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勞動糾紛,不公平,大俠就救,求法律大俠援助啊!!!!!不公平,請問觸犯了哪幾條法律?

時間 2022-09-12 20:35:39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告不了公司的,你們公司試用期的時間是沒問題的:勞動合同法規定:(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內公司想解除合同也是可以的,只需要向你說明理由。使用期過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另外,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提前一個月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關係。但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n)必須支付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1+n。

你說的在公司電腦上安裝軟體,公司有商業祕密的,會怕你洩露啊,在公司的電腦上安裝此類軟體也是可以的,你還想用公司電腦聊私人qq、和女朋友談情麼。。。

2樓:來自萬佛湖帥氣的擎天柱

你好!第一點,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所以你們公司給你的試用期是合法的

第二點,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關鍵是你已經過了試用期,如果他們要當天跟你解除勞動合同的話至少要賠償給你兩個月的工資。如果提前告知你要終止勞動合同的話,要給你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勞動補償金。第三點,侵犯個人隱私是違法的,前提是,有沒有在進廠的時候寫進員工守則作為告知的詳細。

以上,個人看法

3樓:tt天天

同情!!!!!!!!

求法律大俠援助啊!!!!!不公平,請問觸犯了哪幾條法律?

4樓:

五年級的小朋友,課本是美好的,盡情暢遊知識的海洋吧,這件事過去就算啦~

1、民事合同違約責任。乘坐公交是履行合同的表現,合同約定大人2元、小孩1元,對方卻收了你2元,違約責任,退你一元就好。如果你坐車之前跟對方約定違約賠償金,則依照約定處理。

2、民事侵權責任,對方說你不要臉,說輕了是民事的精神損失賠償,說重了就是刑事上的侮辱罪。若按侮辱來說:根據刑法規定,犯侮辱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3、撕錢,也是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43條規定:故意損毀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罰款。

「他說,這是道德問題。」對方不懂法,就沒必要跟對方談法,也只是對牛彈。。。

唯小人女子難養;敬鬼神而遠之,等你過些年紀就會體會,沒必要~

5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原因1.43米就超過了1.5米的線呢?

要找到原因。

如果公交車未按規定調整半票線高度,還沿用2023年前標準1.4米。

可以找該車的管理機構公交公司投訴。或找運管部門投訴。

6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 ,小朋友你可以去當地的公交部門紀檢科反應呀 這不是什麼法律不法律的問題

勞動糾紛勞動仲裁判決不公平怎麼辦!

7樓:翹翹他爹

如果發生勞動糾紛以後、勞動仲裁不公平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

8樓:沂源新容顏

不簽字接受,可向法院起訴。

勞動調解如果感覺不合理的話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救濟。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四十九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以及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屬於一裁終局,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認為一裁終局裁決具有應當撤銷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勞動者對一裁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用人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裁終局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用人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十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一裁終局之外的其它爭議裁決,當事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用人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說的調解員是指仲裁員嗎?如果是不服或有異議的 可以訴訟主張你的權益

11樓:百小度

調解本來就是本著雙方各讓一步的原則進行的。但是調解沒有太大的法律效力。如果你覺得調解的結果不公平,不願意接受調解的結果,你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由於勞動糾紛採取仲裁前置,你對勞動仲裁的裁決不服,才可以起訴到法院。相信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會給你一個公平的結果。

12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仲裁不行就直接到法院起訴

13樓:mo_漠

這個問題嘛,,看還有沒人會。

懂法律的大哥大姐,救命啊!(高分)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應該現在跟公司並肩作戰比較好。

雖然她對你錄了音,作了證據,並差不多害你下崗,但我覺得你現在應當將功補過好了,你重新再聽一聽該錄音,詢問一下公司的律師,是不是需要什麼補充的,你就跟律師一起做一個筆錄或錄音,重新否認那份錄音證據。並儘量採用筆錄,因為採用筆錄是屬於證據中的證人證言,那你是要出庭作證的,你作為證人出庭,重新對付那個「垃圾的同事」

這個辦法需要你公司和公司的律師配合,也算是爭取到公司的寬大處理吧。

15樓:

首先她的錄音由於是偷錄的,沒有得到你同意,無法成為法庭證據!——這是我們民法老師說的,絕對正確!!!

16樓:劉大來律師

1、你同事的這種取證方式,是不合法的,法院不會認定的。

2、如果公司因此解除你,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

17樓:麻雀與稻草

1.這不屬於你的隱私,所以構不成侵犯你的隱私權。

2.你只能吃一塹長一智以後背後別說別人的壞話了,現在什麼也別說有些事越描越黑在公司多做點事將功補過吧。希望你的老闆不會和你計較這些。

18樓:激進的大磊

沒有經過你同意的錄音不會被法庭採納。

最難的是你如何去面對公司的人,這點你先把你的情況和公司領導談清楚了,畢竟你是說了不利於公司的話,領導心裡肯定有想法。你也說了公司對你不錯,那你就更應該站出來表現一下,讓領導知道你和他們是一心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人家要錄音?因為你不願意把你知道的真相在法庭上說出來。不要怪人家把你陰了,是你做人太自私了。

為什麼不敢把自己知道的東西說出來呢?為什麼?最近我也遇到勞動糾紛,讓同事給我證明一下我確實在這個公司做過,結果沒有一個人願意。

當我今天看見你在罵你的同事把你陰了,我心裡這個樂啊!當我經歷了此事,如果我的同事下次需要我的證詞,我一定義不容辭。

20樓:大事糊塗

去看看《民法》、《公司法》,兩天時間就全明白了。畢竟,你自己經歷了什麼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另外,去看看《贏》、《贏的答案》。

沒有垃圾,只有放錯地方的資源。???

21樓:匿名使用者

專人意見,叫人砍了她,還用說的嗎!!1

22樓:神級般存在

現在不要想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了,不要把事弄的太大,和上級和同事搞好關係,儘量保住工作不失業。如果實在保不住工作也要爭取公司賠償金,不要自己提出離職。

23樓:劉律師—房地產

現在要說維護你的權益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不過有兩點可以做:

第一,主動要求出庭作為公司的證人,說明情況,否定他錄音裡的內容;

第二,主動將你的那位同事告上法庭,就說侵害了你的權益,給你精神上造成傷害。當然訴訟不是目的,是一個手段,達到你的目的之後撤回訴訟也可以。

以上做法的目的就是留住你的工作,代價就是跟同事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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