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十年感情破裂有個十一歲的孩子怎么判

時間 2022-09-25 00:05:18

1樓:戰魂

這個,要根據夫妻雙方是否具備撫養孩子的條件和經濟能力,通常情況下孩子會判給男方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有十年的感情,但是有個十一歲的孩子……==、

如果離婚了有個十一歲的小孩小孩應該要判給誰

3樓:

判給父親,前提是2歲前跟誰生活為準

4樓:寒子

看誰比較在意孩子吧 孩子應該在有愛的環境中成長

5樓:輕候幻邇

如果是女孩兒千萬不能給女方。

有四個夫妻感情破裂離婚且有四個小孩孩子怎麼判小孩孩

6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同時,如果雙方對孩子撫養權問題,不能協商解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法院會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進行判決,如生活條件,撫養能力等。以下是相關依據: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三、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六,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7樓:luwei超

四個夫妻四個孩子,一對一個,其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8樓:立威可鑫夢

二歲之前都是給女方的

離婚夫妻雙方有十八歲男孩和十一歲女孩該判與誰

9樓:奇農嘉嘉普

18歲以上子女屬於成年人,父母對其沒有了監護權和撫養權,由這位子女自由選擇生活方式,以及和哪一方生活,

孩子11歲,規定是超過十歲需要徵求孩子意見。

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1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男孩已經成年了,看他願意跟誰,女孩如女方條件允許,最好跟母親,方便生活照顧

11樓:想象力

孩子大了,判給男方的概率大,如果你堅持,只要孩子願意你也可以撫養一個。

12樓:獨道見解劉

這個是要懲求孩子意見。法院根據孩子意見判。

13樓:瓶子

看誰想要,並徵求孩子意見

夫妻感情破裂離婚且有四個小孩孩子怎麼判

14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15樓:俗稱蘋一蘋

離婚是難上加難,男方不好娶女方嫁不了,不如繼續過

我孩子今年十一歲,我老公要與我離婚,我應主張哪些權利

16樓:世說新知

一、協議不成,可以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到法院訴訟離婚,如無超過20萬的財產,案件受理費240元。

二、訴訟離婚案,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訴。法院是否准予離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通常的情況是第一次起訴判決不準予離婚,6個月或一年後再起訴一般會判決准予離婚。

三、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債務平均分擔。

四、小孩從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對於未滿兩週歲,處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則上,歸女方撫養。孩子滿10週歲的,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7樓:匿名使用者

儘量多分財產;

孩子由誰撫養,雙方說了還不算。必須徵求孩子的意見。

兩口子準備離婚大兒子14歲小的十一歲要是判的話,大的給母親還是小的給母親

18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雙方爭取的交點,才知道。

19樓:

您好,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起訴到法院,法官一般以利於孩子成長為原則進行裁判。包括孩子的年齡、生活狀態、父母的經濟情況等問題。

司法實踐中,2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會判給母親。10週歲以上的孩子,法官還會詢問孩子的意見。兩個孩子的話,法院一般會判一人一個。

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0樓:o尐旎旎

10歲以上的孩子可以自主選擇和父親或者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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