:法無禁止即許可。 對於你們的這個約定,沒有任何違法之處、也不損害第三人的利益,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據不用找,每個從事法律工作的人都會認可這樣一協議。

2樓:苯果果

樓上的說的都不對!

女方自願撫養孩子,這個沒有任何的問題,完全合法,關鍵的是「承擔孩子一切撫養費用,男方不負責撫養費用」的約定沒有效力,因為撫養費是撫養孩子成長的費用,女方沒有權力剝奪孩子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以後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要求自己的父親承擔撫養費用,法院完全是會支援的。

3樓:但莉

女方自願撫養孩子,並願承擔孩子一切撫養費用。要看她是什麼目的。如果她以承擔一切來剝奪男方的權利,那麼此協議就不受法律保護。

離婚只是解除男女的婚姻關係,並不是連父子(父女)母子(母女)關係一起解除。即使她承擔一切,男方還是有一定的權力的。

4樓:心雨晴空

此協議完全有效,法律保護這種在完全自願沒有受迫情況下籤定的協議。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雙方達成一致意思是可以的

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是否有法律效應?

6樓:華律網

離婚協議是夫妻離婚時,對自願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問題,協商一致後形成的書面約定。離婚協議中需要寫明結婚登記日期、登記機關及離婚原因,並對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孩子撫養問題約定清楚。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的內部約定,經登記機關備案後生效,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後,雙方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如果雙方沒有離婚的,協議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離婚協議和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是不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另一方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對方承擔相應責任。

經法院審理判決後,對方仍拒絕履行的,當事人才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判決書、調解書中確定的義務,另一方可以直接持生效判決書、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

7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亦銘

有法律效應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那麼一份標準的離婚協議書怎麼寫呢?下面跟大家分享幾篇離婚協議書範文,以供參考!

男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幢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幢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區民政局登記結婚,於_____年___月___日(農曆___月___)生育一子(女),取名___月___日(性別,男/女,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1、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自願簽訂離婚協議。

2、簽訂本離婚協議時雙方明確該協議的權利義務內容,自願接受本協議內容的約束。

3、雙方簽訂本協議時,無智力及精神異常,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無強迫和威脅等違法行為與情形存在。

4、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性,雙方各自邀請一名見證人進行本協議簽訂事宜的見證,見證人有權持有該協議。

5、雙方身份證影印件、結婚證影印件、債務欠款依據、購房合同影印件、車輛行駛證影印件、出資驗資報告書影印件、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孩子出生證明書(戶口簿)影印件等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構成本協議內容。3、____(男/女)方需負責孩子的撫養直至付到孩子大學畢業為止。(5)本協議簽訂之後,所有權、居住權、使用權、收益

8樓:耿超律師

您好。離婚協議只要對子女、財產、債務問題進行了明確合法的處理,就是有效的。從您的協議來看,需要以下三點修改:

1.在開頭處載明男女雙方身份資訊,包括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等,這是明確協議雙方的基本前提;

2.明確約定探望權;寫明男方不負擔撫養費的原因(比如男方少分財產等);

3.對「樓房」、「土地」、「藥房」、「平房兩間」等財產進行進一步的明確,寫明地址,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離婚協議應當一式三份,你們雙方各留存一份,民政部門審查後備案一份。如一方反悔,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過程中可以提交該協議,由法院審查協議是否合理,最終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9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如果沒有欺詐或脅迫的情形,您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是否有法律效應?

寫的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效初寫的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效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有效,對雙方有約束力。

11樓:青萍之末

離婚協議在男女雙方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並將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備案後才生效。

如果只是寫了離婚協議,沒有領離婚證,離婚協議尚未生效。

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20

12樓:逍遙

你好!此協議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內容合法,就有效!如果簽了後沒有離婚,無效!!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啊。協議離婚當然是可行的。不過民政局還是要去的。只籤協議不算真的離婚了。

14樓:

一般情況下,不違背法律規定的協議(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關於離婚協議書上面的條款私下作廢是否有效的問題.

16樓:

由於您提供的情況過於簡單,律師無法做出全面確切的判斷!

謹簡單回答如下:

雙方已經在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登記,該離婚協議內容對雙方產生約束力,雙方需謹守履行約定的條款。對於您提到的廢除撫養費的紙條是否有效,需要檢視原件才成做出判斷。一般來講,離婚後雙方可以以協議的形式變更離婚協議中的內容,出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應該屬於有效。

最後,為慎重起見,建議您持相關材料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詳細諮詢!

1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如果您有證據證明是在受脅迫的情況下寫的,協議無效。

18樓:加菲17日

有效。請採納答案,支援我一下。

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應嗎

19樓:華律網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經過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即有法律效力,無需公證。

但是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效力更強,公證處事代表國家行使公證權,也就是說離婚協議的內容經過了國家的認可。今後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離婚協議的內容不實,否則法院一定會支援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如果為了避免以後有麻煩,最好還是能公證一下。

現實中,因為不少夫妻在離婚之前沒有搞清楚怎樣寫離婚協議書才有效,因而雖然簽訂了書面的離婚協議書,但因為內容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從而導致無效,這最終肯定還是會影響到當事人的利益。

20樓:加百列

離婚是要式法律行為,必須經過法定程式履行離婚登記手續,離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的離婚協議,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三項,即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其中關於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於夫妻人身關係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於夫妻財產關係的性質,這兩種關係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一、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係條款是無效的。

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就不能解除。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於「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二、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係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

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

《民法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雖然這裡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

21樓:丶不羈放縱丶丶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根據此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可以自由對雙方個人婚前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作出約定,該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則在雙方達成離婚合意時先簽訂的不是離婚協議書,而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約定,然後再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並按照該協議處理。即使離婚訴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援,但是該協議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婚姻關係解除,可申請強制執行該協議中關於財產的部分。

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擴充套件資料:

(1)離婚協議內容過於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

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並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

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

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專案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由於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於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建立在簽訂時雙方已知對方財產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隱匿了房產或存款,但根據這一條款,就極有可能失去了索要勝訴的機會,因此,該條款風險性較大。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並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週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並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後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採取其他保險措施。

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託**人(包括律師)委託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託書必須辦理公證。

離婚協議書丟了,可以異地補辦,離婚協議書跟離婚證都不見了,可以在異地補辦嗎?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離婚協議遺失是可以補辦的。只要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檔案調出來之後,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影印一份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阿元 離婚協議書丟了,不能異地補辦。想要離婚協議書,必須...

請問離婚協議書要怎樣寫,我想協議離婚,請問離婚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日漸攀高的離婚率讓大家越來越關注離婚協議。那麼離婚協議中到底要寫些什麼內容?怎麼寫?很多朋友諮詢的問題,那麼今天景律師就來為大家解答一下離婚協議應當寫的內容。首先,準備寫離婚協議的你們要明確一下,你們的婚姻關係中涉及到哪些問題需要處理清楚,那麼才能明確協議中應當寫些什麼內容。第一點,雙方自願解除婚姻...

離婚協議書雙方簽字半年後還有效嗎

離婚協議書雙方簽字半年後還有效。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沒有強迫的情況存在,就永遠有效。您好。這裡是律師,歡迎您的諮詢。提問。你好。兩份離婚協議簽了,但是過了冷靜期一個月了還能直接領證嗎。可以的,如果你們夫妻雙方都是同意離婚協議的內容的,是有效的,因為離婚協議書是在你們辦理完離婚證的時候才開始發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