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專注青春美劇
妻子患癌後丈夫拒付醫藥費,這錢到底是有義務付的。
對於我們很多人來說,其實我們對於擁有乙個比較好的伴侶都是比較期盼的,因為很多人都知道伴侶其實可能就是陪伴我們後半生的那乙個人,還有就是我們發現走進婚姻殿堂的那一刻,其實兩個人都是非常的幸福的,在那個時候可能每激帆乙個人的想法都是希望和眼前這個人可以走完一生,在接下來的日子是彼此相互扶持,無論是疾病還是富有,兩個人都是相互支援。所以在接下來我們看到其實夫妻是最為堅固的乙個群體。因為在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其實是密不可分的。
我們看到有乙個妻子在患癌之後丈夫就拒絕去承擔醫藥費,可是在這樣的情況,我們很多人都感覺非常的難過以及無力,首先我們要知道夫妻其實是乙個共同體,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夫妻是要共同承擔一定的義務的,在妻子患病這樣的情況下,丈夫是有義務區付錢承擔**費用的,因為這一部分的錢其實有一部分是妻子所得的。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我們可以看到及時夫妻雙方是有共同財產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喚空,這個丈夫是有義務去為妻子父**的明鏈雹費用的,而且無論從法律的層面講,就從我們平時的情感方面去講,夫妻兩個人生活了非常多年,看著妻子被病痛所折磨的時候,丈夫第一時間就是想要幫她減輕痛苦,應該為妻子支付**費。
在一段夫妻關係中,很多人都可能表示是非常的失望的,因為在面對危難的時候,大家的宣言其實可能就都不算數了,可是我們要知道在財產方面是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所以丈夫就是有這個義務的。
2樓:愛養love寵物
這錢有義務付。
妻子患癌以後**拒絕支脊友付醫藥費,這是不應該的,也是一種違反法律的做法。夫妻一方出現重大疾病的時候,另外一方有扶養的義務,所以這錢丈夫有義務有責任支付,而且必須支付,不然就是違反法律,還有可能構成遺棄罪。那時丈夫的行為就會構成犯罪,會受到刑事處罰,有可能因此被判刑。
我國婚姻法中有明確規定,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與責任,如果一方不履行這個義務責任是,需要扶養的一方則有權利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在這個事件中,妻子患兒已經失去了勞動能力,沒有經濟收入,沒有固定資產,是需要救助的,一方作為丈夫應該承擔他的醫藥費,也應該支付扶養費。
妻子患癌後讓丈夫支付醫藥費,遭到丈夫的拒絕,於是妻子把丈夫告到了當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丈夫承擔10萬餘元的**費用。當地的法院進行審理以後,認為他們是合法的夫妻關係,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妻子混並沒有固定收入,作為丈夫有義務有責任支付他的醫藥費。這個時候的丈夫,勞動能力正常,經濟狀況良好,完全具有支付的能力,所以他應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法院經過審理以後,最終判決丈夫支付醫藥費9萬多元。判決結果出來以後,丈夫向當地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法院,經過多次調解以後也沒能挽如老救他們的婚姻,最終判決他們解除婚姻關係。在這以後丈夫就與妻子成了陌生人,再也不用承擔他的醫渣野公升療費。
但通過法院的努力做出了公正有效的判決,讓這個妻子也拿到了9萬多的醫療費,能減輕她的**負擔,希望她以後能勇敢的面對生活。
妻子患癌,丈夫拒付醫藥費!這錢到底有沒有義務付?
3樓:阿吉觀社會
有義務,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義務。這不是從道德層面進行要求,而是法律法規的約束。在其中的一方患有殘疾重病等問吵胡題的時候,另外一方必須主動的承擔起扶助供養的責任。
況且還處於婚姻共存期,財產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不管是從道德方面還是從法律方面都應該負起相應的責任,如果在其中的一方生病另外一方不管不顧而且不讓救治,這可能會構成遺棄罪。<>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多少夫妻可以一起享受,但是不能夠共患難,到了對方身患疾病的時候,就開物輪始各種利益權衡。不是第一時間考慮到對方的身體如何,給予對方巨大幫助以及安慰,卻想到對方的疾病是否能夠得到很好的醫治,在救治的過程中是否會讓自己損失太多的財產。
更多的是衡量對方在自己得到這一段婚姻之中是否還有用處,特別是身患重病在一些人的眼裡已經屬於無用之人,還是乙個累贅,這是何等的殘酷。 <
婚姻變成了一場算計,彼此互相權衡著各自的利益。夫妻之間的互相幫助,本再正常不過。夫妻不應該成為一種形式,更是一種責任以及義務。
在社會之中,因為對方身患重病而離婚以及不扶養對方,這樣的糾紛非常的常見。夫妻之間的地位是平等的關係,而撫養義務也是對等的。<>
婚姻是愛情的果實,但往往婚姻卻是如此的現實,裡面加大了各種各樣的利益以及其他的目的性,並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夠白頭偕老,所有夫妻都能夠相濡以沫,相互的幫助,相互的尊重,在對方患疾病的時候能夠可以對方足夠的照顧陪伴公升螞攔。對待婚姻需要更加的理性,不要被感性衝昏了頭腦。
4樓:生活小da人
是有義務付的,只要兩人還存在法律認可的實質性關係,為妻子支付醫藥費是作為丈夫應該執行的義務。
5樓:花花就是我
我覺得是有義務付的,因為兩個人是夫妻關係,那麼,就應該要承擔對方的一些醫療費。
6樓:我的貓呢
妻子患癌丈夫有義務支付妻子的費用,只要具有婚姻就有義務去養妻子。
妻子患癌後,丈夫拒付醫藥費,法院是如何判決的呢?
7樓:紹輝聊遊戲
肖女士和武某本是一對恩愛的夫妻,但是一紙體檢報告徹底改善變了這個幸福家庭。肖女士和武某結婚之後,很快有了孩子,為了方便照顧孩子,肖女士辭工在家料理家庭。武某也上進,購買了兩輛車做起貨物運輸的物流工作。
在婚後第4年,肖某開始感覺身體不舒服,經常咳嗽,到醫院檢查被確診為肺癌。肖某年紀輕輕不想放棄,輾轉上海、北京多地求醫,花費了近60萬元。事後丈夫拒付醫藥費,不得以兩人對薄公堂,法律判決立即支付醫療費30萬元給肖女士。
1、先支付10萬。
肖女士和武某這對夫妻很好的詮釋了一句老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高昂的醫療費讓武某和肖女士產生了巨大的矛盾,武某覺得自己能力有限,無法負擔如此巨大的費用。武某說自己用於購車的貸款還沒有還完,而且還有老人和小孩需要撫養,生活的開支已經讓他透不過氣,沒有辦法籌集30萬還給肖某治病,遂對法院的判決提出複議的申請。
法院審理後駁回了武某的請求,維持原判。准許武某先行支付給肖女士10萬元,並提供擔保,按擔保支付餘下的欠款。
2、救人至上。
用武某的話說,購買高昂的靶向藥,不能保證肖某能夠活多久。聽到這句話覺得非常生氣。生命是寶貴的,並不是沒***長短和暫時沒有生活質量的生命就可以放棄**。
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今天換做武某患癌,他的妻子如果跟他一樣的做法,他是否也可以接受?
法院認為夫妻應該是相互扶持,肖某患病期間,武某作為她丈夫,救人應該是首要的任務,需要積極配合,傾盡所有。
8樓:巴黎的小芒果
對此,法院在判決中說明,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要求,其中便包括「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情形。案中,張女士與王先生是夫妻關係,雙方互負扶養義務。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存款如無極特殊情況,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現張女士患有重大疾病需要**,而男方又不同意支付醫療費,這種行為不僅違法,也違背了社會道德規範。因此,法院判決支援在二人不離婚的情況下,張女士有權分割共同財產即存款20萬元。
9樓:在你心中呀
因此,在夫妻一方患有疾病的時候,另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用,其不履行這種扶養義務的,患病一方有權訴訟要求另一方支付醫療費。另一方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患病一方還可以通過強制執行程式,要求對另一方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予以處置。
10樓:我的貓呢
妻子患癌之後臟腑拒付醫藥費,法院是判決丈夫支付妻子患癌之後的住院費和一系列營養和醫療費。
安徽一妻子患癌後丈夫拒付醫藥費,夫妻之間有著怎樣的責任和義務?
11樓:橙子淺說娛樂
安徽一妻子患癌後丈夫拒付醫藥費,夫妻之間有著怎樣的責任和義務?
現實!安徽乙個家庭因為妻子患癌,丈夫竟然直接拒付醫藥費,夫妻之間有相互照顧義務、照顧子女義務和承擔家庭事務的責任。結婚不是過家家,都是經過慎重考慮以後才走到了一起。
結婚以後會遇見很多事情,需要夫妻雙方共同處理,如果一方不願意付出努力,那麼很有可能會造成婚姻破裂。所以在婚姻以後,雙方要遵守結婚時的宣言,不管貧窮富貴不離不棄。
1.夫妻雙方有相互照顧義務
人的一生很長也很短,沒有結婚時,父母可以照顧我們。可是一旦結婚以後,夫妻雙方組建了家庭,那麼兩個人就是要在一起過一輩。結婚以後,如果夫妻一方有身體不適的情況,那麼另一方就有照顧的義務。
不能因為怕麻煩怕累就選擇逃避,這樣會讓另一方寒心,造成婚姻破裂。可是現實生活中有些事情常常不能跟我們想象的一樣,女人患病,丈夫通過軟體籌集資金,可是籌來的錢沒有用在給女人看病,而是裝進自己口袋,最後通過法律才維護了權力。夫妻雙方沒有強弱,需要照顧時候,任何一方都要不遺餘力。
2.夫妻雙方有照顧子女義務
結婚生子以後,夫妻雙方就有了照顧子女責任。子女沒有獨立能力,沒有辦法正常生活,夫妻雙方就有義務照顧。如果男人在外面工作,女人對子女照顧時間多一點,那麼男人就要給女人充足錢,保證子女們正常生活。
當然男人也不能當甩手掌櫃,子女需要男人照顧時候,男人也不能覺得麻煩。女子能夠健康快樂成長,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這是義務也是責任。
3.夫妻雙方有承擔家庭事務責任
家庭是夫妻雙方共同組建,在家庭生活中,任何一方都要為這個家庭付出責任。比如購買家庭用品,家務勞動和家庭雜事等,夫妻雙方都要學會分擔,這些事情是夫妻雙方共同責任。
最後,夫妻之間需要有足夠包容,在日常生活中根本就不會分特別清,只有想做不想,沒有會不會做。珍惜兩個人在一起時光,盡到應盡責任和義務,不要讓自己人生有悔恨。
12樓:可樂vivi愛娛樂
夫妻雙方對子女有平等的撫育權利和義務;夫妻雙方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任何一方擅自處理,在法律上都沒有效力;對夫妻共同的債務,夫妻有平等的清償義務。
13樓:一頓魏不飽
夫妻之間的財產是共同的,所以也擁有著共同的使用權和共同的債務權,妻子患病之後,丈夫就必須要為妻子支付一定的費用。
14樓:馮人就誇
夫妻之間應該互相幫助,如果一方沒有生活的能力,我們是要進行照顧,為他養老,去幫助他們的家裡人減輕生活的壓力。
安徽一妻子患癌症後丈夫拒絕支付醫藥費被訴,結果怎樣?
15樓:嗑瓜子嘮閒篇
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安徽的趙某卻沒有感受到,趙某跟丈夫王某2010年結婚,結婚後兩個人共育有兩個孩子,八年後,兩個人因為感情問題開始分居,2021年,趙得了淋巴癌。
需要錢治病,因為趙某一直沒有經濟**便找丈夫,讓丈夫支付醫藥費,丈夫用孩子當介面拒絕給妻子支付醫藥費。趙某無奈只好把丈夫告上了法庭,法院認為,夫妻有相互撫養的義務,兩個人並沒有離婚還是夫妻關係,王某有義務給趙某支付醫藥費。
有網友認為,趙某和王某已經沒有感情了,而且也早就分居,兩個小孩子都是丈夫在撫養,丈夫以照顧兩個孩子和經濟壓力大來拒絕支付妻子的醫藥費是可以理解的。但從字面上來看是有道理的,但細想一下就會發現根本經不起推敲。首先趙某是兩個孩子的親媽,孩子已經懂事,他們看到父親在母親得癌症。
之後見死不救,是否會對他們的心靈造成嚴重的創傷,這個是要陪伴孩子一生的。
其次趙某和王某雖然分居了,但是他們並沒有離婚,還屬於合法夫妻,夫妻之間是有相互撫養義務的,丈夫無論用什麼理由拒絕支付醫藥費都站不住腳。再說了,兩個人在一起風風雨雨過了十二年,還有了兩個孩子,就算不顧及夫妻感情,看在孩子面上也應該施以援手。
很多人看完兩個人的事後都要放棄愛情了,婚姻沒有大家想象的美好, 但也可以從中感悟到什麼,比如,女人一定要經濟獨立,無論剛結婚的時候丈夫如何的愛你,都不要放棄自己的乙份事業,不要一日復一日的圍繞著鍋臺,經濟獨立的女人底氣比較足,無論對方因為什麼離開自己的時候,都能更好的生活。
男子殺妻後,偽造妻子患癌自殺假象,該名男子的心思有多縝密?
非常的縝密,並且這位男子的做法非常惡毒,竟然下得去手,還偽裝了現場。男子的心思非常的縝密,偽造的幾乎天衣無縫,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認為這名男子的心思非常的縝密,而且沒有任何的漏洞,但是這名男子的心思還是被警察發現了,他在佈置自己的行動,還有對自己的這次行動進行規劃的時候,都是經過了嚴密的思考和考...
妻子得尿毒症,丈夫能提離婚嗎,妻子患尿毒症不能過性生活丈夫能提出離婚嗎?
天地孤郎 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你們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
丈夫殺死妻子後自殺,賠償給妻子孃家的死亡賠償金應該誰來給
小肥肥 1 丈夫殺死妻子後自殺,賠償給妻子孃家的死亡賠償金應該由丈夫的遺產支付 2 法律依據 1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 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 護理費 交通費等為 和 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