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面對現實,不說大道理,自渣檔己的前途,自己來把握 . 當我們追求理想時,當然不能忽略了實際問題。 最完美的是能將銀察理想和實際相結合, 找乙份你最愛的工作。
當理想和實際有分歧時,你要分三步走。 1)面對現實,只要能得溫飽,有了一定的收入,你能從中得到物質的享受 2) 從實際出發,做你不是最喜愛的工作。把不愛做的工作做得「足夠好」,然後再說去追逐什麼理想。
3)逐步實現理想,做你不是最愛的工作,而在你不愛的工作上拚命, 賺夠了錢,解決了吃飯的問題,再去做你最愛的工作。 。理想與實際是可以兼得的。
但是你必須有計劃,必須付出,必須執著。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所以不能說什麼工作好什麼工作不好。 許多做出成就的人其實都是從小事做起,兢兢業業,然後才取得成功的。
乙個工作只要你喜歡,而且這個工作又特別適合你,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你的長處, 那麼,這就是個好工作。我不太贊成找不到工作就不就業的做法。在就業的同時能實現擇業當然好, 但是,在就業形勢比較嚴峻的形勢下,很難在就業的同時實現擇業。
在這種情況下,先就業後擇業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在這個過程中你會發現自己積累了好多社會經驗, 積累了許多職業技能,而現在企業越來越看中經如搏亂驗。所以先積累經驗, 這也有助於你以後找到更為理想的工作。 打工,實踐,積蓄,有一定條件後自己發展。
2樓:手機使用者
千萬不要做公關。 出來做事就高團不要戚行橘嫌工資帶行低了,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了,自已有多大的本事自己知道,做些自己能做的事,
工資問題!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月工資、加班工資均可根據以下規定計算: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上面對拖欠和剋扣工資有明確的定義。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4樓:網友
既然是施行綜合工時,很多方面都需要寫清楚的。
如果單看你寫的這些,你的年工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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