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擔保書工資扣押

時間 2022-04-06 18:45:16

1樓:匿名使用者

1、會計的職責就是管理公司資產,他入以後公司錢由你管理不是對你的特殊恩惠。

2、經濟擔保書是變相要職工提供擔保:這與《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相違背。如果收取擔保財物你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要求提供擔保書可以不提供。

3、你說是工資每月只發合同約定工資的67%?這也違法,工資應按合同約定每月、全額支付,只發67%是變相拖欠或剋扣工資。

4、社保應自你入職那天起就交,即使是試用期也必須交社保。

5、公司提出的聘用條款有多處不合法之處,建議和公司協商,最起碼工資應按月全額發放、社保應自入職時購買,經濟擔保書最好不籤,協商不成建議放棄。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簽了,這樣的工作不要也罷,

你既然是會計就只管帳務,怎麼會要你管現金呢,一個沒有制度的公司,又不遵守勞動法,建議你不要去上班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

縱橫法律網 許孝華律師

在公司就職期間簽署了經濟擔保書,但是沒有籤勞動合同,如果離職了是否要拿回經濟擔保書?

4樓:網際網路時代

根據《中華來人民共和自

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因此公司要求籤署經濟擔保書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使用者可根據個人所需是否拿回經濟擔保書,本身不受法律保護的擔保書,拿不拿其實都不會對使用者構成威脅。

5樓:

只要沒有交保金。擔保書就是廢紙一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版條 用人單位權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根據此條,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本來就沒有法律效力。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披露「經濟擔保書」的具體內容,所以無法做出針對性的回答。

在商場上班不籤合同,但要你籤經濟擔保書,這樣合法嗎? 5

7樓:匿名使用者

健康證是沒有報銷的 而且 若你是工作了兩天 也是沒有工資的 個人覺得 你還是籤合同比較好 畢竟合同是雙方的 而保證書 是單方的 若他們拖欠你工資 你沒有合同 也就沒有資格去討要工資了

8樓:匿名使用者

額,我只知道他們不籤勞動合同是不對的,也不能說違法,這樣說吧,如果你在那工作了一個月,公司應該要跟你簽訂勞動合同,不籤的話超過一月之後的那些時間,他們應付你兩倍的工資

9樓:職業買醬油

事前讓經濟擔保合法 不籤合同違法 工作後增加經濟擔保合法不合法

工作2天的工資應該結算 辦健康證花的74比較有爭議沒出臺相應法規但是按道理應該報銷

10樓:匿名使用者

籤勞動合同是必要的 這樣能確保的你的權利的保障。健康證嘛,應該沒有報銷的。籤的經濟擔保書也不是沒有道理,但是沒簽合同但要經濟擔保書那就不是很規範了。個人覺得不是很合理

擔保書範本怎麼寫,擔保書怎麼寫?

擔保書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債權提供擔保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採用書面形式,屬於一種法律專業術語,一般是用擔保人自身的信用或者其特定的財產作為擔保。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條。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 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 範圍和期間等條款。第六百八十五...

應聘寫擔保書合法嗎

勤奮地南十字星 給公司寫擔保書是合法的,出於公司利益考慮,一些公司會要求員工作出風險性的擔保。理由如下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章,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