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嘗能否和意外傷害保險兼得,工傷保險和人生意外保險可以兼得嗎

時間 2022-05-31 22:15:10

1樓:朝華珺琦

特易貸解答團:

可以兼得。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參加商業保險中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後是否還應當參加工傷保險問題的覆函》的有關規定,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按照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無論是否參加了商業保險中的人身意外傷害險,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不能代替工傷保險。

企業在參加工傷保險的同時,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職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用人單位的投保行為純粹屬於給員工的額外福利,無法起到替代工傷保險的功能。

2樓:匿名使用者

意外保險有用人單位投保的,是否可以兼得由用人單位決定。

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是否可以和人身意外保險兼得,取決於意外保險的投保方式和用人單位決定。

意外保險是商業保險,按照合同約定賠償。有工傷職工本身出資投保的,應當兼得;有用人單位出資投保的,則要看用人單位是按減輕單位損失方式投保還是對更是資格補償方式投保,決定權在於用人單位。

3樓:廣東萬林律師事務所

可以的,只要買了就行

4樓:

你好,不能的。走工傷就不存在意外傷害的情況了

工傷事故當事人可以重複取得工傷賠償和意外傷害保險賠償嗎

5樓:baby無知的螞蟻

一般情況,員工只能獲得一項保險的賠償。而且以外傷害保險投保範圍是不包含工傷的。如果報了工傷就不能獲得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了。

而且申請賠償時需要醫療發票。發票只有一份,無法到兩處報銷。

6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職工本人投保了意外傷害險的,可以兼得。

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險,分屬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工傷保險按照法律規定標準賠付,意外傷害險按照保險合同賠付。工地職工,本人購買了意外傷害險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符合意外傷害險合同約定賠付條件的,可以同事獲得意外傷害險賠付。

但是,意外傷害險是用人單位購買的,是用人單位為了規避風險的舉措,用人單位只是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即可。

《保險法》

第十四條 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工傷保險和人生意外保險可以兼得嗎

7樓:慧擇網專家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司機熊某在接領導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屬於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我國為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員工上工傷保險的義務,一旦員工發生工傷,用人單位均應當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本案中熊某雖未參加工傷保險,所在公司仍應當對熊某承擔工傷賠付責任,熊某公司不能將未參加工傷保險作為逃避工傷給付責任的理由。

再看工傷保險賠償與意外傷害保險賠償是否可以同時並存。從性質來看,工傷保險屬於社會保險,是強制性、基礎性的社會保障,意外傷害保險屬於商業保險,是自願的、補充性的保障,二者是可以並存的,並不存在著相互排斥。《工傷保險條例》中,並未規定勞動者在接受了意外傷害保險賠償後,就喪失了請求工傷保險賠償的權利。

所以,在得到意外傷害保險賠償後,仍有權向公司要求工傷保險賠償,公司不得以已經得到保險賠償為由拒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如果與公司簽訂協議等於當事人放棄對工傷保險賠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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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abc保險網

1,廠裡沒有交工傷保險,你還是可以獲得工傷待遇的,只不過不是工傷保險**支付,而是廠裡支付。

2,是否能獲得人身意外險的保險金,要看是否符合保單賠付的要求。如果廠裡不給保單,可以去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3,如果傷殘等級在7-10級的(一般都是這個範圍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9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和人生意外保險可以兼得。工傷保險屬於**強制性的社會基本保險,人生意外保險屬於商業保險,兩者是相互補充的關係,彼此之間互不影響,可以兼得。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工傷保險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可兼得嗎

10樓:

根據現行法規工傷保險賠償和人身意外傷害賠償是可兼得,你說得人身損害是乎關係侵權關係要進行司法程式才能定論。

11樓:達子

可以的,法律並無禁止。

侵權行為人是本單位員工還是本單位以外的第三人,對工傷勞動者可否獲得工傷賠償之外的人身損害賠償有決定意義。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根據該司法解釋,如果勞動者所受損害是用人單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傷保險賠償外,還可以向侵權人主張侵權損害賠償。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工傷和侵權兩種法律關係互相獨立,互不排斥,可以同時獲得工傷和侵權賠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具體的案情而定 主張賠償

工傷保險和人生意外傷害險可否同時兼得!

13樓:法邦網專家

拿影印件要求保險公司出具原件已收的證明,讓醫院蓋章證明醫藥費收據的真實性。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賠償部分不及工傷待遇的,工傷保險**應支付不及的部分

關於工傷賠償與人身傷害賠償可以兼得的賠償部分有哪些?

14樓:臧妤粟貞怡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第第十四條關於如何認定工傷的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由此可見,職工工傷的認定還是要有符合一定條件並經過申請的。

3、根據保險合同的一般性質,受害方既可以選擇向加害方要求賠償,也可以選擇向保險方即單位申請保險賠償金。而一旦選定,就視為放棄另一項請求賠償權利。因為一個人不能從他的損害中獲得雙份賠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醫療費用之外的部分。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第八條規定,職工因為第三人造成的工傷,在獲得第三人按人身損害賠償之後,可以獲得工傷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附:《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16樓:廣州市王律師

一、是否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賠償,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規定,如果可以要求賠償,只能要求傷殘賠償金,其餘的醫藥費、護理費等不會給兩賠償。

二、工作保險沒有賠償的醫藥費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賠償。

三、沒有30日的規定。

工傷保險賠付與意外險賠付有衝突嗎?可以同時獲得工傷保險賠付和意外險賠付嗎?

17樓:雷ray雷

工傷保險賠付與意外險賠付是沒有衝突的,只要符合意外保險範圍內的工傷,是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和意外保險的共同賠付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後,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衝突嗎

大象保險 不衝突工傷保險是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屬於社會福利的一種,與商業保險是不衝突的。不過作為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工傷保險旨在保障大多數人利益,在實際操作中有很大的侷限性。首先,它只能賠工傷造成的損失,如果是意外或疾病,在工作場合之外發生的,就無法提供保障。其次,工傷保險只能報銷社保目錄內的藥品,進口...

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險沒有區別嗎,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有什麼區別?

外來來滬務工人員小孫在一家包裝材料公司擔任模具切工,公司為其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險。工作期間,小孫不慎將手掌切傷,因傷殘等級較低,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小孫要求材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後者則以購買過商業保險為由,不同意工傷賠償。後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公司一次性向小孫賠償工傷補助金24萬元。與小孫相似,...

意外傷害保險的免賠條款都有哪些

平安健康保險 您好!在購買保險產品之後都會領取一份保險合同,內容包括保險責任 猶豫期 承保年齡 免除責任等。那麼,意外傷害保險的免賠條款都有哪些?一 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被保險人的犯罪或拒捕行為。被保險人毆鬥 醉酒 自殺 故意自傷及服用 吸食 注射毒品。二 被保險人受酒精 毒品 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