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老公給陌生女人轉錢我想離婚怎麼辦

時間 2021-05-04 09:26:26

1樓:北京中天華康

蒐集證據,起訴離婚。

蒐集證據

離婚主要就三個問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子女撫養問題。所以要蒐集這三方面的證據材料,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爭取孩子撫養權的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的證據

立案立案要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影印件兩份(一份給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影印件,有的地方法院會保留原件,比如石家莊市的郊縣贊皇、欒城等);起訴書(建議律師**)

3、舉證期限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程式的舉證期限是30天,30天后**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審理三個階段:①審理前的準備。

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②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

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

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5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如果當事人在判決後15日之內未上訴那麼判決生效,一審結束。

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案件原告無新的事實和理由6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這相當於給了雙方一個冷靜期。

2樓:瘋人院灬院長

你說的怎麼辦呢,是怎麼離婚呢,還是隻是想問你現在應該怎麼辦呢?

第一,搞清楚事情經過原因,這個很重要,陌生女人,你確定是陌生女人?對你來說是陌生,對你男人來說不是陌生的吧,所以問清楚,讓他給你個合理的解釋啊,如果解釋都不給那麼就離婚啊,你在猶豫什麼?

第二,不要做讓自己後悔的行動,什麼事情都坐下來好好談談,就算他真的出軌了,也只是代表你當初看錯了人,離婚就好,不要想著繼續生活你出軌來懲罰他這樣得錯誤想法,這樣都是對自己不負責的做法,他可以沒有道德,你要對自己負責,不要讓可笑的理由去鑄就可憐的結局。

3樓:一隻灰太狼愛

什麼時候的事呀。一次,還是幾次。

我發現老公給別的女人打錢我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你還是需要分具體情況和具體數量 結婚啦不等於沒有異性朋友,如果你老公打錢給這個女人是他的好朋友,只是幫幫好朋友而已,不僅這個社會誰會沒有遇到難事的時候,這種情況,你還是冷處理,他不想讓你知道,那作為妻子的你就裝作不知道,人生難得糊塗 如果你老公打錢給這個異性朋友是那種關係,那最好跟你老公談...

老公在年前給陌生女人送禮物,該不該離婚

看情況,先問清楚陌生女人是誰,如果是搞曖昧,那必須離婚。首先要問明白緣由,為什麼送,如果是為了求人辦事可以原諒,如果是另有企圖就離婚吧。首先要搞清楚送禮物的原因,如果真的是因為原則問題那就要捍衛自己的婚姻,如果不悔改,那麼離婚也是不可避免的。別衝動,雖然你老公這樣的做法很不好,但是你可以和他溝通,說...

我老公被著我借錢給別人,現在借條被我發現,我可以去找她還錢嗎

你老公借錢給別人沒有和你商量是不對,但是,他已經把錢借出去了,你就給他留點面子,先不要去要還錢,有借條在你怕什麼,暫緩一下看看再說。 集叡 既然你老公都是揹著你借給別人的,說明他就是害怕你心裡有想法,還有她確實遇到了難處,反正有借條,你是可以去找她還錢的。最好還是和你老公談談,免得到時候你們夫妻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