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又要從那種途徑離呢?

時間 2025-06-07 11:51:04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可以雙方協商的話,沒桐團那麼先雙方協商下,如果枯橘能夠達成共識,簽定離婚協議書,之後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就可以了。如果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話,那麼只能寫訴訟狀去法院起訴離輪陵婚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鏈配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棚尺指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

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困核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

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樣才能離掉

4樓:王龍

想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請有關組織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感情確已破裂,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信激大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滑豎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鉛散,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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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離婚,男方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先到當地的司法局諮詢一下相關的法律然後通過 律師向法院起訴。想和他分居。分居夠六個月就有權利提出離婚。而且法律會支援的。要有證據你和他分居了。相信我。望採納!對啊,你可以起訴離婚,家庭暴力就是你的理由,而且你在派出所有備案就是證據,而且家暴一直是嚴重的問題,孩子也討厭他,你也有工作,所以你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