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八十七條是: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告如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企業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話,你可以要求繼續謹運履行或者經濟補償金的2倍賠償。 如果企業解除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再補襪晌啟償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依據法律,沒有其他方面的賠償了。
2樓:匿名使用者
被無故辭退屬於 違法行為。
一、辭退員工需支付補償金的法定情形。
根據[4] 法律規定,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被辭退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
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經過合法程式辭退員工的;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決定不與員工續簽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時辭退員工的;
四)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
二、辭退補償給付標準。
一)一般規定。
根據《勞動合山汪同法》[4] 規定,辭退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和巧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辭退賠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喚唯鍵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特殊規定。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即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對員工進行補償:[5]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樓:艾素延可可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乙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激談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嫌碰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者漏的經濟補償辦法》第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我的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勞動法孕婦被辭退怎麼賠償
4樓:梁孜
法律分析:女員工懷孕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伏畝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耐納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缺耐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孕婦辭退賠償
5樓:張梅
勞動法》孕婦辭退賠償規定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違法解除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若勞動者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過錯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不支付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辭退孕婦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6樓:唐玉娟
女員工懷孕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一、疫情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疫情防控期間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法律的規定解除或棚液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二、上班兩個月懷孕可以開除嗎。
公司不能辭退懷孕的員工,女性職工懷孕期間,所在單位是不能讓其停職,或解僱的。如果是為了員工健康,為其安排輕鬆的工作,且得到員工同意的,可以變更其工作,同時可以向單位申請停薪留。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試用期無鏈亮物故辭退員工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鍵仿,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法辭退孕婦賠償標準是什麼
7樓:張川壘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到期,單位不得終止合同,而是應當續延罩悉核物掘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結束為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陸帶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無故被辭退按照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
1 勞動合同法 與 勞動法 屬於同一位階的法律,同一位階法律有衝突時,適用特別法,所以應當適用前者。2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在這裡,你公司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且沒有法律規定事由,這應經違反了法律規定。下面法條為法定事由,供參考。你可以以法律 來保護自己工作的權利,拒絕...
有熟悉勞動法的朋友嗎?瞭解勞動法的請幫忙
你受了工傷,應該做工傷鑑定。根據工傷等級,享有不同的待遇。所以你如果沒有工傷等級認定的話,你這個問題誰都不了。你所說的情況,首先。應該已經到勞動保障部門認定工傷了吧。如果已經認定為工傷,基本結束傷情穩定了,那可以去當地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即傷殘鑑定。如果構成傷殘,才會有傷殘補助費用。...
勞動法關於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制度被辭退的是怎麼回事
這是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的規定,屬於法律賦予用人單位的對勞動合同的單方面特別解除權。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