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瓜瓜聆情感
引言:周星馳是一名著名的導演,他拍攝的多部電影都受到人們的廣泛喜歡,但是在這火熱的熱度面前,難免會有些人想要蹭周星馳的熱度。周星馳其中的一句一部代表作《喜劇之王》是受廣大觀眾的喜歡,但是他曾經的合作伙伴李立時卻拍攝了一部叫做《喜劇之王2018》的電影周星馳直接將他告上了法庭。
一、周星馳著作權被侵犯案申訴。昔日的合作伙伴卻轉頭對簿公堂。難免讓人感到非常的唏噓。
而周星馳和李力持之間的關係破裂,埋下了很多的伏辯衡老筆。在拍攝多部電影之後,周星馳和李力持之間已經形成了利益關係,李力持恃才而驕。周星馳不滿李力持的行為,於是直接攜公升將李力持從自己的影片之中除名。
二人之間的矛盾就此埋下伏筆。此後的二人雖然也曾合作過,但似乎因為某種矛盾徹底鬧掰,當初的港媒還將二人的新聞當做頭條寫在報紙上。<>
二、著作權不容侵犯。其實這件事究其根本的原因,不在乎周星馳,而在乎李力持的侵權行為。影片重名的現象非常常見,但是李力持這個行為確實有些過分,倘若在知名影片後面隨便加上個數字, 就叫做另乙個影片,那麼很難不讓人想象李力持是否在蹭熱度,蹭經典。
所謂的爭辯,似乎並沒有什麼意義,法庭上的判決就是周星馳站在正義一方的表現。如果將李力持的行為一筆帶過,沒有否認,那麼周星馳或者其他人的著作權,難道就可以隨便侵犯了嗎?<>
三、周星馳這個做法是否有失偏頗?即使周星馳勝訴了,但是還是有人對周星馳這個行為持否認態度。畢竟是昔日的好友,周星馳倘若和他進行溝通,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對簿公堂。
認為周星馳的做法沒有任何錯誤。畢竟當他人侵犯版權的時候,就應當想到自己所做的後果。其次,周星馳如果想要侵犯到他人侵犯自己的版權,那麼曾經的好友一一都可以告個便。
有多少人是因為周星馳而走紅娛樂圈呢?數不勝數,所以周星馳這個做法並沒有不對,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採取法律的手段是必要的。攔困。
2樓:巨集盛巨集盛
我覺得還清巖是因為李力持確實侵權了,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跡兄結果,如果他當時沒有侵權的行為,那姿正襲就不會有這樣的場景。
3樓:愛仕達各色
我認為對方確實是侵權,任何行業,任何事情的原創,都是值得尊敬的。
周星馳公司為何向李力持發了律師信?
4樓:蘇嘉琪寶貝
最近李力持更是說要開拍《喜劇之王2018》,一聽就像是周星馳《喜劇之王》的續集,但是李力持說這個是新故事,是和周星馳沒有任何關係的。
周星馳做得很對,版權面前不要談虛的,朋友又如何,使用了別人版權就要給版權費,要別人允許才能使用。只有注重原創,保護版權,中國電影才能做好更好更優秀的產品,而不是抄襲成風。
一年一影帝,百年周星馳。星迷們,讓我們團結起來,祝福星爺。
什麼是侵犯著作權,哪些行為會侵犯著作權?
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權管理法規沫經著作權人許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具體包括下述四種情形 1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 電影 電視 錄影作品 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八2 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 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
關於侵犯著作權的問題,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權管理法規沫經著作權人許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具體包括下述四種情形 1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 電影 電視 錄影作品 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八2 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 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
關於侵犯著作權罪 20,侵犯著作權罪的量刑是怎樣的
侵犯著作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營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出於過失,如誤認為他人作品已過保護期而複製發行,或雖系故意,但由於追求名譽等非營利目的的,則不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既包括國家對文化市場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權,還包括著作鄰接權人對其傳播作品依法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