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期滿至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前因末請假是否有生活津貼 鑑定結果出來後被單位以曠工為由

時間 2022-03-20 22:20:16

1樓:飛雪渡

建議通過以下途徑處理:

關於是否有生活津貼的問題已經不是問題的關鍵,要求工傷待遇是核心問題,這一點必須明確。

即使請假了單位也會以其他理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原因也很簡單,勞動者出現工傷後不能正常提供勞動,單位一般會與工傷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並一次性處理。

建議個人攜帶好自己手裡的工傷認定、鑑定材料直接到當地勞動仲裁申請裁決,把應當享受的工傷待遇全部要求上,包括生活費等一併要求申請仲裁。

2樓:

你是不是要問:停工留薪期滿至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來這一段時間的工資待遇?

如果是,那麼,要看當地是如何規定的,因為沒有統一的規定,按照各地的規定執行,各地的規定是不同的。

比如,天津《關於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解決意見(二)》第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後,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鑑定結論之前,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仍由用人單位支付。

再比如,《重慶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第九條 停工留薪期滿或停工留薪期終止,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在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期間,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生活津貼,其標準不得低於因病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從評定傷殘等級的次月起,按照《條例》和《實施辦法》的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你可諮詢當地社保局當地的規定。

工傷後在停工留薪期期滿至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前期間未請假是否有生活津貼費或工資?

3樓:嘆笑一世傾城

1、原則上你要及時依據診斷證明續假,或者繼續申請停工留薪期。如果沒有,說明你有些工作沒有做到位,或不需要停工**。所以後面就容易帶來了麻煩。

2、現在你是停工留薪期後與後面勞動能力鑑定前的休息(或稱休養)之間沒有說法,是休息還是曠工,既然這樣,我認為還是與單位溝通,自己也有過錯,希望單位理解,期間不發工資,發個生活費未嘗不可,畢竟受過傷,但是個人也要心理調整,防止小病大養,幹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一是可以調整心態,二是加快**。

如果停工留薪期已滿但勞動能力鑑定還未出來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不是要問:停工留薪期滿至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來這一段時間的工資待遇?

如果是,那麼,要看當地是如何規定的,因為沒有統一的規定,按照各地的規定執行,各地的規定是不同的。

比如,天津《關於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解決意見(二)》第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後,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鑑定結論之前,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仍由用人單位支付。

再比如,《重慶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第九條 停工留薪期滿或停工留薪期終止,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在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期間,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生活津貼,其標準不得低於因病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從評定傷殘等級的次月起,按照《條例》和《實施辦法》的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你可諮詢當地社保局當地的規定。

5樓:南方勞動網

延長停工留薪期限。

勞動者法律援助中心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是否受理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的護理費的鑑定申請,法律法規依據是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的護理費的鑑定申請不屬於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職責,它不會受理。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領導鑑定中心開展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鑑定委員會可以根據工作實際,在區(市)縣委託社保經辦機構受理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三)培訓勞動能力鑑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四)組織召開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會議,研究佈置行政區域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7樓:簡簡單單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每個省份其實都是一個關於職工工傷醫療期的基準範圍規定的。以供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確定時使用的。

8樓:董康律師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繼續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傷情尚未穩定或未痊癒,不能恢復工作仍需**的,應在期滿前5個工作日內向本單位提出延長停工留薪期的書面申請,並提交協議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用人單位同意後,可以延長停工留薪期。

我想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為什麼給我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10

9樓:青燈俗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10樓:絕望的氣息

其實沒有什麼停工留薪期。

只是因為工傷認定之後,你需要**,在這個期間你不在崗位工作,但是繼續享受薪資待遇而已。

一般來說,**期間,都可以享受原工資待遇。

可能你的**期結束了吧,企業準備和你協商解決。先做一個傷殘評定吧。

事故發生之後,先是申報工傷,然後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工傷之後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如果進行了傷殘評定,員工還可以獲得相關補助。

如果你認為**期沒有結束,是可以要求延長**期的,但是**期也有一個年限,好像是兩年吧。

有疑問請追加。

11樓:摩鑲巧

勞動能力鑑定暫時不做先申請延長,社保不批了,再去做鑑定,延長3個月申請一次,一年可申請4次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在糾結期慢未痊癒,是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呢還是直接申請傷殘鑑定?我這申請傷殘鑑定期間不享受停工工資,要是申請延長結果不給延長怎麼辦,還有單位給你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的同時是不是延長個傷殘一塊鑑定?我和你情況差不多,你的怎麼樣了

13樓:簡簡單單

因為只有經過勞動能力鑑定之後,才能確定是否需要延長停工留薪期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員工**完畢停工留薪期結束,至出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結論這段時間,是否享受什麼待遇? 10

14樓:匿名使用者

停工留薪期滿,應當復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和各地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工傷期間,包括住院**和出院後休養期間)憑**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由用人單位按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或者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無論是否鑑定,鑑定結論是否出來,應當復工。按**工傷協議醫療機構或者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書面確認需要繼續休養**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休養期間一般由所在單位按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方法生活費。

按**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或者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意見,不需要繼續休養的,必須復工,不復工的用人單位可以停止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並書面通知限期復工,逾期不復工的可按曠工處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魯勞社〔2006〕15號

第三條 工傷職工應及時將工傷醫療服務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報送給所在單位,申請停工留薪。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協議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按照《山東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其停工留薪期限,並書面通知工傷職工本人。

第九條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在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期間,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因傷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單位發給生活津貼,其標準不得低於因病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從評定傷殘等級的次月起,按照《條例》和《試行辦法》的規定享受因工傷殘待遇。

需要繼續**的,必須有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的休jia證明,其工傷醫療費予以報銷,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單位發給生活津貼,其標準不得低於因病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15樓:王元頁

不是出院停工留薪期就結束的

停工留薪期,是按受傷部位不同,有相應期限規定。具體期限可以查詢參保所在省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

只要在停工留薪期內,即使出院在家休息,仍然享受原工資待遇。另外,即使停工留薪期結束,如果根據傷勢需要延長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可以延長一定期限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勞動能力鑑定之前死亡的,享受什麼待遇?

16樓:中地數媒

答:已經認定工傷的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勞動能力鑑定之前,由**的工傷定點醫療機構診斷為因工傷傷害導致死亡的,享受因工死亡待遇。

事業單位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後是否必須參加勞動能力鑑定?

17樓:此生愛過

事業單位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構成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對於明顯不構成傷殘等級的,無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工傷鑑定申請時間,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多久做鑑定?多久有結果

1.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2.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 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 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 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

確認工傷,已經申請勞動能力但鑑定還沒做,能否辭職,辭職對賠償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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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後怎麼辦,辦理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書已經下來了,下一步該怎麼做

拿到鑑定結論 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計算索賠數額,和單位調解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協商不成 勞動仲裁 不服法院起訴 工傷流程如下 1 申請工傷認定。單位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如果單位未按時申請,員工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2 及休息期。員工在醫院 和休息期間,單位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工資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