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的兩人因家庭原因沒能走在一起,彼此還該不該聯絡

時間 2021-05-05 08:57:21

1樓:奔波兒灞的聰明大腦

我想最好還是不要聯絡了,又不能在一起,該忘得就忘了吧。

2樓:甜兒吶

如果有一方已經步入婚姻我認為就不要再互相打擾,還有如果覺得只要兩個人努力將來會有在一起的希望可以再續前緣,可如果明明知道與對方將來毫無希望卻還是非常聯絡,只能說消耗雙方的感情,打破曾經的美好,倒不如坦然放手,留給自己一份美好的回憶。

3樓:覓條條大路

如果對方結婚了,就不要再聯絡了沒有必要打擾人家的生活了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人吧,如果能只是做朋友無所謂,如果想進一步還是別聯絡了,畢竟現實的家庭原因客觀存在。

5樓:**加速度

既然沒能走在一起,就不應該聯絡,這樣子,只會讓兩個人更加的痛苦。

6樓:小皓粉絲團

如果你們經過多方的努力,可還是沒有辦法在一起,那不如就痛痛快快的放手,不要再聯絡了。若是繼續保持聯絡,對於你們兩個人來說,都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人都是這樣的,越是得不到的越會覺得好,越是你們不能在一起,就越會愛對方,這就成了一種死迴圈,只能一邊深愛一邊痛苦。

與其這樣,不如互相給對方一條生路,早一些忘記,開始自己新的人生,說不定還能遇到一個更愛的人。

7樓:南宮夢容

不要聯絡了。聯絡著會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不能各自安好,不能理性為自己以後的路做打算;聯絡著會違背父母之命,有傷雙方父母身心,反之父母的壓迫也會使兩人逼近絕路。給雙方家人帶來傷痛;聯絡著對兩人以後的伴侶帶來不公平和背叛,身在朝野心在漢。

難免不該發生的事卻發生了,必進兩人之前一起生活過什麼都有發生;普通朋友聯絡著能做到嗎?我想自己身邊的伴侶都會在意吃醋,不會同意的。這不是心眼小。

心胸開闊也要看人和事。被愛的時候,我們都渴望長久,可是每個人都在放棄,**還有天長地久。

8樓:阿qi棄

我覺得所謂的很相愛不過是一個假象,真正相愛的人是不會因為家庭反對,而分開。父母是愛自己的孩子,即使他們反對子女與某人的婚戀關係,其初衷也是出於愛護的目的。如果子女對自己的婚戀關係是堅定不移的,那麼父母遲早有一天是會改**度,其原因在於,父母愛自己的子女,希望子女過得幸福,如果繼續反對,這就與父母的初衷相悖。

當兩個人因家庭原因分開,說明他們的愛,並沒有他們認為的那麼深,至少有一方的愛是這樣的。既然兩人之間的愛,本來就不夠堅固,分開了,就沒有必要再聯絡。

9樓:寶68426翁爬

兩個深愛的人,確定不能在一起的話,不建議再聯絡。我們熟知的詩作釵頭鳳,陸游與唐婉,深情厚意的兩個人,因母命難違,而忍痛分別。若沒有沈園的那次邂逅,就不會有著名的釵頭鳳,也不會有唐婉的抑鬱而終。

那種深情難忘,愛而不得的痛苦最是讓人折磨。那種,一杯愁緒,幾年離索。山盟雖在,錦書難託。

莫 莫 莫!愛而分別,若沒有遊園的邂逅,就不會有這次情深思念的爆發,就不會有唐婉的,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鞦韆索。怕人尋問,咽淚裝歡。

愛而分別,若沒有這次聯絡,就不會有唐婉和詩後的抑鬱而終。彼此的深情成了刺殺唐婉的匕首。若深愛而又必須分別,那就一別兩寬,各自生歡吧。

放過彼此,莫要兩兩相望,卻又咽淚裝歡。

10樓:晁立紅

相愛卻沒能在一起了是件很痛苦的事。對兩人的內心深受痛苦,只羨鴛鴦不羨仙。彼此相愛留有印記。

如果因為家庭原因不能在一起過日子了,再也不能在一起了,我個人認為不必要在聯絡了。內心再痛苦再捨不得也要果斷聯絡。既不回頭,何必不忘?

既然無緣,何須誓言? 今日種種,似水無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趙靈兒 《仙劍奇俠傳》。

11樓:辰星

我認為再努力去嘗試一把。不到最後一刻,別那麼輕易說放棄,你們如今不能在一起的原因,你說是因為家庭,那有可能是雙方父母不同意。如果真是這種情況的話,那就更應該再去努力嘗試一下。

畢竟人的變數最大,而且人心都是肉長的,用你們的真心,包括實際行動來證明你們倆確實非常相愛,確實非常想跟對方在一起。說不定就可以感動雙方的家長,最後認可你們的愛情。

12樓:炒蛋哥

‍‍個人建議不要聯絡了。相愛的兩個人不能在一起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但是現在這樣的現象還是很多的,發生的評率也越來越高。要知道兩個人能在茫茫人海中走到一起時非常的不容易,但是最終沒有能夠在一起是很遺憾很傷感。

既然彼此已經不能再在一起了,那麼就把那段美好的回憶留在自己的腦海中,想開點,或許是你們的緣分還不夠吧!‍‍

13樓:尹朶月

你說這個問題是我的親身體會,我們兩個人很相愛的,就是因為家庭原因沒能在以起,可是我和她三十年沒聯絡,可是偶爾能夠見一面,我看到她心裡酸酸的,可是她看到我她會流淚,去年我和她聯絡了,我有怕給她造成家庭矛盾,聯絡後只想問問她過的好嗎,過的幸福嗎,我只是想祝福她幸福快樂,如果聯絡不給對方造成家庭矛盾,還可以聯絡,兩個人做知己朋友。

兩個很相愛的人,因家庭原因不能在一起,還該不該繼續聯?

14樓:王先森說娛樂

我始終覺得不被祝福的感情即便你們在一起了,也走不到最後,因為感情發展到最後會成為親情,這其中需要面對很多。

15樓:管理的價值

其實我感覺最好還是不要,因為你要明白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既然家庭的原因不可能,讓你們在一塊之後估計也會有很多家庭方面的問題的

16樓:

你說這個問題是我的親身體會,我們兩個人很相愛的,就是因為家庭原因沒能在以起,可是我和她三十年沒聯絡,可是偶爾能夠見一面,我看到她心裡酸酸的,可是她看到我她會流淚,去年我和她聯絡了,我有怕給她造成家庭矛盾,聯絡後只想問問她過的好嗎,過的幸福嗎,我只是想祝福她幸福快樂,如果聯絡不給對方造成家庭矛盾,還可以聯絡,兩個人做知己朋友。

17樓:牛哥遊天下

我覺得家庭原因不是無法解決的,兩個人的愛如果夠堅定,其實老人家所有的反對都是擔心自己的兒女受委屈,但是見到子女和伴侶真的真心相愛,共同努力,我想他們是可以改變看法的,關鍵是你們的愛夠不夠堅定!

18樓:來自慶雲寺客觀的楊梅

我也很想知道兩個相愛的人,因為家庭原因 在一起的可能性比較先,不知道該不該繼續相處。我愛的人大我15歲,我們相處兩年了。

19樓:賬房公子

看你們兩個人的感情,如果感情特別好,一定要繼續下去,不然會後悔一輩子的。

20樓:王的小丫頭

我個人覺得兩種方式:一種是可以聯絡,但不要破壞彼此的家庭;另一種就是相忘於江湖,各自安好!我愛的那個人我選擇了相忘於江湖,不過我希望他健康平安一切安好,永遠!

21樓:英雲生日哈皮

我認為再努力去嘗試一把。不到最後一刻,別那麼輕易說放棄,你們如今不能在一起的原因,你說是因為家庭,那有可能是雙方父母不同意。如果真是這種情況的話,那就更應該再去努力嘗試一下。

畢竟人的變數最大,而且人心都是肉長的,用你們的真心,包括實際行動來證明你們倆確實非常相愛,確實非常想跟對方在一起。說不定就可以感動雙方的家長,最後認可你們的愛情。

22樓:傅民科

可我愛上的是一個比我大的女人,彼此都有家庭,她曾經哭著求我帶她走,可我猶豫了!但現在過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自己媳婦怎麼看都不順眼!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彼此願意為對方付出一切,如果彼此都視對方為生命之全部。那,無論出於什麼原因,我贊成在一起。但若不是,我建議不要繼續。

24樓:消化

相愛卻沒能在一起了是件很痛苦的事。對兩人的內心深受痛苦,只羨鴛鴦不羨仙。彼此相愛留有印記。

如果因為家庭原因不能在一起過日子了,再也不能在一起了,我個人認為不必要在聯絡了。內心再痛苦再捨不得也要果斷聯絡。既不回頭,何必不忘?

既然無緣,何須誓言? 今日種種,似水無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趙靈兒 《仙劍奇俠傳》。

25樓:回憶

如果你們經過多方的努力,可還是沒有辦法在一起,那不如就痛痛快快的放手,不要再聯絡了。若是繼續保持聯絡,對於你們兩個人來說,都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人都是這樣的,越是得不到的越會覺得好,越是你們不能在一起,就越會愛對方,這就成了一種死迴圈,只能一邊深愛一邊痛苦。

與其這樣,不如互相給對方一條生路,早一些忘記,開始自己新的人生,說不定還能遇到一個更愛的人。

26樓:我你他幸福的家

受得了越陷越深愛而不得的痛苦就聯絡,反之還是當做從來沒認識過。

27樓:阿麗

放下談何容易!偶爾聯絡,彼此祝福!心中珍藏那段美好回憶,不越雷池!

28樓:以心

不要聯絡了。聯絡著會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不能各自安好,不能理性為自己以後的路做打算;聯絡著會違背父母之命,有傷雙方父母身心,反之父母的壓迫也會使兩人逼近絕路。給雙方家人帶來傷痛;聯絡著對兩人以後的伴侶帶來不公平和背叛,身在朝野心在漢。

難免不該發生的事卻發生了,必進兩人之前一起生活過什麼都有發生;普通朋友聯絡著能做到嗎?我想自己身邊的伴侶都會在意吃醋,不會同意的。這不是心眼小。

心胸開闊也要看人和事。被愛的時候,我們都渴望長久,可是每個人都在放棄,**還有天長地久。

29樓:以心

我覺得所謂的很相愛不過是一個假象,真正相愛的人是不會因為家庭反對,而分開。父母是愛自己的孩子,即使他們反對子女與某人的婚戀關係,其初衷也是出於愛護的目的。如果子女對自己的婚戀關係是堅定不移的,那麼父母遲早有一天是會改**度,其原因在於,父母愛自己的子女,希望子女過得幸福,如果繼續反對,這就與父母的初衷相悖。

當兩個人因家庭原因分開,說明他們的愛,並沒有他們認為的那麼深,至少有一方的愛是這樣的。既然兩人之間的愛,本來就不夠堅固,分開了,就沒有必要再聯絡。

3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如果是兩個真心相愛的人,只要不是近親,那麼都是可以繼續聯絡的。

31樓:放縱的痛

點到為止,不能因愛而佔有,不破壞雙方家庭。

32樓:表裡如一

這種三心二意的人還是別結婚,害人害己

33樓:遷移到

兩個深愛的人,確定不能在一起的話,不建議再聯絡。我們熟知的詩作釵頭鳳,陸游與唐婉,深情厚意的兩個人,因母命難違,而忍痛分別。若沒有沈園的那次邂逅,就不會有著名的釵頭鳳,也不會有唐婉的抑鬱而終。

那種深情難忘,愛而不得的痛苦最是讓人折磨。那種,一杯愁緒,幾年離索。山盟雖在,錦書難託。

莫 莫 莫!愛而分別,若沒有遊園的邂逅,就不會有這次情深思念的爆發,就不會有唐婉的,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鞦韆索。怕人尋問,咽淚裝歡。

瞞 瞞 瞞!愛而分別,若沒有這次聯絡,就不會有唐婉和詩後的抑鬱而終。彼此的深情成了刺殺唐婉的匕首。

若深愛而又必須分別,那就一別兩寬,各自生歡吧。放過彼此,莫要兩兩相望,卻又咽淚裝歡。

34樓:於不多餘

幹嘛不聯絡呢?愛不愛是你兩的事,跟家庭有什麼關係呢?

兩個真心相愛的人,因為兩個家庭原因不能走在一起,多年後各自都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但雙方仍然想著對方

35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家庭可以先離婚,再走到一起,偷偷走到一起是不道德的。

36樓:努力奮鬥

沒有幾對夫妻是真正愛情走到一起,擔當和責任應該是成年人一定要做到的事,希望你們的行為最後傷害到兩個家庭和無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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