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談了月的男朋友原來是做傳銷的,說分手他說是為了我才做的。心情頓時很複雜讓他回來又不回來

時間 2021-07-26 04:36:19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沒有傳銷這事了,我想他是在做直銷,他很偉大。如果你去看了就知道他一切都是為了家裡人和你的未來

2樓:西貝一大王其

他已經被**成功了 如果你把他拉回來了 這樣的男人必嫁啊 但如果拉不回來那就只能強行了!現在你不能放棄他 不然他會崩潰的 我也去過傳銷 但是我跑回來了 沒被洗成功!

3樓:手機使用者

他做傳銷,或者直銷都一樣,**了,分手吧,很慘的

4樓:臉生都是我的人

為你了才做的,,,哈哈,這話你也信?傻丫頭,早點回頭把

5樓:7477自然呆

趕緊的分手,不然你會很慘的

6樓:用元基

矯情,分手算了,失敗就是失敗,不分違法不違法

7樓:

我要是你就馬上分手沒說的,真可狠

8樓:龍霜

為了你,你去了,就知道什麼叫三寸不爛之舌了,

9樓:

**了,你一定不要去,去了就倒黴了

10樓:心印

你好,我有和你相同的問題,我能和你私聊嗎?

11樓:笨^ω^蛋@我@_@愛你

呵呵,他肯定是關心你,才不想讓你去看他唄

12樓:jojo薯童謠

以前幹嘛的、誰知道他是不是跟你在一起之前就是轉銷了

13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你夠愛他就把他拉回來

怎樣辨別一個人以談戀愛做傳銷的

14樓:嶽輝律師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覆提到層級關係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係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15樓:匿名使用者

判斷一個行為是否為傳銷行為,需要由行政機關或者司法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認定,如符合以下條件的,則屬於傳銷行為。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中,反覆提到層級關係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係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聊天的話題,對你的態度和關心程度等辨別,當然、最好的說明是時間,時間能證明一切。

17樓:通天教主零零發

可他是不是對你**,拉你入夥,或者給你要錢投資之類的!傳銷無非就是拉人,或者騙錢!

18樓:白雪夏夜被踩碎

有沒有讓你去入夥啊?就是拿錢的那種

戀愛為由的傳銷特徵是什麼?

19樓:—孤狼

這還用問?你的朋友加入了傳銷組織,他提出你們戀愛就和他一起幹傳銷,這不就是一種欺騙嗎?

20樓:電子i好者

先談男女朋友,時機成熟了就要求見面。特徵主要是約你的城市不是她的家鄉,也不是你工作的地方。一般為城鄉結合部或者市區邊上的小縣城,見面的話要求你要5-7天時間。

見面的話會鼓動你去了解她的工作!

有沒有跟做傳銷的人談過戀愛?會有結果嗎?

21樓:願你健康快樂

不管做什麼行業的人談戀愛都可能有結果。傳銷只是一種職業,但人並不等同於傳銷。你可以選擇去做別的工作,讓自己感覺好一點。小夥子你可以的,加油。

22樓:匿名使用者

凡是做傳銷的,一定是理想或者渴望生活的某一方便目標被人利用。或者這種人從根本上就老總想著一本萬利,一步登天。而且偏執而狂躁。

說實話,愛情的結果是兩個人一起做出的選擇。你們或許會有結果,但會比較痛苦。我身邊有一對這樣夫婦。

他老婆去搞傳銷了。所以感觸很深。

23樓:匿名使用者

堅決不能被他帶進去,但是希望你能把他帶出來

24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理性點看問題,價值觀不同就不要一起。

25樓:德國大眾司馬

沒有結果。傳銷都被洗了腦,沒用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相信他,我現在就是你這樣,我投資10400後面我想通了就不投資了,他的臉馬上就變了,就對我愛理不理的,後面我還是堅持說和他分手算了

怎樣判斷一個人是以談戀愛做傳銷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覆提到層級關係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係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28樓:匿名使用者

說話像嘴裡抹了蜜,什麼什麼都好,有機會就讓你買東西,說的這東西神乎其神的,好像不買你就損失大了似的,如果是這樣的就甭理他了。

29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這說法哦,凡事多留個心眼就是,古話說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30樓:未至淚深秋璐

那你就不要相信網戀就完事了唄!

正在和一個搞傳銷的談戀愛

31樓:忍不住也要扛著

我現在也在經歷這個,從來到現在,馬上一個月了,意志堅定不移,帶我聽了七天的課,這個東西我始終不看好他,只是裡面的人我搞不清楚對我是真是假!不然我早離開這裡了!

32樓:

和一個搞傳銷的談戀愛?你不怕他把你拖下水嗎。不要認為自己的意志力有多強,曾經一位作家為體驗傳銷,親身進入傳銷團伙,一開始認為只有意志力薄弱,想賺錢想瘋的人才回上當,但一星期後他立馬逃了出來,在書中寫到,如果我在多待一個星期,我肯定會被他們通化,因為現在我已經動搖了。

建議立刻分手。

33樓:匿名使用者

拒絕傳銷,讓她遠離傳銷

34樓:看不開看不透

我也正在經歷,你怎麼處理的,可以聊聊麼

怎樣判斷一個人是真的跟你談戀愛還是傳銷

35樓:喻瑞淵

我剛回來,挺失望,假的,如果讓你去張家口市裡,就不要去了!假的!我做過兩年的1040

36樓:明人不說暗話

那你就不要去找她了啊

37樓:

那就刪了吧

鐵定是騙你的

哈哈!魯迅原來是姓“魯”的,不是姓“周”的

freeo心碎 魯迅本來就不姓魯,原名周樹人,浙江紹興人。 buff阮 第一次看見把小品當真的人,您的水平也就是個笑話了 魯迅為什麼姓魯? 在姿茂瀚昂 魯迅 1881 1936 清光緒七年八月初三 1881年9月25日 生於浙江省紹興府會稽縣 今紹興市 東昌坊口。原名周樟壽,字豫山,後改名為周樹人,...

我去貴州見網友原來網友是做傳銷的。他們給我上了七天課,我小學生他們都騙不到我,怎麼會騙呢那麼多人

芝麻九將 那是因為你雖然年紀小,但是有很強的意志力。不會輕易給做傳銷的人 的。 記錄c生活 這問題是你不去想他,自然的就不會被 為什麼很多人被 其實就是因為,被他們的思維引導了,到不在乎誰的智商高低,或者是學歷高低,有很多學歷高的人,什麼研究生,博士生都有可能被 但是也有很多不識字的人被 也有人不會...

我喜歡很久的女生,我們原來是好朋友,可是她不喜歡我,拒絕了我兩次,因此還頹廢了兩年

可以做朋友,你要坦誠你面對喜歡過他的事實,越逃避越捨不得,喜歡一個人很正常,拿她作為找女票的標準是因為你喜歡這樣好的女生,沒關係的,很正常,人都是有那樣的心理,畢竟好的都是想得到,只要你不嫌棄和他好好做朋友也是一種解脫的表現,畢竟知道沒可能,人就不會繼續下去,繼續愛下去也是對自己最大的傷害,不要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