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殺人,該負什麼法律責任,患神經病的人殺人為什麼不用負法律責任

時間 2021-06-05 00:39:26

1樓:華律網

過失致人死亡的定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殺人罪是指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造成他人死亡。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對於未成年人,首先判定孩子年齡多大,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但監護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因為在我國法律規定,暴力形式犯罪都是結果犯,就是說只要釀成後果,是不看動機或者是否是過失的都屬於犯罪。 其次如果孩子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責負部分刑事責任,具體要看孩子過失殺人能否成立,如果確實屬於過失,那麼該案件最大的可能性是判決緩刑。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樓:天魂吻淚

無意也就是說不是故意,但所做的行為照成了他人的死亡這麼一個後果。因為你描述的不是太詳細,可能構成 過失致人死亡或者無罪(在正當防偽的前提下)……希望你在補充一下前提條件。

4樓:匿名使用者

有過失和意外事件之分,過失負法律責任,意外不負但要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

患神經病的人殺人為什麼不用負法律責任?

5樓:hokage火影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神經病也要償命!

6樓: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除非該犯罪嫌疑人完全不能認知並控制自己的行為,否則,你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了;從法醫學上講,精神**症與精神病有很大區別,不過,可以作為酌定從輕處罰的理由。本所繫省直優秀律師事務所,在刑事犯罪案件方面具有專業優勢,如需法律幫助可來電約見

滿意請採納

7樓:初家小薇

那些正常人殺人 搶劫 **的時候也是太興奮無法控制自己行為啊,為什麼就要擔責,照這麼說

8樓:五省總督

誰說的,精神病犯法一樣判死刑判無期得有的是!精神病在裡面是最沒人權得,最好得**方法一種藥物**,一種物理**!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很簡單啊,精神病沒什麼辨認能力,要一個連自己做了什麼都不知道的人償命,一個無能力的人要他承擔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的責任,不太過分了嗎?嚴重不符合公平法治精神。換句話說,說句不好聽的,精神病不犯法那很好,說明很高尚,犯了法也不足為奇,有可以理解之處。

絕不可以因為受害者有人權,去剝奪精神病的人權。精神病無知,無人格,自尊自愛對他來說是什麼啊?俗話說“無知者當無罪”。

所以完全性精神病人絕不應當承擔刑責,但他的監護人必須承擔重大責任。