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暢遊在知識的海洋
侵權表現。絕大多數為故意,少數為無意的"習慣**權"。
何為故意,不主動地履行醫療義務、為了金錢利益而對患者實施諸多不必要的醫療行為、利用患者的無知進行欺騙、故意隱瞞醫療風險、對患者提出的疑問採取隱晦等的行為則為故意。
何為"習慣**權",根源在於對工作的不負責任,對應該讓患者瞭解的醫療內容採取"患者不問,我也想不起來說"的態度等。
摺疊本段具體侵權手段。
1.不必要的檢查:例如輕微的感冒也要進行抽血化驗。
2.不必要的手術:很多疾病都可以用保守****,例如闌尾炎友雹、一些良性腫瘤、肌瘤等。
有很多醫生在介紹醫療風險等情況時會採取一句話概括的方法,並不是將手術風險明確地寫在手術同意書上供患者斟酌(有些手術同意書上的手術風險是明確印製出來的,而有些則是空白的需要醫生手寫的,而手寫的就容易被醫生鑽空子),隨後便急切地要求患者簽字,而患者作為乙個外行根本想不到其中的貓膩和風險。醫生的這種行為已經徹底地違反了《執業醫師法》中規定的"如實告知醫療風險"。再有,醫生不將可選擇的醫療方法、措施告知患者而擅自選擇,這很可能造成患者不必要的身體損害和精神損害。
4.麻醉侵權:麻醉風險有時遠遠大於手術風險,而且麻飢輪醉同意要單獨簽字,但很多麻醉師不履行義務,不對患者本人進行麻醉風險闡述而是在患者進入手術室後直接讓其家屬簽字,患者家屬如果不明就裡的話,就被麻醉師鑽了空子。
摺疊本段特別說明。
麻醉同意書上一般都明確地寫明瞭麻醉風險,這是與手術同意書不同的一點,但是鑑於醫療術語的專業性,患者對麻醉的風險還是不能完全的理解;同理,即使手術風險明確地印製出來,患者也不能完全理解。這就需要醫生進行主動的講解,不主動講解即是不履行義務,而患者的知情選擇權是依賴於醫生主動地履行義務的,所以醫生不履行義務即為侵權。
患者首先由於對醫療知識的不瞭解,不能主動有效地瞭解醫療風險;其次對醫生有忌憚心理,因為大多數醫生對患者的詢問多會不耐煩,所以患者顧慮到醫生的不耐煩會影響醫療服務質量,對一些敏感問題也不方便詢問,但這不能說患者不問醫生就沒有侵權,因為法律首先規定了醫生的義務。
醫療損害屬於侵權嗎
2樓:霍振明
人身損害主要指患者的穗正生命利益、健康利益及身體利益的損失;財產損世讓失則指因利益損害導致的醫藥費、護理費等損失;而精神損害則指的是患者因身體或私隱等受到侵害產生的精神痛苦等,對於因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引起的精神損害,應當列入損害後果,侵權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猜返悔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損害責任屬於侵權嗎
3樓:孫旭權
醫療損害責任屬於侵權責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醫務人員未盡到相關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
醫療侵權的侵權行為是什麼
4樓:劉海林
法律分析: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衫掘並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或跡當時的醫療水平散缺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侵權是什麼意思
5樓:徐睿明
醫療侵權的侵權行為是櫻搭指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的行為。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因過錯侵犯患者的人身權益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銷頌散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虧氏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賠償問題,醫療損害的賠償問題
你好!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中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一 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 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 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 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
醫療損害賠償案件是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還是適用《侵權責任
鑑定為醫療事故的適用於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如果鑑定為醫療過錯的適用於 侵權責任法 未來法律 您好 1 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可以適用 侵權責任法 的。2 侵權責任法 第五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五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
請問哪裡可以做醫療損害鑑定,多少錢?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解答如下 若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