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介紹費是否觸犯法律
1樓:丁桂林
不觸犯法律,是合法行為。個人通過合法的私人關係,通過正當的途徑,為他人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屬於居間服務,介紹人經過努力促成交易的,有權收取報酬。
法律分析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盡到了委託義務而且沒有隱瞞相關事實,從而促成了雙方合同的訂立。
從這個角度看,應比照居間合同的規定來對待,則不應視為違法行為。服務合同建立在締約關係中的一方能夠為另一方提供明確而具體的服務,並以公示的方法為對方當事人所知,由對方當事人選擇。勞動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不同經濟水平地區,不同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個人工資應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參照當地同崗位工種工資水平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敗鉛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第九百六十四條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察帶好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九百六十五條 委託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行啟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2樓:網友
不觸犯法律,你的行為類似於合同鋒讓段法中的居間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按你所說滑伍的情況,如果對方不銀譽承認其承諾,你又沒有相關證據則不好要介紹費。
介紹費合法嗎
3樓:律說律答
滿旅滾足以拆晌餘下的條件的情況下,介紹費是可以認定為合法的。
一是居間人促成的合同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即受委託人促成的合同應當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二是居間人知道的資訊或商機應是從合法途徑獲得的,而不是通過竊取、行賄、脅迫、乘人之危等非法手段獲取的。
根據《民法典謹慎》第九百六十四條: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介紹工作收取介紹費違法嗎
4樓:覃程
收取中介費是不違法的。
職業中介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孝姿。
1、提供虛假就業資訊;
2、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
3、偽造、塗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
4、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或者向勞動者收取押金;
5、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遵循合激慎穗法、誠實信用、公平、公開的原則。
用人單位通過職業中介機構招用人員,應當如實向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崗位需求資訊。縣級以上人民**鼓勵社會各方面依法開展就業服務活動,加強對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中介服務的指導和監督,逐步完善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四十一條職業中介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提供虛假就業資訊;
二)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
三)偽造、塗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
四)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或者向勞動明卜者收取押金;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律師給案件介紹人介紹費是否違法
5樓:馬志良
律師給案件介紹人介紹費違法。律師支付中山李介費屬悉唯缺於違睜辯法行為。按照一般原理,支付方違法,收取方也違法。
律師有相關行業規範,律師本人和律師事務所不允許使用類似手段。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律師不得進行不正當競爭。
收取高額介紹費犯法嗎
6樓:張倩妮
法律分析:1、給他人介紹工程,收取介紹費是合法的。2、個人通過合法的個人關係,通過正當的攜困途徑,為他人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隸屬居間服務,介紹人與工程承包人之間構成居間合同關係。
介紹人經過努力促成交易的,有權收取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辯簡念九百六十一條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咐大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收取介紹費多少算犯罪收取介紹費犯法嗎
7樓:
摘要。要根據情況具體來看:一般的介紹工作,適當收取些好處費,沒有什麼事,屬於正常,如果是承諾安排工作,以認識熟人、找人辦事為名,收取大額費用,遲遲辦不成的,是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委託人要求返還費用的,應該返還,拒不返還,起訴後法院會支援委託人的。
如果是虛構事實,騙取大量錢財,可能涉嫌構成詐騙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判刑並處罰金,還要退回款項。
收取介紹費多少算犯罪收取介紹費犯法嗎。
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已經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
你好請問 我當時幫別人介紹了個公升和沙石買賣 已經簽訂了虧橋合同 別人給我了五千塊錢 後來甲方退場不幹了 回有什麼事吵空盯情嗎。
退場的甲方需要承擔後果嗎?
要根據情況具體來看:一般的介紹工作,適當收取些好處費,沒有什麼事,屬於正常液虧渣,如果是承諾安排工作,以認識熟人、找鬧悄人辦事為名,收取大額費用,遲遲辦不成的,是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委託人空禪要求返還費用的,應該返還,拒不返還,起訴後法院會支援委託人的。如果是虛構事實,騙取大量錢財,可能涉嫌構成詐騙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判刑並處罰金,還要退回款項。
事情是真的 只是甲方退場不沒幹了。
只收取了五千塊錢。
那那您是構成這一類 。 要根據情況具體來看:一般的介紹工作搜旦,告圓適當收取些好處費,沒有什麼事,屬於正常,如果是承諾安排工作,以認識熟人、找人辦事為名,收取大額費用,遲遲辦世友擾不成的,是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委託人要求返還費用的,應該返還,拒不返還,起訴後法院會支援委託人的。
建議返還。我是準備返還給他的 他不要 而且還必須要求我把事情給辦成。
這個沒關係的,託人辦事哪有能確定一下辦成的,凡事都是有風險的。
我想知道 這個對簽訂好合同的甲方 問題是甲方現在已經退場了 這個對以前的甲方還有沒有影響。
與甲方是沒有影響的呀。
這個只是您與那個人的關係呀。
那您沒有疑問的話呢,這邊就祝您這個問題後續處理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