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一歲寶寶怎樣探視心理傷害小

時間 2021-05-04 17:59:35

1樓:布冬舊聞

如你所說的這種狀況,應該不會給孩子帶去心理上的傷害。而且,平時「孩子我爸媽帶」、「他媽媽一週接走一天一夜」、「我一週能跟他相處兩個晚上」的這種離婚家庭的對待孩子的模式應該還算是個不錯的模式。

正是因為孩子還小,因此,就出現了「每次我送去時候都是不認識他媽媽了嚇得大哭,接的時候又粘媽媽不要走」、「我休班陪他很開心,但是等我走時候又哭鬧,」的狀況,這種狀況,並非是對孩子的一種折磨,反而是對孩子的一種鍛鍊。一般情況下,幼小的孩子往往天性拒絕「陌生」,天性存在著依賴,一個星期沒見到母親,為讓他感覺陌生,因此就會哇哇大哭,但幾分種後哄好了孩子,而母子的融洽,又使孩子粘著母親。一句話,無論是離開母親還是離開你,孩子都會哭喊哭鬧,但過不了幾分鐘,孩子就會平安無事。

因此,你無需為孩子的哭鬧太過擔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孩子的逐漸長大,孩子會適應這種的環境的。

你想的兩種方法都不可取,無論是「減少跟媽媽的接觸,淡化媽媽的概念」,或是「跟留守兒童一樣不見他,等三歲了直接接到我身邊上學再相處」。

孩子對母親,天生有著一種「依戀」和「依賴」,他需要母愛,而你的「減少跟媽媽的接觸「,甚至欲「淡化媽媽的概念」,是在剝奪孩子的母愛。如果你真這樣做了,待孩子長大後,他會恨你的。同樣道理,孩子也需要父愛。

留守兒童至所以見不到父母,那是家庭的環境所迫,而你又何苦刻意去「人為」呢?

你可以償試幾種方法,以哄好孩子為目的,和你身邊的那些還孩子的親友和同事們商討,力爭取得更妥善的方法。

你說呢?

2樓:迅羋徒夭

可以,假若能證實確實對孩子心理造成了不利影響

探視權是指法庭授予無生活監護權的父母一方的、對其子女進行經常性看望的權利。通常情況下,只有在法庭審理案件後認為進行探視會嚴重危害子女的身體、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時,才會拒絕授予無生活監護的父母一方探視權。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之後,不直接來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它是基於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只要身份關係存在,探望權就應該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權利。

3樓:十一點過五分

我覺得你們把結婚當成什麼呢?

如果二邊家庭不和諧,你們為什以要結婚?

而且婆媳關係處不好,為什麼要結婚生孩子?

既然生孩子了,你已經是另一個家庭之主了,你的責任呢?你老婆為了你生兒子,你不應該對她負責?生了小孩,不應該為了小孩負責?

說離就離,只因為婆媳關係,關鍵以後是誰陪你到最後?如果你們夫妻自己的原因,我不好說什麼,但為了這個原因,呵呵了。

現在想怕小寶寶受傷,其實從你離婚開始,拋棄了他媽媽開始,就註定從現在到將來,伴隨著他的成長,會源源不斷的傷害帶給他!

你知道從小沒媽是什麼感受嗎???

這是一個作為父親永遠帶不了給他的!

你有沒有從小寶寶那邊去考慮問題?

如果從小你沒你媽的陪伴、呵護,你能想像嗎?

兄弟,你為了你媽拋棄了你兒女的媽呀!

你兒女長大怎麼看你?

兄弟啊,如果你夫妻間還有愛,請勿必好好想想,你媽與你有再大的怨吶,她還是你媽,但你媳婦,如果你都不對她好,她怎麼去對你一家人好呢?

望慎思慎行,最好複合吧,為了你們的寶寶,未來的悲劇不重演,說真的!

我說話有的重,但我是從多方面身份上,綜合去問問你。希望人間永遠真情在!

4樓:在崇武古城跑步的大雁

因為一歲的寶寶年齡太小了還不懂事,所以說對於一起傷害心靈上沒有多大,他只是會哭鬧著找媽媽,找不到媽媽可能會鬧,會哭,這是一種現象,但是其他方面兒還目前沒有發現。

5樓:

先跟撫養方協商好,雙方不要在孩子面前吵鬧打架就不會有什麼傷害,畢竟才一歲根本不懂**之間的這種事,夫妻雙方確定沒有感情確實不要為了孩子而勉強維持,離開也許是最好的處理方式。孩子小不懂這些,沒關係的。

6樓:

這個東西你不用管,你離婚後,一歲寶寶他什麼也不懂,這個離婚呢?如果是有孩子的情況下,要不就三歲一理你就離婚,要不就別離了,等孩子定性了之後,他什麼都懂了,這時候你離婚會給孩子造成很大的影響,但是她懵懵懂懂的時候,你覺得她會造成傷害嗎?有奶就是娘,誰給奶喝誰就是親孃?

明白了嗎?

7樓:

你要知道多多少少離婚是對小孩造成很大影響,建議能復婚就復婚,不要造成小孩長大對你們的恨意,現在有很多人想離婚最終考慮到孩子所以就沒有離,孩子大了在離,那時候不會給孩子心裡造成陰影,不會什麼都不懂的恨父母,還是取決與你的做法,我們只能給你提建議

8樓:錦鯉魚

離婚不是一件小事情,一定要慎重考慮啊,尤其是女方努力溝通一下,如果不是什麼大矛盾,互相遷就一下,忍讓一下,生活不就是這樣嗎,住在一起肯定多少會有摩擦,要多理解,多換位思考。畢竟已經有孩子了,不是輕易就能離婚的,為了孩子,也為了自己 一定要考慮清楚了。

9樓:紅塵俗世客

只管微笑就好,溫暖的擁抱,真摯的感情,一切走心就好,小寶寶都是有自己的本能 ,知道對方是不是真心

10樓:

你家的這個問題是離婚家庭都存在的問題。父母離婚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孩子剛一歲多,正是需要媽媽的時候,你們卻讓孩子母子分離,挺殘忍的,這將對孩子造成一生的影響。最好的辦法就是你們能復婚,孩子小還來得及。

婆媳關係不好你們可以分著過,千萬不要因為大人的問題影響孩子一生

11樓:虎三的唯一

如果你們還有感情,最好復婚,畢竟寶寶還小,總哭也上火,我目前也是和我老公吵架呢,他說離婚,我沒理他,從六月一到現在,我們誰也不理誰,我也和他活不下去了,可是我小兒子還不到三週歲,我沒捨得,除非他強硬和我離,不然我現在不會放手

12樓:俎天祿

一般孩子3歲才記事,希望您選擇復婚或者重新找一個(本人親身經歷)

13樓:來自玉淵潭鎮靜的無尾熊

看了你的資訊,我第一個反應就是建議你能不能復婚?無論哪種方法與父母在身邊陪伴成長相比,都是有很多不足。從你的心計中可以知道,婆媳關係水火不容,那麼你們夫妻之間的感情,緣分盡了嗎?

如果沒有,可以分別從奶奶和母親角度入手,請她們看在孩子的面上相互包容一下。因為我不是婆婆,我總想著一個女孩子,因為愛情嫁到你們家,除了你之外,其餘的一切對於她來說都是陌生的。 而你偏偏又在外地工作,婆婆和兒媳雙方生活習慣上的不同,建議相互包容。

希望我的建議能幫到你。

14樓:易冰玄兒

樓上勸你復婚的人,都是自己站著說話不腰疼的。自以為自己是什麼善人,只有親身經歷過的,才能懂其中的痛苦和無奈。誰就喜歡離婚了?誰就喜歡讓孩子來承受這一切了?

關於你的問題,我和你處於同樣的困惑中,還沒找到最好的出路,僅提供我的一些思考。我覺得孩子的成長還是需要爸爸媽媽雙方的角色的,別淡化任何一方的存在感,那樣孩子的性格都會不完整的。但爸爸媽媽這個角色不一定就要親生的那一位,既然原生家庭已經沒了,就快給孩子找個重組家庭,在孩子有記憶以前重新給他找個新的媽媽,可能對孩子才是最好的出路。

等孩子有記憶了,以合適的方式引導他,讓他明白他有兩個媽媽,他會自己更加理性和健康的去判斷這一切的。

15樓:縱橫天下李建文

首先要和前期或者前夫保持良好的關係最起碼在共同面對孩子時要顯示的很自然,其次就是儘可能的積極引導孩子的各種生活觀念,樹立良好的家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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