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欠的工資該不該要回,辭職後,原公司加工資請回去上班,該不該回去

時間 2022-03-01 10:05:22

1樓:愛

要,為什麼不要,辛苦血汗錢吶~

按你所講:你屬於自離

如果你們公司薪資是打到卡里的,你應該看下你卡的流水帳,一般公司在員工自離後會在次月將薪資打到卡里,當然了會扣點錢,比如當時領的衣服啊,水電啊,曠工費用啊什麼的,如果你的卡里沒有,那你要打**詢問原公司財務或者人事,問問是不是錢被扣完了。你的上司也許會在你走的時候再給你個大過小過什麼的,你也無話可說的

再者,你回家了,你要算下你來回的路費以及花銷是否值得去原公司討薪還有 ,衝動是魔鬼,做事做人都要忍氣吞聲,在當前的勢態下,人如螻蟻!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上面對拖欠和剋扣工資有明確的定義。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3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要,用人單位給勞動者支付足額的工資是法定的義務,不發工資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這一點很明確,如果單位有意刁難,拒不支付,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詳情你可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勞動部門,以上兩個地方都是免費的,不用花錢!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當初簽訂勞動合同時候雙方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可以協商,同時參照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

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要回的,能爭取儘量爭取,但要把握住度,現在這年頭,胳膊擰不過大腿,如果人家執意不給,就算是通過法律途徑,也很難說,真正的正義沒多少了!唉,做老百姓難啊,不過,吃一塹長一智,重新開始,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當時的勞動合同,應該是可以拿回來的!

辭職後,原公司加工資請回去上班,該不該回去

7樓:倫鳳銘

看來你是有相當不一般的工作能力了。首先,要看你辭職的目的是什麼?1、有你真正喜歡的工作去做?

提薪也不會去,找到一個逞心如意的工作實在是不易。2、以辭職做藉口要求提高待遇?在這種情況下,你要找好就坡下驢的理由,絕對不能夠讓公司方看出你是要提高待遇的意圖,否則,即使是留下了,公司方也會對你有看法的。

然後,再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做出該不該回去的決定。

公司拖欠工資該不該繼續留下來

8樓:匿名使用者

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辭職後被公司拖欠的工資如何要回? 20

9樓:

辭職後被公司拖欠的工資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其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0樓:懂點法律知識

你好,辭職時公司拿不出錢支付工資,或是約定一定時間給,比如按公司原先約定的發工資日期。那麼到約定時間還是不給發,或者以勞動關係終止為由拒絕,員工要積極採取措施拿回工資。

按規定,員工被拖欠工資,即使已經辭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討回被拖欠的工資。

不過,員工跟公司終止勞動關係後,需要注意仲裁時效,具體是從終止之日起一年申請仲裁。

1、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招聘簡章、記錄以及勞動合同;

(2)員工名冊、考勤記錄;

(3)上崗證、工作證(牌)、出入證、飯票、加班記錄、押金收據、同事證言等。

通過以上的證據,即可以證明跟公司之前存在勞動關係。

2、證明公司拖欠工資

(1)工資欠條;

(2)公司銀行卡轉賬記錄等。

注意,證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資的事實,最好能以書面形式確定,口頭約定一般難以證明。

公司拖欠工資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

勞動部門可以責令其限期支付工資,如果逾期不支付,即會責令公司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員工加付賠償金。

2、接受人社部門的處罰

對無故拖欠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通過省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省社會信用體系向社會公佈,並記入相關「黑名單」。

3、接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處罰

對拖欠、未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築施工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依法停止其投標資格、清出建築市場等,並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4.公司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員工工資,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員工工資,數額較大,經有關機關監督後仍不肯支付工資的,即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構成該罪的,具體要接受以下處罰:

1、將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造成嚴重後果的,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公司老闆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將會根據具體情況接受以上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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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商標註冊

用人單位未在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延長工資發放日期,勞動者應當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向法院起訴的前置程式,不經過勞動仲裁便直接起訴到人民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口頭承諾無效,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只能吃啞巴虧了。

2、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的規定,公司與你簽訂的為期三個月的試用期合同不成立,應向你支付轉正工資。

3、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雙方形成新的勞動關係,應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

3、你有權拒絕前往東北的工地,且你與公司形成的是事實勞動關係,可以隨時解除,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無需公司的批准。

4、不要再幻想向勞動局投訴會給你解決你關切的問題,「勞動局**說只能在老闆答應什麼時候給你工資,那時候沒給,他們才會介入」的表態已經非常明確了,表明投訴的路是走不通的。

5、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裁決公司補發被錯誤支付的試用期工資與轉正工資之差;被拖欠的工資以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的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及檔案社保關係轉移。

6、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或證明,請參閱《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如下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13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14樓:律師王獻鋒

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工資,並支付賠償金。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

16樓:開飛機的l舒克

用人單位拖欠或剋扣工資的,包括辭職後扣押工資不予發放的情況,可帶上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勞動合同,工作證,工牌等)、身份證、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訊(去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查詢列印)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填表投訴。

如果投訴得不到滿意結果,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全面主張更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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