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買段,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但買段的二萬七千多元公司還沒有給我,時間將盡

時間 2022-11-01 08:40:08

1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應當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拖欠經濟補償金的爭議,是勞動爭議,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依然不支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用人單位出具有拖欠經濟補償金書面依據的,勞動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2樓: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應該在離職當天結清,但有的公司並沒有這麼執行,而是採取下月發工資時結清,不管怎樣結,自己一定要公司的出具書面材料,註明金額和發放時間。你的發放時間還沒到,等到最後一天沒有發放再找公司理論不晚。

3樓:匿名使用者

像這種情況,你可以和公司進一步協商要回你的買斷款。如果對方遲遲不支付,那麼你只有向法院起訴。

4樓:芳苑嵐曦

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手上肯定是有一份紙質的檔案,將這份檔案找勞人局有關買斷工齡的部門,申請買斷款。

5樓:合雅容

等公司有錢了就會發放給你的。

6樓:

買段的工齡補貼可去公司要。

解除勞動關係後公司要求我賠償合法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也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根據以上規定,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扣發勞動者的工資,否則即侵犯了勞動者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但是,這並不是說用人單位就不能扣發勞動者的工資。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者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因此,職工工作失誤對單位造成損失可扣發工資,但必須按上述規定扣發,不能扣發勞動者的全部工資。

至於象你說的這種情況,明顯是屬於打擊報復型,聞所未聞,這是在恐嚇司法!

象你這種情況,公司就更沒道理了,免費\義務和責任是有很大區別的.如果你所說屬實,切能提供證據證實的話,那麼你申請仲裁,肯定會得到合理的賠償.因為公司本身存在太多不合理的東西,合同法有規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是無效的哦!

所以就算公司規定這是你的義務,但實際明顯不合理,那麼這也是無效的義務!

公司單方面不安排任何工作不回覆任何訊息,是否可以勞動仲裁解除勞動關係並按n+1進行賠償?

8樓:

你好,這種情況建議你還是等一段時間,看看公司是否發給你工資。如果不發工資,則你可按程式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補發工資。公司如果說你已經辭職,則可要求該公司拿出你已經辭職的證據。

拿不出則可控告該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該公司對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做出n+1的賠償。

產假公司拖欠工資停繳社保,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嗎?對後續的補償會不會有影響?

9樓:匿名使用者

1、6、7月的工資應該在支付週期內發給你;8~12月的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選擇一個領取,所以此期間公司可以發最低工資,等生育津貼報銷下來後,在員工工資和生育津貼中選擇一個,補差給員工。

2、公司未給員工發工資或者未給員工買社保,員工都可以提出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我懷疑公司是故意用這種手段裁你)!

3、建議到勞動監察大隊申請仲裁:a、要求公司補發你6、7月的工資,因為未按規定時間發放,要求按照實際工資的150%進行支付;b、把未購買的社保補齊;c、8~12月的產假工資或生育津貼(哪個高就選擇哪個)發放給你;d、公司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恢復和公司的勞動關係,並按照要求發放工資購買社保(回公司後千萬拒絕調崗);

4、即使單位經營不善需要經濟性裁員,生育期、哺乳期(孩子滿1週歲結束)也是法定的不能裁剪人員,如果公司實在困難,要求公司和你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可協商到:員工工資+社保+工齡結算到孩子滿1週歲,來進行賠償和工資發放,如果公司只結算到你實際離職日期,建議你要雙倍賠償金,也就是我們說的2n+1,n是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因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賠償),並要求他們按規定給你辦理失業金的領取手續!

5、如果你覺得單位實在呆不下去了,建議反將公司一軍!因為只要你不違規違法,你孩子滿1週歲前不能裁你,你用第4步恢復勞動關係後,過段時間給公司說到底要不要裁你,不裁你你就計劃在哺乳期結束前要二胎(孕期、產期、哺乳期又不能裁),再想和你結束勞動關係又是2~3年後的事情了!!----公司一般都會和你「協商」解除勞動關係!

10樓:匿名使用者

產假期間,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每工作一年要支付2倍工資。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但只能支付1個月工資每年。當然,拖欠的工資照發。

單位已經倒閉股權轉讓,已解除勞動關係,但是社保單位一直沒有把我給減員,怎麼辦,單位賬戶已經沒錢

11樓:北京田洪濤律師

你好,用人單bai位的繳納社保du義務到終止勞動合同zhi期為止,以後的社保繳納由dao你本人或者回新的用人單位繳納。答

如果是公司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足額給你繳納,可以要求給你補償或者補交。無法補交的,賠償。

並且用人單位與你接觸勞動關係後,應該辦理社保轉出手續。沒有辦理的,應該督促其辦理。

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

單位沒有給我交社保,我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嗎?

12樓:爵爺的網路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3樓:尚漫部落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我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嗎

我在廠裡工作幾個月了,已經轉正,合同也簽了,但是沒有為我買社保,提都沒提,我看到合同書上寫的,我可以立即單方面解除與廠的勞動關係嗎?可以得到賠償金嗎?賠償金怎麼計算

我來答lqpskywalk

lv.15 2018-06-22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4樓:aa微湖來客

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報案,讓公司給你補繳社保,前提是你要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

若事實勞動關係成立,你提出的離職申請是不會有補償金的存在,兩者是不衝突的。只有公司主動辭退你,你才能夠有補償金的。

15樓:向天再借一把刀

您這種情況,最好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問題。老闆會對你刮目相看的,及時你不工作,也能得到工作。

16樓:思語新竹

單位沒有給你交社保,應該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就約定了,如果你辭職屬於違反了勞動合同,這個時候你解除勞動關係,責任在你自己,你是得不到賠償的。

17樓:幸運精靈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18樓:

可以,按照勞動法規定,必須繳納社保。你可以要求繳納社保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建議先協商解決,也可以求助勞動局。

19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不給員工交社保,可以直接投訴他就是了!…………

20樓:老天爺會飛

單位如果沒有給你交社保的話,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他們。

21樓:永星星

可以,但若此,就太吃虧了,可去告訴社保局勞動監察大隊或直接勞動仲裁處理。

2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解除,

並且你可以以沒繳納社保為由要求公司給予賠償金,賠償金額n +1個月工資也就是你工作年限加1,2個月工資。

23樓:158四五六玫瑰紅

單位按照法律程式必須要給你交社保。不交社保你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控訴他。

24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詞語要給員工奶社保的,你可以要求終止勞動關係,還可以向勞動局投訴,眼球賠償!

25樓:品法留白

完全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可以申請賠償金。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司沒有按照規定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員工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你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你一個月的工資。aqui te amo。

26樓:偉愛你是我的

單位兒沒有給你交社保你可以申請啊,前提是你不要去解僱勞動合同,只要你在那個公司是一個比較大的公司,他就會給你交社保,你如果帶的是小公司,他基本上不會給你交社保,還要扣你的社保,所以說嘛,還是去大公司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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