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何調整離婚後心理。
古人云,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國女性對婚姻一向是非常看重的,婚姻的失敗之於女人而言算得上是人生最大的失敗了,縱使乙個女人在事業上再風光,再成功,也無法抵消或彌補離婚給女人帶來的那種挫敗感。
然而一段婚姻已經離去,長久的沉迷於逝去的婚姻將不利於女性的心理健康,女人們還是要調整好心情繼續自己的生活。
1、宣洩不良情緒,和已逝的感情說再見離婚後可以大哭幾場,把內心的想法多向別人傾訴,發洩不良的情緒。
2、搬開婚前住的房子,開傷心地重新生活心理諮詢師表示,環境脫敏**對離婚女性的心境改善十分有益。也就是說,為了儘快忘掉傷心的記憶,離婚後的女性應儘量脫離原來的環境。
3.維護自己的自尊千萬別認為離了婚就很失敗,讓自己掉了身價,就比別人矮了半截。要看重自己,伴侶離去了,但是自尊心不能失去,要相信自己,防止自卑自棄,並想方設法通過工作、學習等活動發揚自己的長處,把自己的優點表現出來,實現自我價值。
4、抵抗依賴心理,面對離婚的現實婚姻的長期相處會讓雙方產生依賴心理,這種依賴心理在婚變之後很難克服。將離婚當做人生的一次經歷,告訴自己已經對這段婚姻盡力了,應該了無遺憾。
5、調節心態,迎接未知新生活離婚只代表這段感情的終結,也可以說又有了追求真愛的權利。擺脫離婚陰影的最好方法,就是以開心、樂觀的心態迎接新的每一天, 也許不久就會收穫乙份珍貴的新感情。
2樓:玉公尺不開心
離婚後一方取得子女扶養權的,一方是可以帶子女到外地的,但不得妨害一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權利。
1、有撫養權一方帶走孩子。
一方不讓探望孩子,將孩子帶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2、沒有撫養權一方帶走孩子。
撫養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將小孩交回撫養監護。對方帶走孩子造成嚴重後果的,也可以申請法院中止探望權。
婚姻法將中止探望勸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規定為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給子女的身心造成損害。根據司法實踐,其情形主要有:
1)探望權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
2)探望權人患有嚴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權人在行使探望權時對子女有侵權行為或者犯罪行為,損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權人與子女感情嚴重惡化,子女堅決拒絕探望的;
5)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因此,離婚探望孩子時把孩子帶走的話,如果情節嚴重,法院會中止其探望權。
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離婚了能帶孩子去外地上學嗎
3樓:d調華麗
離婚後女方取得子女扶養權的,女方是可以帶子女到外地的,但不得妨害男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以上律師普法內容,供參考瞭解。由於每個案件或糾紛的發生背景都不一樣,解決方式可能不同,為了更好的幫您解決問題,保障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諮詢律師詳細說明情況,讓律師為您提供解決方案。
4樓:沒方向盤的船
帶孩子去外地上學,需要滿足外地學校的報名條件。如果不符合學校的招生簡章,孩子將很難報名入學。
以外來務工人員的身份給子女報名,學費挺高的,公立學校很難進。
因此建議最好不要到外地去上學,無形中提高了成本,也讓孩子到了乙個陌生的環境,一時很難適應。
5樓:朱哲
現在每個地方就學條件不一樣,最起碼,本地孩子上學條件優於外地孩子!
離婚後要去外地的,孩子怎麼辦?
6樓:律說律答
雙方當事人以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遲畝碼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後,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耐則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以後另一方擁有孩子的探望權和知情權。因此,離婚後帶孩子去外地的必須要經對方同意,如果要帶孩子去外地讀書或者生活,還是需要好好與對方商量,徵得對方同意後再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碼哪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樓:城裡郊外
離婚後要去外地,孩子也旁梁要跟著自己彎基去外地,或者把孩子運鬧運託付給父母,讓父母幫著帶孩子。
8樓:新晟隆
最好是帶著孩子一起去,這樣就會更放心!
離婚後帶孩子去外地生活
9樓:張麗珍
生活是柴公尺油鹽醬醋茶,夫妻雙方能順利度過平淡期,婚姻能夠順利進行,給孩子維持乙個和諧的小家必然很好。可婚姻中也有磕絆,邁不過去的磕絆可能會對雙方確有影響,雙方離婚後,孩子隨一方生活,不直接撫養的一方可以去探望。如果在婚後一方帶孩子在異地定居,那麼不直接撫養的一方的探望權又該如何保證?
案情簡介:李某與劉某隱扮離婚後,孩子歸李某撫養。李某帶孩子從上海搬到大連生活,劉某多次要求探望子女並申請強制執行。因為執行不能訴訟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寒、暑假集中探望。
法院判決:利益最大化考慮,以不影響子女的學習、生活為前提。本案中,孩子已經隨李某定居大連,而劉某某則長期工作和居住於上海,按照原歷攜租有方式進行探望勢必不利於父、母及孩子三方的正常生活,一審法院根據目前存在異地探望的實際情況,從保護未肢兆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保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的探望權出發,變更原有探望方式為集中探望,探望開始時孩子由李某送出,探望結束後孩子由劉某某送回的方式,尚屬公平合理,亦能保障各方利益,本院予以確認。
李某上訴認為一審判決的探望方式未考慮孩子年幼無法離開母親生活故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意見,需要指出的是,探望權既是不直接撫養一方的法定權利,亦是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愛與母愛均不能缺位,李某作為直接撫養方,應當積極促進孩子與父親的情感交流,增進父女感情,配合與協助劉某某進行探望。劉某某作為父親,亦應以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為前提,積極與李某溝通協商,視孩子的具體生活、學習狀況,採取和平的方式進行探望。
律師分析:對於異地探望,法院應當結合現實情況予以判決,而不應當機械的進行判決。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保障父母的探望權,法院可以參照上述判決進行集中探望,既能維繫父母與子女的親情,又最大限度的節約當事人的成本。
離婚後帶著孩子怎麼生活,還在要上學需要照顧我又不能出門,下半輩子我也不想在找人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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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離婚,女生帶著孩子,沒工作,怎麼生存
善然說 如果到了離婚的地步,應該是是在過不下了吧。但是自己帶著孩子,還沒有固定收入,這個世界是很殘酷的,可以很簡單的說,你是生存不下去的。想要生存下去,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找一份穩定的工作,足夠養活你們兩個人的。不要太累,因為還要照顧孩子,最主要的還是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你的學歷很高的話,這個問題...
關於離婚後,子女的生活費怎麼算,離婚後孩子的教育費,生活費,醫療費是怎麼算的
沒落的王族 1.小孩的生活費是付到18週歲為止,但如果小孩18週歲還在讀書的話,男方要支付生活費或者教育費嗎?孩子18歲之後,從法律的角度,父母有權不再提供生活費 教育費 醫療費等,但從中國的國情看,父母還是應該提供一些必要的費用,這個費用不是強制性的,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2.法律規定任何一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