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值班時間回家就餐病彎燃亡,因為不是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不可以視同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埋察虛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沒伏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樓:網友
突發疾病死亡,視同工傷的前提條件: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回家就餐時,不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不能視同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蘆亮衡、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鍵鏈)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陪做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樓:網友
值班時間回家就餐突發疾病死亡,因為不是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不可以視同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4樓:海警
不能視同工傷死亡;
不符合工傷死亡的三個條件。
5樓:裴蓁
不可以。僅限於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
6樓:李鎮男
不屬於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不構成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7樓:網友
回家吃飯就不屬於上班時間了,不能按視同工傷認定。
值班時外出吃飯可以開除嗎,員工就餐時間外出吃飯算脫崗嗎
一般來說這種事情是值得諒解的,沒有公司會對員工嚴格到連因為吃飯就開除,但是如果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還是會被提醒的!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以及外出吃飯期間是否給公司帶來嚴重影響,此事可大可小,看你們公司領導的處理 既然在工作的時候就不應當出去吃喝。倘若實在有什麼需求,可以跟老闆或者管事的經理進行申請,或...
學校就餐時間人群過多排隊時間長,怎麼疏導人群呢
老師嗎?建議搞 午餐集體就餐。我們學校就是。每個學生交上餐費,到指定的地點或各自的教師就餐。 呵呵 這種事情是不可避免的 你跟人家說 人家聽你的嗎 別瞎操心了 謝丹蕾 狂奔的人喊 擋我者死!哈哈,有趣。 分時間 比如 高三先放學 然後高一 最後高二 藍色斷尺 不同班級分不同時間下課 或者多建幾個食堂...
領導要我清明節值班,我說想回家,他說有你父母在家你回去幹什麼,還是你家祖墳冒青煙了,什麼意思
殳念真 諷刺的意思,認為清明節是紀念故去的人,你父母在你家,你何必要休假呢,是故意在不服從領導分配,這位領導不合格,不會體貼民心,應為領導要想安排哪一位值班,得提前和工人打招呼,就是有事情的,不能值班,也不要說那些,挖苦人的諷刺話,累一年到頭,就是節假日能跟家人團圓,你上有老,下有小,節假日陪陪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