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離婚訴訟需要回戶籍地嗎,起訴離婚必須要在男方的戶籍所在地嗎?

時間 2022-07-01 08:20:15

1樓:深圳馬成律師團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訴訟離婚一般是需要回被告戶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去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但住醫院治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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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匿名使用者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的,按照以下規則確定管轄法院: (1)一般離婚訴訟 ①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②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樓:甘雋秀

一般在你們常駐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

起訴離婚是在起訴人戶口所在地還是在結婚所在地辦理?

4樓:華律網

當今社會,人口流動性是相當大的,如果雙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訴離婚,是否是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呢?該問題是要分類討論的。第一種情況是最普通的情況,雙方均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沒有證據證明一方離開達一年以上,此時想要離婚一方應當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被告經常住所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此處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連續居住達一年以上,則認為該地是該人的經常住所地。第二種情況是可以在原告的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所地起訴的情形:一方離開住所地達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一方被監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或者被監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樓:靜的窒息

離婚訴訟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立案。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兩者都可以.1:《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

2、辦離婚登記必須是當事人雙方已經同意離婚,才能夠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想離婚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只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調解無效准予離婚的一種情形。

情況在結婚所在地也可以進行.

7樓:山林仔

原告就被告原則,即一般在被告人所在地辦理.但是特殊的除外.

起訴離婚,外地人是否需要回老家法院辦理

8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到任一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如果起訴的話,一般是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者是被告經常居住地(能夠證明居住滿一年的地方)法院起訴!

9樓:一飄過客

協議離婚,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雙方可以到雙方戶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原告必須帶本人身分證、結婚證和離婚起訴書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住居地法院申請訴訟離婚。

起訴離婚必須要在男方的戶籍所在地嗎?

10樓:華律網

當今社會,人口流動性是相當大的,如果雙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訴離婚,是否是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呢?該問題是要分類討論的。第一種情況是最普通的情況,雙方均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沒有證據證明一方離開達一年以上,此時想要離婚一方應當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被告經常住所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此處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連續居住達一年以上,則認為該地是該人的經常住所地。第二種情況是可以在原告的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所地起訴的情形:一方離開住所地達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一方被監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或者被監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1樓:匿名使用者

1、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起訴所需要的材料:(1)、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2)、身份證或居住證件影印件(一式兩份);(3)、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覆印件(一式兩份);(4)、戶口本影印件(一式兩份)

12樓:孤魚觀荷花

對的,別的法院不會受理,這是國家規定,別地的法院也無權受理,如果男的是在女方上門,也可以在女方所在地區法院起訴

起訴離婚要在誰的戶口所在地

13樓:笨貓多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夫妻雙方不在住所地的離婚案件管轄進行了特別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14樓:沐瀟涯

因為你們是在乙地領的結婚證,而且男方現在生活在乙地,所以你如果起訴離婚必須到乙地去;如果男方要離婚,可以在乙地起訴,也可以到你的戶口所在地起訴。

15樓:深圳law律師

到乙地法院起訴,除非其在其他地方有暫住或居住證,找不到人,可以公告。

16樓:成都彭律師

1、建議聘請當地律師辦理,

2、他如果起訴離婚需到甲地起訴,離婚訴訟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7樓:緔未盛開

一般來說是在被告住所地,如果你起訴則在乙地起訴。但是法律也規定了幾種被告就原告的特殊情況。你老公不在中國領域內居住,或者被宣告失蹤或死亡,或者被監禁,被勞動教養。

只有這樣才由甲地法院管轄。

如無法聯絡被告,則法院可採取公告送達,反正你絕對不能撤訴。因為公告期滿後,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一定要到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18樓:雲霧之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並無明確規定離婚一定要到戶口所在地辦理。

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關於離婚的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9樓:勵志師入

回答你好,離婚不一定要去戶籍所在地。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的,雙方需要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的,應當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法院起訴。

提問跨市可以辦理嗎?

回答必須到雙方的一方的護理地辦理

提問我們同村的

回答如果女方戶口已經遷過去了,就只能在男方戶籍地辦理跨市不可以辦理

提問男方戶口在女方那,一定要回本處辦理嗎?

回答是的

提問在當地民政局不可以代辦嗎?

回答必須在你登記的城市辦理

提問好,需要什麼證件?雙方協議離婚的

回答帶上戶口本和結婚證就好

提問弄丟了一本結婚證怎麼辦

回答這時發現結婚證丟了,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一起到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然後再進行離婚登記手續。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後再進行辦理離婚登記。

另一種情況是雙方矛盾比較大,協商不了,這時雙方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的可能性較小,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檔案保管部門查閱並影印婚姻登記檔案,加蓋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印章的婚姻檔案影印件亦可以證明婚姻關係存在,當事人可持該影印件作為婚姻關係的證明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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