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無雅詩
監外執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監外執行也是刑罰執行,對人身自由和權利是有限制的,監外執行期間不能離開長時間居住地或是戶口所在地。
資料擴充套件監外執行,是指由於罪犯具有法律規定的某種情況而暫時變灶哪更刑罰執行場所和執行方式,在監獄外執行刑罰的一種刑罰執轎鬧行制閉辯罩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五條 對依法留所執行刑罰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2樓:優秀學姐
不可以。
監外執行也是刑罰執行期間,對人身自由和權利都是有一定限制的,監外執行期間不能長時間離開居住地或是戶口所在地。所以,監外執行期間是不可以上班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5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叢擾茄)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滲察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李尺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
3樓:蔣雨軒學姐
監外執行是不可以上班的。監外執行,是指由於罪犯具有法律規定的某種情況而暫時變更刑罰執仔輪行場所和執行方式,在監獄外執行刑罰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監外執行也是刑罰執行,對人身自由和權利是有限制的,監外執行期間應接受社群矯正,定期去報告自己的情況,不能離開長時間居住地或是戶口所在地。
拓展資料:取消監外執行的情況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收監:
一)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
三)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
對於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的,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念察信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在監外執行的期間不沒隱計入執行刑期。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逃的,脫逃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執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監獄或者看守所。
4樓:李思潮
法律分析:不可以。監外執行也是刑罰執行期間,對人身自由和權利都坦老臘是有一定限制的,監外執行期間不能長時間離開居住地或是戶口所在地。所以監外執行期間是不可以上班的。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含神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讓滑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5樓:汪世龍
監外執行期間理論上是可以在當地上班的,只要不離開自己當前居住的區塌手冊域即可。薯世監外執行是刑罰執行,對人身自由和權利是有限制的,監外執行期間不能離開長時間居住地或是戶口所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團巨集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6樓:閆園
監外執行跡拆衫期間理論上是可以在當地上班的,只要不離開自己當前居住的區域即可。但事實上,監外執行不同於緩刑,監外執行的適用情形消失以後還要收監服刑的,而被監外執行的罪犯,基本上是因為有嚴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如果已經能上班,會收監的。
法條參考: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姿腔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診御梁斷並開具證明檔案。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刑事責任是不是監外執行
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於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由居住地社群矯正機構執行,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收監 一 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
監外執行被逮捕的人怎樣申請
符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由監獄書面悔鬥肆申請,報省 自治區 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批准。批准機關應當將批准銷昌的暫予監外執行決定通知執行地縣級公安機關和原判人法院,並抄送人民檢察院。犯罪分子出監前,監獄應填寫 犯罪分子出監後登記表 碧轎,並與批准監外執行決定一起送交執行地縣級公安機關。原關押監獄應及時改...
尚未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前,刑事被告人死亡,怎麼辦
人一死事全完不管什麼罪惡一筆勾銷,一了百了。暫予監外執行人員死亡 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暫予監外執行 一 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 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 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 判處無期徒刑 的罪犯,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