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約定抵押期限是否有效

時間 2025-05-06 08:50:14

1樓:網友

抵押期限應由法律作出明文規定按照物權法定主義原則來考察抵押擔保期限,不難發現,擔保法第五十二條關於「抵押權與其擔保的 債權同時存在, 債權消滅的, 抵押權也消滅」的規定對抵押權效力存續期限作了明確規定。依此規定,只要債權存在,抵押權就存在;債權消滅,抵押權才消滅。抵押擔保的債權因清償、提存、抵銷、免 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滅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抵押權除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外,依擔保法規定,還可因抵押權實現、抵押物滅失、抵押合同解除、 抵押物轉兆罩畢讓價款提存而消滅。換言之,只要債權尚未消滅、抵押物尚未滅失等法律規定的抵押權效 力終止情形尚未出現,族芹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後始終存在,而不依當事人的意思為轉移。如當事人 排除擔保法第五十二條的適用,另悶迅行約定抵押擔保期限,或者登記機關違反上述法律規定,擅自設 定抵押擔保續展期限,都違背了物權法定主義原則,應認定無效。

2樓:網友

要看是口頭還是筆明並早頭,激雀口頭約定需要證據,(如錄音)筆頭有合同的話,一般來說有效,最好有證據證明當事人是自願的籤蔽敬約。

3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

約定抵押期間是否有效

4樓:陳旵明

法律分析:有效,抵押權是擔保物權的一種,因此,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只要主債權沒有消滅,抵押權就隨著主債權存在,當者粗事人約定的抵押期間到期盯喚不影響抵押權的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首則鎮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約定抵押期間是否有效

5樓:鄭萌

一、約定抵押期間是否有效。

1、約定抵押期間無效。抵押權屬於擔保的一種,應當嚴格遵循無權法定原則。若抵押權根據當事人約定就可消滅,有違原則。法律規定,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搏襪顫期間行使抵押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二、抵押期限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抵押期限的法律規定,具體如下:

1、抵押權是有期限的,但抵押期限應由法律作出明文規定。傳統的民法認為,物權和債權最大的區別在於:物權是永久存在的權利,而債權為受期限限制的權利了;

2、從抵押權設立的目的好燃來看,它是基敗用來擔保債權得以實現,而債權是有期限的,要求抵押權無期限顯然顯失公平;其次,從對抵押物的利用效率上看,抵押權的無期限性將會極大的影響抵押人對抵押物的利用,從而最終影響抵押制度的健康發展。

3、抵押權從性質上講是擔保物權,它應具備物權的根本特徵,按照一般擔保理論,抵押權消滅的事由主要有四種,即主債權消滅、抵押人放棄抵押權、抵押物滅失和抵押權實現。

債權人與抵押人約定的抵押期限是否有效?

6樓:姜遠波

法律分析:債權人與抵押人約定的抵押期限是無效的。只要債權存在抵押權就存在,債權消失抵押權也消失,不允許當事人自行約定抵押權的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悶攜。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含手訴談罩嫌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抵押合同中當事人約定的抵押期間有效嗎?

7樓:吳昊澤

法律分析:抵押合同中當事人約定的抵押期間是無效的,抵押擔保期間的設定不利於債權人利益的保護,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否定了擔保期間在擔保物權存續上的任何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手清中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畢山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正臘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當事人能約定抵押權期限嗎

8樓:吳莉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另外沒有約定的,抵押權的期限一般與主合同履行期限一致。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行盯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一、一般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原則上優先按照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履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其履行期限與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

首先根據《民法典》規定,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抵押合同無效。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優先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期限來履行。

其次因為抵押合同是從權利,其是基於主債權而設立的,需要依附於主債權而存在,如主債權合同無效的,其設立虧帶爛的抵押合同也一併無效,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與主債權合同一致。

其次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一般抵押期銷漏限最長是多久。

抵押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抵押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抵押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抵押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抵押權約定期間有效嗎?

9樓:王巖

法律分析: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則答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備盯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四百零三條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仿森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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