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啥人沒有後找個媳婦弟弟死以後房子跟後找的媳婦有關係沒

時間 2022-11-03 18:35:08

1樓:金凌律師

有關係的。

分為以下幾種可能:

1、房子如果是弟弟的婚前個人財產,弟弟去世後,若生前未立遺囑,則弟媳作為他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權繼承他的財產。若有遺囑,直接按照遺囑繼承即可。

2、房子如果是弟弟的婚後財產,則需要將所有其個人的財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剝離出來,再按照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

2樓:瓣影零落

有關係的,配偶是第繼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順位繼承人,只要是合法夫妻就擁有繼承權。

3樓:

當然有關係,你弟弟後來找了個媳婦兒,那媳婦兒是什麼?那就是她的配偶好嗎?一弟弟死了以後房子當然是你閨女洗歸他媳婦,所有嗎?想媽了。

4樓:兔兔學習化學

您好!為您解答如下

1.如果房子的產證上的名字是弟弟一個人的,弟弟死後,弟弟的媳婦可以繼承弟弟的房子,因為他們是夫妻關係。

2. 如果這房子的產證上沒有弟弟的名字,這房子與弟弟媳婦沒有關係。

3.所以,請你去看一下房產證。

5樓:公平傾斜

有結婚證的第一繼承人是妻子。沒有結婚證,沒有遺囑,沒有協議的,繼承人可以由侄子繼承(侄子要承擔養老或者已經履行照顧或者贍養)

弟弟去世,留有一個孩子,弟媳婦想把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行嗎?

6樓:開車大師傅

按繼承法角度,這個房有一半是你弟媳的,另一半無法確定遺囑的情況下你弟媳與你侄子還有你父母有平分令一半的可能!也就是說你父母有繼承權!你若是貪圖這麼一點錢而撕破臉的話,諮詢一下律師,你存在一點點繼承權利的!

但是話說回來,你繼承了財產,你的侄子對於你的財產也會有繼承的權利,畢竟你們有血緣關係!你侄子的順位跟你現在差不多!

這是他們的共同財產,第一繼承人是媳婦,孩子,父母 ,如果父母同意放棄,可以繼承,如果不同意,那麼兒媳婦就放棄自己那份把孩子房子都給老人扶養,自己去尋找自己的家庭。

按照現行的法律,假如沒有遺囑,正常情況下你弟媳可繼承房子的大部分份額,你侄仔和你爸爸媽媽只能繼承房子的四分之一,當然這個也可以協商的。還有就是你侄仔應該還未滿18歲吧!最好等到他滿18歲時再辦。

聽你那意思好像覺得不合適?難不成過你名下合適?這個時候你不幫弟媳忙,不想著侄子以後和他媽媽該怎麼辦,日子得有多難,一個女人撐起一個家有多不容易,即便沒有法律,人情總在吧,何況受法律保護,第一繼承人是妻子,起碼大部分是你弟媳的,跟你有什麼關係?

平心而論,說親媽為會為兒子著想的,那只是沒遇到。我的一個親戚剛去沒半年,老婆就丟下未成年的兒子跟別人走了,也不回來看看兒子,也不管死活。而且她還是結紮的。

去跟別人也不可能再有一兒半女了。我們這邊的親戚明確表態,不要求她守寡,但是起碼有時間回來看看自己的小孩。但是又怎樣?

別人就當沒生過這孩子一樣。所以,作為親戚,能保障小孩的利益的事一定要做,不要說什麼監護人,多一個人監督就多一重保障,誰敢說做母親的就一定能為孩子放棄自己的利益?何況還有再婚再生育的可能,到時候生了另外的孩子了,還能顧得了這個沒父親的?

這種情況是兩面性的,過戶給他又怕他嫁給別人,這樣就屬於她和她結婚的那人的了。可以吧房子公證處公證,房子給孩子,到可以過戶的年齡過戶給孩子,在不能過戶的這段日子裡起妻子有居住權,不能有買賣權,如果再嫁可以一起居住但是要好好撫養孩子,老年人有監督權。

就算改嫁也沒啥慘的,如果改嫁孩子帶走,那人家是孩子的媽媽,房子即便沒給孩子,孩子大了要娶老婆了,媽媽還能眼睜著不管?如果改嫁孩子不要了,要給婆婆養,那就把房子要回去就得了,這還八字沒一撇呢,就這樣了,直接撕破臉對孩子就好了?

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男的沒了家裡財產不能歸到女方名下,非要掛孩子名下,女的死了男的再婚也沒見把家產掛孩子名下的,婆家想要自己那份,直接跟人家說要自己那份好了,幹嘛非要攛掇著掛孩子名下,說來說去兒媳到底是外人,兒媳死了難道你不讓兒子再結婚嗎!我覺得女人這樣做可以理解,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別管以後她會不會再婚,就算再婚對後老公來說這是婚前財產跟他沒一毛錢關係,40多後半輩子總要找個人陪著走下去吧,再說不打算再婚的沒了老公就沒了依靠,有個房子老了誰也不求最起碼有個自己的窩,別說孩子怎麼樣,孩子也有靠不住的!

於情不該跟孤兒寡母去爭奪房產,於理走法律程式自己利益最大化也沒錯。看作為繼承人的父母怎麼衡量這個問題了。還想維繫關係自然是相互照顧,如人家要改嫁也要予以尊重,如不願維繫關係,不想繼續有所瓜葛或關係惡劣就是厭惡對方,那也沒什麼可指責的,為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按法律規定分配遺產。

依法,有時感覺挺悲哀,如果弟弟去世留有未成年子女,弟弟的遺產父母有繼承權了,繼承了變成父母的財產了,如果父母去世了,這部分財產變成遺產了,那叔,姑,伯都有繼承權了,弟弟的財產有一部分變成全家的了,那未成年的子女扶養呢,還是孩子媽媽的。我國遺產繼承第一順位是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說如果你的父母健在,他們和你弟媳、侄兒平分你弟的遺產,你父母有放棄或不放棄遺產的權利,如果你父母放棄繼承權那麼就由你弟媳和侄兒平分房產,由於你侄兒現在是未成年人,國家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規定未成年人的遺產不得放棄,其監護人也不能代替他放棄,所以你弟媳在你侄兒滿18歲前絕對擁有房產的權益。

有什麼不合適?孤兒寡母的容易嗎?是你弟弟半路撒手人寰的。

即便她改嫁也沒有錯。房子為什麼不給她?她不需要照顧孩子嗎?

本該你弟弟一起承擔的責任現在落到她一個人頭上了,一個女人帶一孩子容易嗎?誰都不願意悲劇發生,可是事實已經如此,為什麼就沒有點同情心呢?怕什麼?

怕她改嫁把房子帶走?即便是帶著房子改嫁了,她不會傻到把房子拱手讓人,肯定會留給自己孩子的。她剛失去丈夫,這個時候還逼她房子的事,怎麼沒有一點同情心呢?

我覺得正常的女人不管改不改嫁,孩子對她來說都是最重要的,房子過到她名下最後也會是孩子的,奶奶的孫子肯定不只這一個,最後會是誰的房子就不一定了。

弟弟去世弟媳想把弟弟的房子過戶自己名下,這是一個正常人的思維,過戶與不過戶不都是你在使用嗎?錢多了燒的吧,根據繼承法規定,你們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還有一個孩子,你與自己的孩子都有繼承權,不需要浪費錢去過戶。

如果房子是婚前財產,過戶給孩子應該是死者的心願,爺爺奶奶應該不會和孫子爭這點房產。 婚後財產媽媽份額多,想過戶到自己名下,最好把孩子爺爺奶奶的份額摺合成錢留給孩子上學結婚,這樣死者安心,爺爺奶奶也放心。媽媽愛孩子,但再婚後有些時候身不由己,萬一再生孩子了呢?

爺爺奶奶為了自己的孫子吃點虧,叔叔多擔待點,以後九泉之下親人相見好說話。自己的良心也得以安寧。

7樓:隨隨便便答問題

眾所周知,父母是子女的監護人,對子女的教育和撫養負有責任,有時監督子女的財產,很多人懷疑子女的財產。

今天,邊肖向網友提出了一個問題來討論這個法律問題。

哥哥去世後,嫂子離開了孩子。現在小姑想把房子據為己有,覺得這個動作不合理。她擔心第二次婚姻後法律會處於不利地位。網友可以分析一下

先來看看網友的看法。

基本上網友的觀點有兩種,一種是堅決反對小姑,認為自己不能保證孩子,最後可以重新結婚。

甚至有網友表示,死去的哥哥應該清楚知道,希望房子給孩子,而不是妻子。

但也有人覺得沒理由反對,連弟弟都可以。其他人是孩子的母親。為什麼對孩子不好?難受。

別人用自己的經驗說這種話,真的不能忙著算計對方。不要打擾其他孤兒。

其實重點不合適。嫂子有沒有權利完全以他的名義轉移財產?

合法地將財產轉移到你的名下並不容易。

你可以把它移到你的名字

首先,很明顯房子是給老婆的,除非房子的兄弟在離家前去世。前提是房子是我哥的。然後,媳婦可以用遺囑把財產搬到她名下。

很多人會想,如果沒有意志,還有別的辦法嗎?

其次,他哥哥的父母去世或者自願放棄她的遺產。按照自然遺產,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一半歸妻子,另一半作為妻子的遺產,也就是嫂子和孩子。

然後,孩子長大了,自願把房子給了母親,年輕的妻子就可以把財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作為監護人的父母不得親自使用小額財產。

事實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個兄弟的父母仍在自然繼承之下,那麼他兄弟的份額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姐妹,除非他們自願放棄自然繼承之下的繼承。即使你的家是已婚夫婦的共同財產,也不能因為家裡有父母孩子就簡單的搬到你的名下。

其實還是有法律重點的。父母對孩子的財產有權利嗎?很多人誤以為父母是監護人,當然可以管孩子的錢。

但事實並非如此。

根據法律規定,「監護人必須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也就是說,既然母親的房子顯然是留給孩子的,你就不能隨意把財產的孩子作為母親的份額。比如,除非你的孩子告訴你,它不屬於你,因為它是你孩子的個人財產。

換句話說,母親們並不認為可以將孩子的個人財產轉移給她們是理所當然的。

最後,為了保證孩子健康成長,不能得到妥善監管的人也會失去這些屬性。

8樓:急速蝸牛

不行。弟弟去世,財產的繼承是有順序的,房產裡面有孩子的份額,有父母的份額,弟媳婦不能直接過戶到自己的名下,要經過所有繼承人的同意後才可以。

9樓:禪說財經

完全可以。她有權利分房子,但是,最好把房子留給孩子,這樣,孩子今後至少還有一個穩定的家。

10樓:旗谷夢

這個得看法律允許,如有不同意可能辦不成,我覺得更應該過戶給孩子

兒子先死母親後死兒子的房子是有兒媳婦和孫子繼承哦還是他弟弟們繼承哦?

11樓:午夜魂

如果兒子先死的話,那母親可以繼承兒子的房子,然後母親又死,所以他的弟弟們就有繼承權了。所以這個事兒,兒媳婦孫子和他弟弟都有繼承權哦。

12樓:匿名使用者

兒子去世了,房子應該是媳婦一半,剩下的一半由母親和兒子還有媳婦來平分。但前提是要看這套房子是夫妻雙方共有的還是母親出資買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兒子婦和孫子是繼承兒子房子的第一繼承人,母親的房子,兒媳婦也可按比例繼承,弟弟可以繼承母房子

14樓:匿名使用者

得看這房子原來是誰的,房產證上名字是誰的,可你寫的這些應該是兒媳婦和孫子繼承,而不是弟弟。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第一繼承人是兒媳婦和孫子了。如果沒有特別的醫囑和他弟弟應該沒什麼關係。

16樓:匿名使用者

都有份的。

因為兒子先死,當時母親還在。所以兒子房子當時的第一順序繼承權人就包括了兒子的母親、兒子的媳婦和兒子的兒子(即孫子)。

然後母親死了,屬於母親繼承的那部分兒子的房子產權部分的第一順序繼承權人就包括了母親的父母、母親的子女(即上面說的兒子的兄弟姐妹們)和母親的配偶。

所以如果現在才去辦繼承這套房子,兒子的媳婦、兒子的兒子(即孫子)、兒子的兄弟姐妹們,都是這套房子的繼承權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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