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單位不願意申請工傷?單位為什麼不願報工傷呢

時間 2022-12-03 22:20:10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實生活中,有的用人單位會不同意公司員工報工傷和進行工傷認定,原因如下:凡是參加了社會保險的職工發生了工傷事故的,在發生工傷事故後可以選擇不辭職或者辭職,不同情況單位所要承擔的賠償情況和賠償金額是不一樣的。如果不辭職,那麼大多數的賠償將會由勞動局出,比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藥費等;如果辭職,那麼單位還要負擔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金額比較高。

報工傷會影響單位什麼。

工傷確認後部分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定級後,如果員工辭職,單位應承擔相應的傷殘津貼和就業補貼。如果受傷後沒有上報,對公司沒有影響。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止發放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1、**工傷所需**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符合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2、職工住院**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性**所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費用;

5、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單位為什麼不願報工傷呢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單位不給報工傷,可能是不想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由於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申報工傷時間,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也就是導致職工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據相關法規,判決用人單位賠償職工應享受的工傷待遇。工傷保險請求權和民事賠償請求權是兩個不同的請求權,任何法律法規沒有從實體上否定工傷職工的民事賠償請求權。

在找用人單位報工傷前,需要確定有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只有能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存在僱傭關係,才能報工傷。在確定了報工傷條件後,還需要注意的是時間問題,在時間上越早越好,但是也是有一個時間限制的,目前時間限定為30日內。除去時間上,在報工傷前還需要自己去當地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證與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3樓:ehs人

我之前是在企業裡辦理工傷認定手續的,大概總結一下,單位不願報工傷的原因可能來自於以下幾方面:

1、可能的賠償責任。員工工傷後,如果傷情能夠達到工傷傷殘等級,那麼員工會得到=金錢賠償,當然大部分的賠償都是來自於工傷保險,有工傷等級五到十級的員工離職時,公司也需要賠償一筆補助金,一到四級的工傷員工,公司的不得同期解除勞動關係。

2、嚴重事故的追責。三人及以上重傷或一人及以上的死亡事故,企業如果存在明顯管理過失,相關責任人是需要被追責的,所以有一部分人會鋌而走險,不向相關部門報告嚴重的工傷事故,通過私了等不正當手段來解決,不過現在這種情況在一些正規點的單位是不存在的。

3、繁瑣的流程和等待時間。工傷認定在30天之內申報,60日內出認定結果,認定結果出來後次月提交工傷費用材料,再下一個月進行費用報銷。工傷**結束或傷情穩定之後方可進行鑑定,鑑定結論出來後如果有級別當月或下月初提交鑑定申請及**傷情材料,次月報回補助金,向公司申請給員工打款,等等等。

一般大點的單位有專人來負責跟進這些事項,如果小點的單位可能就沒有專人負責了。

4、法律對工傷員工的保護會影響企業對員工的處理。這個在第1條提到了一項,就是對於工傷鑑定級別在1~4級的員工,公司不得解除其勞動關係;同時,如果工傷員工未結束**或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是不能解除勞動關係的。

5、可能的聲譽、績效影響。當然,這方面的原因可能會有,一方面可能是企業怕外部知道自己單位內部出了什麼工傷或出了多少工傷,也有可能是企業內部的考核,讓企業內的部門領導壓著不往單位報,怕影響自己的考核情況。這個一般發生在一些輕微傷的情況下,重傷情況瞞報的風險很大,基本很少有人不報。

總結了這5項吧,希望能夠幫到你。

4樓:樂觀的法律顧問

1、報工傷與不報工傷的區別在於能否獲得工傷保險理賠。報工傷的優點是日後單位如果不賠償你了可以依據工傷鑑定的結果向單位索賠,如果沒有報工傷的話,以後所發生的**或者有關費用就很難向公司索賠。

2、發生了工傷應當主動的到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工傷申報。還有建議申請工傷認定,進行傷殘鑑定,這對賠償起著很重要的作用。而認定工傷是你的權利。用人單位申報工傷是義務。

3、如果單位不想報的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以個人身份向當地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到時候單位將承擔很多不利後果。

希望可以幫到您,如果您的情況複雜,可以追問另,加上關注可隨時諮詢問題。

5樓:盤翊

我是在船廠裡上班,我是一個電焊工,7月8號早上10左右去上廁所的路上被一個廠裡的叉車撞了,當時我也昏迷了,我的傷也很多,卻廠裡沒去報工傷鑑定,卻帶了我去做了個傷殘鑑定,鑑定單出來他只打出來只有九級,像這種該怎麼做。

公司為什麼不願給工人報工傷?

為什麼有的用人單位不同意員工的工傷認定?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有的用人單位不同意員工的工傷認定是的原因有:

1、單位員工可能即將辭職,用人單位不想負擔;

2、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如果職工在發生事故後不辭職,那麼大多數的賠償都由勞動局出,比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藥費等。

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7樓:王敏律師

回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8樓:戚甜恬

保險機構按他們的標準賠付,遠不夠工傷賠償給員工的錢,其餘的該用人單位出,用人單位當然不原意了。

9樓:中顧法律網

用人單位沒有給你上工傷保險,要是工傷認定的話,全部錢都有用人單位出。

10樓:匿名使用者

很多藥品社保不能報銷的,就要單位承擔了。特別是骨折,使用的都是進口鋼板,都上萬的東西。

11樓:匿名使用者

看單位給你買保險了沒有!沒買的話賠償全部由單位承擔那可不是小數目!如果買了,一部分由社保局賠付,一部分由單位賠付,數目也不小,所以···

用人單位故意不願意籤工傷認定書可以打110嗎?

這個問題不屬於110管轄,不要浪費公共資源。工傷是否認定?一要有醫院證明,二要找當地勞動監管部門調解或仲裁,也就是以前的 勞動局 如果調解協商仍不能解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110是處理社會治安案件的應急機構,你找110幫你解決工傷認定問題,他們沒有出警理由。不可以的,這種情況不是歸公安機關管轄,...

他為什么不願意和我接吻,他為什麼不願意和我接吻

如果他不願意也不要太勉強。這是個人喜好不同罷了。如果你不愛我,還記得我,那請把我忘記 因為我不想讓我愛的人為難,哪怕是多麼的傷心 如果你不愛我,請你馬上在我面前消失,或是我消失 因為我不想再看那副迷人的雙眼,那樣只會讓我心痛 或許,你不愛我,我會過得很快樂,前提是 之後的生活是沒有你,記憶除外 或許...

項王為什么不願意建都咸陽,項王為什麼不願意建都咸陽

公元前206年二月,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把原來楚國 魏國的大部分地區列人自己的封地 今浙江 江蘇 山東西部 河南東部 並建都彭城。項羽擔心劉邦會跟他勢力相當,平分天下,不想封他為關中王,但是又不願意落個不守信用的壞名聲,便跟范增商量,把劉邦封為漢王,佔有漢中 巴蜀地區 今陝西南部 四川北部 定都於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