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是怎麼樣規定的

時間 2021-07-04 17:02:34

1樓:匿名使用者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和被告自行和解或撤回起訴。本法第一七十第三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這才是正確答案!

2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4樓:戚廣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了檢察機關向法院起訴的程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並不能確定,人民法院如何對犯罪分子進行定罪量刑。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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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憶昔末顏 第二款是關於人民檢察院可以決定不起訴的情形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其中 不需要判處刑罰 是指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即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免除刑罰 則是指刑法各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